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4章
“咚!”
有什麼東西砸到了頭上,一個躺在地上渾身布滿臟兮兮腳印的男人緩緩睜開了雙眼。
剛開始他的眼中還有一絲迷茫,但是很快他就像警惕的獵豹一樣,渾身緊繃,雙眼裡滿是戒備的凶光。
視線把四周一掃,周圍一片青山綠水,他所躺的草地上開滿了五顏六色的花兒,草木混合著泥土的香味撲麵而來。
這是哪裡來的世外桃源?跟他以前呆的滿是喪屍腐臭味道,以及各處殘肢斷臂的慘烈場景完全不同。
他明明記得,他跟喪屍王同歸於儘,引爆腦中晶核炸得屍骨不存,怎麼會突然身體完好地出現在這裡?
林沐風揉了揉疼痛的額頭,卻摸到了一手的鮮血,末世裡受慣了傷的他也不在意,胡亂地抹了一把。
這時他才發現,他身上竟然穿著古人才會穿的那種長衫,天青色的直裾上居然還有好幾個腳印。
難不成,他穿越了?
腦中並沒有原主的記憶,林沐風也不再深究這事,反正對於他來說能重活一世便是賺到。
而且這個世界還沒有喪屍,簡直好得不能再好。
正準備站起身的林沐風,卻發現身邊有一顆金燦燦排球那麼大的,橢圓形的東西。
他屈起手指在外殼上麵敲了敲,咚咚響,一點也不像石頭,反而像是某種生物的——蛋!
剛經曆了末世,因為食物才跟喪屍王同歸於儘的林沐風,頓時沒出息地咽了咽口水,這麼大顆蛋,足夠他吃頓飽飯。
想到這裡,他便把蛋抱了起來,還挺沉手。他更滿意了,找到一塊石頭抱著蛋就在上麵敲了敲。
對於在末世裡連草根樹皮都吃過的人來說,完全不在意這蛋是生的,反而覺得流質的蛋液更有利於吞咽。
讓林沐風沒想到的是,這蛋他敲了半天,累得他一身汗蛋殼卻沒有一點破損。
這特麼是啥的蛋?怎麼這麼結實?
正當他滿臉疑惑的時候,遠處走來了幾個人,其中一個人二話沒說一腳就踹了過來。
林沐風早在末世裡鍛煉出了超強的敏銳力,一個側身躲開了這一腳,揚起手中結實的金蛋砰得一聲砸在了來人的腦袋上。
那人腦袋頓時被開了瓢,咚得一聲倒了下去,鮮血染紅了半張臉。
林沐風讚揚地摸了摸手中的蛋,不錯不錯,雖然他現在沒有辦法吃進肚子裡,但是拿來當武器還是挺不錯的。
在陌生的世界裡,一個趁手的武器同食物一樣重要。
這麼一想,林沐風扯開了胸口的衣襟,直接把金蛋塞進了自己的懷裡。
其他幾個同伴都懵了,好半天才反應過來,兩人上前把地上的倒黴蛋扶起來,往被砸暈了的他嘴裡塞了一顆丹藥,還往他頭上破開的那個傷口處灑了一些藥粉。
剩下的幾人對林沐風怒目而視,其中一人咬牙切齒地罵:“林二狗,你瘋了?”
林沐風:“??”
這是原主的名字,也太侮辱人了吧。
他舔了舔唇角,似笑非笑道:“你信不信,我讓你跪下來叫爸爸。”
幾人雖然不懂爸爸是個什麼梗,但是他們也發現,這個一向懦弱隻能任由他們欺負的廢材少年,今天居然敢跟他們頂嘴。
這簡直不能忍!幾人衝上去,卻被林沐風拿著一顆蛋挨個砸趴下了。
看到躺了一地哀嚎的人,林沐風把他們身上的東西全都收刮了一遍。包括丹藥,銀子,以及……
“這是什麼?”
他指尖夾著那張黃紙符,眼底滿是疑惑,這些人在搞封建迷信?
被搶得人急得破口大罵:“林二狗,快把符還給我,這是仙師給的東西你有什麼資格碰?”
林沐風眯了眯眼,不讓他碰麼?那他還偏要碰。
刺啦一下,他就把那張黃紙符撕破,在其他幾人又驚又怒的視線裡,他的身影突然消失在了原地。
林沐風也有點懵,他把符撕了後,身體居然被帶到了另外一個陌生的地方。
他眯了眯眼,剛才發生的事明顯違反了科學。他看了看懷裡的蛋,便大步往前走。
遠處是一座巍峨的高山,山底下有一片廣場,這一會聚集了無數的人,他們似乎在等著什麼。
林沐風抬腳便往那走,剛站定,還沒有偷聽一耳朵發生了什麼事,便見頭頂飛來了一群人。
他們皆穿著一身白衣,衣袂飄飄,踩著飛劍而來,地上的人跪成了一團,皆大呼著仙人。
林沐風麵色一沉,他突然意識到這個世界可能跟他想的有點不一樣。違背自然規律能在天上飛的,不是拍戲,這特麼就是修仙界吧。
後來他才知道,這的確是修仙界,擁有靈根的人便能感受到空氣裡的靈力,這裡修仙事業繁榮,各大仙門每隔五年便會去各處的城鎮招收一些資質尚可的年輕人進仙門。
每個鎮都有測靈根的陣法,擁有修煉資質的孩子這些仙門的人就會給一張黃色的傳送符,隻要到了仙門招弟子的時候撕毀便可以到達仙門山下。
原主是沒有靈根的,而林沐風就那麼好運地搶了一張到達了仙門,一臉懵逼的站在了人群裡。
到了這裡還要檢查一遍資質,當掌門以及幾大長老看到經脈堵塞,根本無法修煉的林沐風時。還以為是哪個弟子選錯了人,也不好把人退回去,便留他在外門打雜。
他也不在意,他撿回一條命已是意外之喜,更何況他發現他上輩子的精神力還跟來了。
林沐風白天打掃山門的石階混頓飯吃,沒事的時候就鍛煉精神力,漸漸的有了內視的能力。當他看到身體內部的經脈裡有許多亂七八糟的東西,下意識用精神力把它們擊碎挪開。
漸漸的,他發現身體越來越輕盈,天地之間的靈氣自動向他湧來,他就這麼莫名其妙的引氣入體,進入了練氣期。
除了無意識的修煉以外,林沐風對撿到的蛋也有濃厚的興趣。
既然敲不開,那便用火燒吧,說不定能燒炸呢?
經曆過末世的人從不會浪費食物,所以林沐風很有耐心的每天都要把蛋拿出來烤一烤。
烤了一段時間後,有一天他正準備把蛋收起來的時候,那顆金燦燦的蛋卻蹭了蹭他的掌心。
他的眼中頓時布滿了驚訝,來了修仙界這些時日他對這個世界也有了一些了解。知道這個世界除了普通的野獸外,還有許多靈獸。
靈獸具有一定的智商,厲害的靈獸完全可以成為主人的助力。比如飛禽類靈獸可以帶著主人飛行,獅虎類靈獸可以幫主人戰鬥。
所以許多修仙之人喜歡抓一些靈獸幼崽,從小培養感情這樣靈獸長大了也會忠誠。
看著手中的金蛋,林沐風惆悵地歎了一口氣,他想吃這貨的肉,沒把它烤死,看這樣子反而有了意識。既如此便把它孵出來吧,養大了也是一盤下酒菜。
自從決定要孵化這枚蛋以後,他便查了許多資料,查完後他整個人都沉默了。
金色的蛋殼上,仔細去看其實有湧動的鳳凰暗紋,他手中的這枚蛋很有可能是枚鳳凰蛋。
鳳凰可是傳說中的不死神鳥,擁有這樣的靈獸自然拉風無比。但是經過末世人心荼毒的林沐風更清楚,擁有這樣一個大寶貝的他,如果沒有相匹配的實力,這樣的寶貝根本就守不住。
他的東西有可能便宜了彆人嗎?
於是從這天起,林沐風再也不得過且過,憑著超強的精神力,哦不,這方世界應該叫神識。憑著超強的神識,彆人看過的東西要許久才能記住,他隻需要掃一眼便能過目不忘。
在十年一次的仙門大比拚中,他這個外門打雜的弟子成功打贏了一位內門弟子,引得整個宗門嘩然。而他也被山中的一位長老看中,收為了徒弟。
在鳳凰蛋被孵化出來的時候,林沐風已經結丹成功,成為了仙門最年輕的金丹期修士。
“啾啾!”剛破殼的鳳凰鳥,稚嫩地叫了幾聲。
林沐風輕瞥了幾眼,這哪裡是什麼鳳凰,完全像隻小雞崽嘛。他很是嫌棄地丟出一句:“沒肉。”
不但沒啥肉還滿是毛,一點也對不起他這些年找來的那些火靈根的人幫忙烤蛋。
傻白甜的鳳凰鳥絲毫不知道自己被嫌棄了,反而飛到了男人的肩膀上,用獸類表達親近的方式垂下頭蹭了蹭他的臉。
林沐風把她抓了下來,原本想丟掉,想了想又自言自語道:“算了,養著吧,也許養大了肉會長得多一點。”
“得給你取個名字,既然你是鳳凰鳥就姓鳳吧。羽毛是金色的像琉璃珍寶一樣,就叫鳳璃吧。”
就這樣,這隻名叫鳳璃的鳳凰鳥,在林沐風身邊留了下來。隨著她的長大,她身上的羽毛變得更加蓬鬆厚重,金燦燦的格外耀眼。
而林沐風由於容貌好,資質佳,修為高,從一個廢材少年逆襲成了仙門的天才弟子,自然引得無數人側目。
一個人站得高了,誘惑便也多了。各路大師姐小師妹,正道的邪教的,妖魔鬼怪全都蠢蠢欲動。
白天有大師姐想要跟他切磋一下,明明已是金丹期的修為,卻總是站都站不穩,身體時不時地往他身上倒。
晚上有迷路找不到家的小師妹,哭著求他收留。住他隔壁還不行,人家怕黑,得要他守著才能睡著。
外出執行個任務,也能遇到妖豔的妖族妹子不知羞地撲過來,想要獲取他的元陽。
林沐風煩不勝煩,本來決定閉關,可是手上還有一隻剛破殼不久,嗷嗷待哺的傻鳥,他又不得不按捺下來每天做個投喂的鏟屎官。
仙門他還要混下去,各路師姐師妹多多少少還是要給些麵子。他便接了一些仙門的任務,下山去彆處的城鎮斬妖除魔。
這天夜裡在他下榻的客棧裡,正睡得迷迷糊糊的他房間裡突然多了一個人,空氣裡還彌漫起一股詭異的香味。
在末世裡鍛煉出來的警惕讓林沐風下意識屏住呼吸,驀然睜開了雙眼。手中的本命長劍投出,直接砸穿了窗戶,長劍又回到了他的手中。
來人是位女子,穿著一身幾乎半透的性感紅紗,半遮著臉,露出來的一雙眼睛水盈盈,格外的勾人。
她見林沐風醒了,似乎是怔了一下,隨後便笑盈盈地向他床邊走來,聲音悅耳地響起:“良宵苦短,道友可想與我共同探討一下雙修的奧秘。”
說來說去,還不是想要睡他?
林沐風眯了眯眼,麵前的女人是人族,看她放浪形骸的舉止,以及胳膊上的合歡花刺青,便可知她是合歡宗的人。
這個宗門的弟子不論男女,皆有一副好樣貌,在風月之事上又頗有些手段,勾得許多正派弟子為他們神魂顛倒。
對於上輩子到死還是個童子雞,而且這麼多年從來沒有遇到過合適女人的林沐風來說,送上門的美色其實也是可以亂一亂的。
隻是他這個人雖然不是什麼好人,但在男女之事上還是有一定節操。更何況合歡宗的女子最會采陽補陰,他這麼自私狠決的人,怎麼可能讓彆人占了他的便宜去?
所以當女人緩緩摘下臉上的麵紗,身姿款款地爬上他的床,隔著被子貼到他身上的時候,林沐風漫不經心地吐出一句:“你壓到我的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