兩世慘淡的男配(2 / 2)

“是宋秋雁給你送來的?”她問道。

“嗯。”六子點點頭,然後催她,“快吃快吃,一會兒就涼了。”

宋瑩瑩笑了一下,宋秋雁果然人不錯啊,背著她娘給六子送吃的,不愧是書裡麵那個溫柔善良的女主。

她坐下來,握著筷子在碗裡挑了挑,夾出一塊沒骨頭的雞胸肉,塞六子嘴裡:“你隻請我吃?不請石頭吃嗎?”

石頭對他可也不錯。

被塞了一嘴肉的六子,本來想說什麼的,聽到石頭兩個字,垂下眼睛,沒吭聲。

嚼碎咽下,他回味著口中的肉香,才道:“就一碗,都不夠咱倆吃的,下次喊他。”

他才不叫石頭呢。

石頭一來,準會又說又笑,逗瑩瑩開心。

最讓人煩的是,石頭不姓宋,他家姓劉,是宋家村少有的外姓人。這就導致了一種狀況——等他長大了,可以娶宋瑩瑩!

自從那次打架事件後,不僅六子跟石頭他們玩起來了,宋瑩瑩也跟他們熟悉起來了。並且,大家都很喜歡她。一來,她性格溫柔,從來不罵人,膽子也大,跟他們玩得來;二來,她很聰明,不管是玩什麼,都玩得很好,還給他們出主意。

因此,大家都很喜歡她,見她每天穿得乾乾淨淨,怕被她嫌棄,就有學有樣——石頭娘應該感謝的根本不是他,而是宋瑩瑩,大家都是因為宋瑩瑩才變得愛乾淨的。

而石頭因為上回宋瑩瑩誇他仗義,說他長大後會是大英雄,每次宋瑩瑩在,就各種耍寶,顯示自己很厲害。宋瑩瑩又總是很捧場,每次都拿話誇他,石頭就更喜歡她了,私下裡說,他長大了就娶宋瑩瑩。

娶宋瑩瑩!那他們就是兩口子了!兩口子是要一張床上睡覺的!

六子非常生氣!他都才隻拉過瑩瑩的手呢!

叫彆人跟宋瑩瑩更親密,他忍不了!

因此,雖然石頭對他也很好,他卻不想叫他來。大不了,過幾天抓了好東西,再補給他好了。

宋瑩瑩不知他心裡想的什麼。故意拿話逗他,引他分神,然後夾了肉,一塊塊喂給他。

等六子終於回過神時,碗裡已經不剩什麼肉了。

“你怎麼都給我吃了?!”他摔了筷子,氣呼呼地看著宋瑩瑩。

宋瑩瑩笑嘻嘻地指著自己桌前:“小六子,你眼神不大好,誰說都給你吃了,你看這是什麼?”

那是一堆骨頭。

“你糊弄我!”六子站起來,指著那一小堆骨頭道,“這不是吐出來的骨頭!是你用手剔的!”

嘴巴吐出來的骨頭,帶著牙印,不像手剔的那麼乾淨。

她把肉都喂給他了!一邊逗他說話,一邊剔肉給他吃!反應過來的六子,懊惱極了。

“呀,小六子變聰明啦!”宋瑩瑩放下筷子,笑嘻嘻地拍巴掌,“是最近吃得飽了嗎?比從前聰明多了呢!真棒!”

她誇起人時,臉上總是帶著笑,顯得真情實意的。六子被她這麼一誇,怒氣就散了,全都變成了無奈。他跺了跺腳,因著這無奈,又氣了起來:“你就知道糊弄我!我跟你說著肉呢!你彆打岔!我特意叫你來吃肉,你怎麼一塊都不吃,全給我吃了?”

她嘴上一點油星兒都沒有!

“這不還有一塊嗎?”宋瑩瑩見他生氣,笑盈盈地對他招手,叫他坐下,自己又拿起筷子,在碗裡扒了扒,挑出花生米那麼大的一塊肉,塞進嘴裡。

含著香噴噴的肉,幾乎是一瞬間,宋瑩瑩的眼睛就眯了起來。肉啊,真好吃!

六子見她這樣,心裡又酸又漲。

宋秋雁給他送肉來,他也隻是有淡淡的感激。但宋瑩瑩費儘心思把肉都給他吃,他卻心裡發燙,感動得喉嚨都哽了。

天底下再不會有人比宋瑩瑩待他更好了。

時光如梭。

一轉眼,四年過去。

宋瑩瑩成了一名十四歲的少女。六子也十二歲了,是一個模樣清秀的小少年。

這四年中,六子每天都去村長家吃飯。他謹記著不吃虧的原則,每頓飯都吃很飽,不論村長媳婦做什麼飯,他從來不挑,全都嚼碎了咽進肚子裡。

四年過去,他長高了,人也結實了,看起來再也不像是沒人管的小可憐。

身上穿的衣裳,都是石頭娘給他改的石頭穿小的舊衣服。隻不過,石頭是個皮孩子,被他穿小的衣服,破破爛爛的,補了不少補丁。六子不嫌棄,接過來就穿。倒是宋瑩瑩看不過去,拿過來給他改了改——設計好了,乞丐裝都能穿出時尚感。

因此,雖然六子天天穿著打著大片補丁的衣裳,倒不顯得可憐。反而叫村裡人都覺得,生得俊就是好啊!穿什麼都好看!

村長倒是想給他做件新衣裳,做多了他心疼,每年做一身還是可以的。但他媳婦不同意,又哭又鬨,逞儘了威風。

村長本來就心疼錢,加上六子這幾年又很能吃,他自問是沒虧待六子,當初宋老懷可隻說了“給他一口飯吃,彆餓死他就行”,對比之下,他做得很厚道了。因此,媳婦鬨了幾回,他就半推半就地默認了。

石頭娘看不過眼,三五不時跟人說,六子多可人疼,她一文錢好處沒拿,都願意把他當半個兒,但凡她家石頭有的,她都給六子,暗諷村長媳婦不厚道。

傳到村長媳婦耳朵裡,卻隻換來一聲嗤笑,她根本不往心裡去,有人幫她養六子,不用她出一針一線,她高興著呢。

這一天。

宋瑩瑩家的院子裡來了客人。

“瑩瑩,收拾好沒有呀,要出門啦!”溫溫柔柔的聲音在院子裡響起來,是宋秋雁。

兩人前天約好了,今天一起進城。她要買些棉線和布,給家人做鞋襪。宋瑩瑩家的鹽快吃完了,也要去買。因此,就約好一起去。

“來了來了!”宋瑩瑩從屋裡跑出來,一把挽住宋秋雁的胳膊,“我們走吧!”

兩人手挽著手就往外走。

說起來,兩人成為朋友,還是一個巧合。

本來宋秋雁是宋家村最漂亮的姑娘,宋瑩瑩是宋家村最會打扮的姑娘,屬於王不見王。路上見了,也隻是點下頭,嘴都不張的。

然而有一回,宋瑩瑩從地裡回來,碰到宋秋雁走在前麵,臀下染了些紅通通的東西。她心裡想,宋秋雁是個講究的姑娘,不至於在地頭上隨便坐,坐到什麼紅色的花花草草上了。那麼這個東西,就很有可能是萬惡的大姨媽了。

到家還有一段距離,給人看見了不好。大家都是女孩子,於是宋瑩瑩就走上前去,提醒了她。並且幫著她遮掩,一直送到她家門口。

自那之後,宋秋雁再見了她,都會跟她打招呼,時不時還找她玩。一來二去的,兩人就熟了,成為了不錯的朋友。

兩人才出了院子,被隔壁的六子看見了,立刻站起來:“你們乾什麼去?”

作者有話要說:  六子(機警臉):彆想支開我!

今天仍然是10+10喲~讓我看看誰的小胖手最可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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