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章 第二十九章(1 / 2)

請魅惑這個NPC mijia 7970 字 5個月前

KP:【進入戰鬥輪,準備好槍.械的人率先行動, 接下來按照敏捷排序:蝙蝠ABCDEF, 徐向乾、吳勇拓、冉文宇、攝影師、女導演、程媛、助理。】

KP:【阿布勒射擊蝙蝠A, 85/23, 困難成功;阿布勒擊中蝙蝠A, 造成傷害2D6=10,蝙蝠A死亡。】

阿布勒不愧是經驗豐富的優秀獵人, 穩如老狗,一槍便將飛在最前麵的蝙蝠爆頭,隻聽蝙蝠發出一聲“吱——”的垂死掙紮,便血肉模糊的跌落到地上。

KP:【下一個行動的是韓強, 選擇射擊蝙蝠B, 由於目前光線昏暗, 視野局限,加之蝙蝠飛在空中, 不易打中,在開槍時,我需要給你一個懲罰骰。】

韓強端著槍, 剛想要轉轉盤, 便聽到了這一個噩耗, 頓時愣在了當場:“等等等等,我為什麼需要加一個懲罰骰?我開槍的環境和阿布勒是一樣的, 就算他經驗比我豐富, 也不應該隻有我被懲罰, 而他卻不用投……”

冉文宇:“啊啊啊啊不要說!”

韓強:“……懲罰骰……”

一臉絕望的冉文宇:“…………………………”

突然意識到了什麼的韓強:“………………………………”

大約是冉文宇剛剛“反抗”了KP,給大家爭取到了福利,讓韓強意識到KP似乎並不是不能說服的,所以在聽到KP要給自己懲罰骰的時候,他下意識的提出了自己的意見。

而這一次,KP也同樣表現出了自己的從善如流:【你說得很有道理,我的確不應該因為阿布勒的經驗豐富,便忽略了周圍環境對他造成的影響。那麼我們重新來一遍吧。】

KP話音一落,時間倒流,剛剛被擊落的蝙蝠A撲扇著蝠翼,重新飛了起來,而阿布勒也再次舉起了獵.槍。

看到這一幕,剛剛因為阿布勒乾脆利落的乾掉一隻敵人而歡欣鼓舞的眾人,表情都扭曲了一瞬。

而一向性子惡劣,總是“老子天下第一”模樣的韓強,也終於意識到了自己的錯誤,訕訕得低頭道歉:“……抱歉,是我的不對。”

“……算了。”冉文宇歎息一聲,“我們果然不應該寄希望於借助KP的BUG投機取巧,要戰鬥,還是要靠自己的硬實力。”

眾人:“………………………………”

——神特麼的硬實力!

事實證明,阿布勒的硬實力還是很夠看的。雖然KP增加了一個懲罰骰,但這點阻礙對於射擊技巧出色的阿布勒而言並不會造成太大困擾。第二次射擊,金大腿依舊還是金大腿,穩定發揮的他再次輕輕鬆鬆的雙殺蝙蝠A,讓所有人都紛紛鬆了口氣。

不過,雖然懲罰骰對阿布勒沒有什麼影響,但對於射擊技巧並不太出眾的韓強而言,卻是一個相當致命的打擊。

KP:【韓強射擊蝙蝠B,30/56,失敗。】

韓強放了個空槍,表情尷尬。然而,這卻並不是最糟糕的。

KP:【現在,請站在韓強麵前的全員過一個幸運,看看自己有沒有被子彈誤傷。】

冉文宇和吳勇拓:??????

阿布勒:………………………………

KP:【幸運檢定:冉文宇,70/61,成功;吳勇拓,50/21,成功;阿布勒,60/13,成功。】

眾人再次鬆了口氣。

僅僅隻是打了兩槍(?),眾人的心情就起起落落了幾個來回,倍感心累。而韓強更是嚇得後背一陣汗濕,連忙將自己重金購買的獵.槍背回背上,抽出了備用的小匕首。

在阿布勒和韓強行動完畢後,接下來就是鋪天蓋地的蝙蝠大軍了。

KP:【蝙蝠B攻擊阿布勒,40/35,成功;阿布勒反擊,70/51,成功;蝙蝠B爪擊阿布勒,傷害1D3=2。】

KP:【蝙蝠C攻擊阿布勒,40/67,失敗。】

KP:【蝙蝠D攻擊吳勇拓,40/21,成功;吳勇拓反擊,50/63,失敗;蝙蝠D爪擊吳勇拓,傷害1D3=1。】

……

……

一輪攻擊後,站在最前麵的阿布勒、吳勇拓和冉文宇都或多或少掛了點彩,所幸蝙蝠的攻擊力並不高,就算受傷也隻是皮外傷,並不影響行動。徐向乾看了看情況,對距離自己最近的冉文宇做了個急救,成功幫他回了1點血。

被蝙蝠群按著打了一頓,吳勇拓憋悶不已,好不容易輪到他行動,立刻揮刀砍向抓傷自己的蝙蝠D。

KP:【吳勇拓攻擊蝙蝠D,50/17,困難成功;蝙蝠D閃避,52/61,失敗;吳勇拓擊中蝙蝠D,傷害1D8=7。蝙蝠D一次性受到大於生命半值的傷害,意誌檢定,35/61,失敗;蝙蝠D失去意識,無法戰鬥。】

眼看小夥伴們如此給力,冉文宇基本放下心來,舉起刀,同樣盯上了攻擊過自己的蝙蝠。

KP:【冉文宇攻擊蝙蝠F,30/72,失敗。】

冉文宇一刀揮空,精準的來了一套描邊刀法。

冉文宇:“………………………………”

——他並不是攻擊型的角色,這並不是他的問題。

在冉文宇行動後,本來該攻擊的攝影師卻並沒有往前衝,隻是表情凝重的緊握著匕首,一直扛在肩膀上的攝像機都還沒有放下來,也不知到底拍到了什麼鬼東西。

女導演連武器都沒有,自然更加不會自討苦吃,和助理一樣縮在最後原地待命,隻有程媛還有點身為調查員的責任感,嘗試著攻擊了一隻蝙蝠,但遺憾的是,她和冉文宇一樣,也深得描邊刀法的真傳。

冉文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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