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7章 第七十七章(2 / 2)

請魅惑這個NPC mijia 8051 字 5個月前

安菲爾臉上的笑容加深,讚許般輕輕頷首:“不錯。我很高興你願意接觸它們。”

“畢竟,我本來就對於這類知識十分好奇嘛。”冉文宇從自己的日記裡詳細了解過自己的人物設定,輕輕聳了聳肩膀,坦然答道。

安菲爾但笑不語,低頭專心吃飯。冉文宇等了片刻,卻沒有等到下文,不由開口詢問:“你不問問我讀過之後的感受嗎?”

——在來找安菲爾的路上,冉文宇為了回答這個問題準備許久,生怕自己哪裡說得不好,引起麵前這位對神狂熱信仰著的祭司的不滿。沒想到對方此刻卻絕口不提,這實在讓冉文宇有一種做認認真真寫了作業但老師卻不收的失望之感。

聽到冉文宇天真的問題,安菲爾失笑:“對於這些知識,每個人都有不同的理解和感受,同一個人在不同的人生階段,亦會有不同的認知,所以這個問題是沒有意義的。你願意去了解它、接納它,哪怕你最後並不認同,這對於我而言也已經足夠了。”

安菲爾的眼睛是淺金色的,這種顏色的眸子總會給人冰冷淡漠而又威嚴的感覺,但此時看著冉文宇的時候,卻仿佛是化成了一汪溫水,脈脈流轉。

冉文宇心虛的避開視線,逐漸有些坐立難安,而看出他的不自在,安菲爾則淺笑了一下,收回視線,繼續專注自己麵前的食物,明明表情和舉止都格外平靜鎮定,但耳垂卻悄然紅了。

冉文宇感覺,他和安菲爾之間的關係似乎就處於差那麼一點捅破窗戶紙的階段,明明這份曖昧之感已經明顯的根本無法遮掩,但卻偏偏沒有一個人邁出那一步。

——冉文宇是肯定不會邁的,他恨不得後退上千八百步;而安菲爾也不知是由於害羞還是心存顧忌,同樣沒有更進一步的舉動。

就在這樣安靜的甜膩中,兩人用完了午餐。安菲爾搖響鈴鐺,讓人將餐桌收拾好,然後詢問冉文宇下午的打算:“我下午沒有什麼安排,你呢?”

冉文宇算了算自己的失憶時間——時足夠他熬到晚餐之後了,所以冉文宇並不打算再去圖書館掉SAN。

搖了搖頭,冉文宇誠實的答道:“我也沒有什麼必須要做的事情,上午看了太長時間的書,有點頭昏腦漲的,下午打算休息一下,大概是出去走走吧。”

安菲爾立刻開心的笑了起來,提出邀請:“既然這樣,跟我一起去叢林如何?我知道很多風景漂亮的地方,很適合打發時間。”

能夠順理成章的離開這座危險的神殿當然是好的,冉文宇遲疑了一下便點頭答應。

回到自己的房間,睡了個午覺,冉文宇在兩點的時候與安菲爾重新彙合,由他帶著,走向叢林深處。

安菲爾對叢林極為了解,而有他的陪伴,危機四伏的叢林似乎也變成了和樂友善的後花園。間或會有些小鹿之類的動物跑到他們身邊,親昵的尾隨一段距離再離開,仿佛將他們當成了林中的一份子,就連冉文宇都趁機擼了幾把毛絨絨,心滿意足。

“你似乎很有動物緣?”冉文宇好奇的問道。

安菲爾含笑看著他與毛絨絨互動,聳了聳肩膀:“大概是我從小就在叢林中的神殿內長大,它們早已經習慣我的存在了吧。”

冉文宇點了點頭,沒有繼續深究這個問題——畢竟有些時候,無知是福。

一路悠閒前行,冉文宇終於聽到了流水衝刷的聲音,撥開層層枝葉,他很快看到了一道小瀑布。

瀑布不高,目測也就五米左右,但水流清澈,激蕩起清涼的水霧,撲麵而來的水汽讓人忍不住精神一震。

瀑布下是一池潭水,動物們或是低頭飲水、或是臥在水邊休憩,還有幾隻小崽子在水中撲騰打鬨,一派的生機勃勃、和平寧靜。

看著這一幕,冉文宇都差點忘記自己正在危機四伏的克蘇魯模組中苦苦掙紮。

安菲爾招呼冉文宇自便,自己則走到潭邊一塊凸起的大石旁,撩起寬大的白袍,輕盈的三兩步躍上大石,隨意的坐下。安菲爾的動作格外的熟練而閒適,坐好後,他微微合眸,揚起清俊的麵孔迎接清新的水汽,長長的鉑金色頭發披散在身後,隨著微風輕輕拂動,又被陽光鍍上一層的流光溢彩,整個人都顯得格外安然恬靜。

冉文宇站在不遠處,又差點要看呆——由於日記裡並沒有提及瑪莎體內會吞噬人類的漆黑觸手,所以此時失憶的冉文宇也完全不知道這一點,一顆少男心都差點因為此時的美人與美景動搖淪陷。

連忙移開目光,不斷提醒自己這是NPC,冉文宇走向潭水邊的毛絨絨,努力用擼毛來轉移自己的注意力。

——當然,不敢再看安菲爾的他也沒有發現,當他轉身的時候,安菲爾的嘴角輕輕揚起了一個滿足而愉悅的弧度。

就在冉文宇坐在沁涼的潭水邊,一邊擼毛一邊撩水玩,終於將自己剛剛的心動丟到腦後時,他突然聽到了一首旋律悠揚婉轉的哼唱。

冉文宇轉頭,看向正在用他那悅耳低沉的嗓音輕輕吟唱的安菲爾,等到一段旋律宣告終結,他連忙開口詢問:“這是什麼歌?”

“哈斯塔之歌。”安菲爾睜開眼睛,看向冉文宇,微笑著答道。

對於安菲爾會吟唱哈斯塔之歌,冉文宇到並不意外,畢竟他已經確定島上的土著們信仰黃衣之王,而黃衣之王正是哈斯塔的化身,至於哈斯塔之歌,也經常被稱呼為“王之吼”、“黃廷之音”,與黃衣之王有著千絲萬縷的聯係。

不過,冉文宇卻困惑的皺起眉,一臉的不信。由於日記裡說,他已經在安菲爾麵前暴露過自己會魔法的事實,所以冉文宇並沒有什麼顧忌,“我聽說過這個魔法,可它的旋律並不是這個樣子的。”

冉文宇當然沒有見識過真正的哈斯塔之歌,但是他在現實中的某個跑團角色,卻在機緣巧合下學會了這個魔法,所以冉文宇專門翻閱了規則書,仔細了解過這個魔法的設定。

哈斯塔之歌,是一個限製條件高(隻在夜間且畢宿五可見時有效)、準備時間長(生效前需要3回合準備期)、魔法和理智消耗大(每回合消耗1D4的魔法和理智)、成功率卻很低(需要一次成功的魔力檢定),但隻要施法成功便能發揮極大威力的單體持續性法術——總體而言很不實用。冉文宇那個角色用過好幾次,隻成功了一回,還差點將自己也唱瘋了。

不過,這些並不是重點,重點是施法後,施法者會發出驚悚的尖銳號叫,使選定目標的皮肉起泡潰爛,變成致命的膿瘡。這不僅會造成生命值的傷害,還會大幅度降低目標的外貌和體質,而當被選定目標的體質減少到零或者生命值歸零死亡後,其身體將腫脹成一團,在令人作嘔的“嘭”聲中爆炸,冒著熱氣的膿血同時濺灑到地麵上——可以說整個施法過程既驚悚又惡心,但凡是目睹者都得瘋狂掉SAN。

反正冉文宇是不相信,這種令人作嘔的魔法會擁有如此美妙的旋律。

對於冉文宇的質疑,安菲爾卻並沒有給予任何解釋。他彎起眼眸,輕笑了一聲,帶著些許不易被人察覺的蠱惑:“你要學嗎?哈斯塔之歌?”

冉文宇猶豫了0.1秒,果斷點頭:“學!”

——施法過程惡心重要嗎?魔法不夠實用又如何?白送上門來的魔法,不學才是王八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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