幾回之後得了歡愉了,才多了柔媚,迎合他了,衛瑾特意讓春生問禦醫要了避子湯藥,每次都不忘叮囑明珠要喝的。
她不問,總是那麼乖巧的。
他有時候會同她一起吃酒,她酒量太淺,喝了酒了什麼話就敢說了,偶爾也會抱怨,說這麼多年了,為什麼沒有個孩子。
要什麼孩子,女人生孩子是一件特彆可怕的事情,他母妃就是生下他過世的。
他不喜歡孩子,看著她總覺得她就是個孩子。
明珠喜歡曬暖陽,明珠喜歡吃蜜餞,明珠喜歡他背著她,明珠,叫著明珠明珠的,心中安寧。這時候就會慶幸沒有叫她阿貓或者貓兒什麼的,還是明珠更貼切一些。
雖然皇姐提起明珠,總是說,這個名字也忒俗氣了些,那京中王大人家有個王明珠,陳大人府上有個陳明珠,李大人前幾日喜得千金取名李明珠,天底下的女兒家都叫明珠了,乾什麼都要當彆人掌心寵。
她說女子不當如此,可是衛瑾卻覺得,在他身邊,明珠剛好。
明珠走進相府之後,他一怒之下衝進了東宮,剛好觸動了皇兄,顧相這個誘餌引誘他暴露了真心,皇帝龍顏大怒,將他們都擒了去。
隨後,顧相宜的暴露,明珠的身份被確定了下來,顧相與他聯手,終於登上了太子之位,然而,明珠卻一直昏迷不醒。
太子距離皇位隻有一步之遙,可這時候衛瑾卻總是不知道做些什麼才好,他日日看著明珠,帶著她訪遍了名醫,大周疆土就那麼大,他這時候才覺得應該將天下,變成天下才好。
心中意難平,總是焦躁,後來顧相宜瘋了。
她說她要是死了的話,顧明珠也會死的,她說天下暴動,明珠也會死的,衛瑾才打消了那個念頭,守著京中,守著明珠了。
沒想到,她真的醒了過來。
有的時候,他覺得這是一場大夢,夢醒了,她就不在了,為此幾次三番從夢中驚醒,總要先叫醒她,再哄著她睡。
桃花又落了,又一年春時,衛瑾早早醒了,提起筆來,想寫下明珠手劄,可想起種種過往,不知道從何落筆。
他想了好一會兒,落筆畫了少女。
少女坐在樹下,懷裡還抱著貓兒,他能想到的,最初的明珠,就是那樣的,在那麼一棵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樹下,撿了一隻貓兒,她眉眼間總是有溫柔笑意,看著他時候,滿眼的歡喜。
是了,她喜歡他。
他昏迷的時候聽見了,她說他長得好看,要嫁給他。
從前她身份卑微,難以婚嫁,如今她已成為了他的太子妃,其實什麼名分他不怎在意的。筆墨乾了,衛瑾將筆放下了。
腳步聲起,他拿過一本書將畫上少女蓋住了。
很快,明珠到了他的背後,她湊過來看,身上還有清香的熏香味道:“在畫什麼?”
他當即站了起來,低眸:“畫個阿貓阿狗。”
她不信,側身要過來看,卻被她抓住了手腕,顧明珠力氣當然沒有他大,心有不甘:“寫了什麼畫了什麼,怎不叫我看。”
衛瑾偏就攔住了她的去路,再一俯身,一手到她腿彎處,一下將她抱了起來。
她直捶著他:“你乾什麼呀,放我下來!”
他目光灼灼,哪裡肯放她下來。
將養的日子也夠多的了,他忍不得,要吃了她。
也許是太長時間沒在一起過,這一次更覺水乳交融,默契得很,最後交頸而眠時候,明珠累得先睡著了。
衛瑾擁著她,在心底一遍一遍叫著她的名字。
明珠,我的明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