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3章 攻心(1 / 2)

我的印鈔機女友 時鏡 11069 字 4個月前

此言一出,彆說是審判席上的法官,就連下麵負責做庭審記錄的書記員都愣住了,幾乎不敢相信自己聽到了什麼。

方不讓更是側身看向程白。

但程白並沒有回望。

另一邊坐著的朱守慶這時候更是把自己左手豎起來,擋在臉龐,像是怕方不讓的目光轉過來似的。

這一項證據的收集和此刻在法庭上的呈現,方不讓事先是完全不知情的,朱守慶曾猶豫過要不要告訴方不讓,最後是程白拿的主意,先不告訴他,直接拿到庭上再說。

反正這是客觀證據,不存在被當事人否決的風險。

而且本身案件是不公開審理,方不讓也該掂量一下如果他們在爭奪撫養權這一條上落敗,可能會承擔什麼風險。

方不讓坐在被告席上,看著自己這兩位委托代理人的反應,一張臉上漸漸沒了表情。

對麵的殷曉媛則是目光閃爍,好似被人當頭一棒打下來,都不知該作何反應。

劉臻見她這反應還有什麼不明白?

再一回想程白在先前舉證階段的操作,更是生出了一種被密密的大網羅織、包裹的窒息之感!

如果程白最開始向法院提交的證據是經過處理後的、如此清晰的照片,劉臻在證據交換階段便會想儘千方百計將這證據排除出去。

可偏偏程白提交的是電子證據。

這樣的話,在證據提交階段,對方就沒有任何必要對其進行處理,而她作為殷曉媛的律師,當然也就無從察覺到這一張照片的“奧秘”!

表麵上程白提交這張證據,是為了證明殷曉媛也婚內出軌,存在著和其他人的不正當關係。

可事實上卻是“明修棧道暗度陳倉”!

證明殷曉媛有婚外情以求在財產分割方麵得到偏向,不過是個幌子。她真正的目的,是為了證明殷曉媛抽大i麻,以此來剝奪她獲取孩子撫養權的資格!

同一件證據,既可以證明A,也可以證明B。

隻是在它被人指出用以證明B之前,她沒有發現罷了。

而且程白在剛才的交叉詢問中還故意向殷曉媛確認了兩次,讓她承認了照片是她本人,因而不可能反口說照片是P的。

從頭算計到了尾!

盛名之下無虛士……

程白作為她這個年齡層律師裡數一數二的人物,實在不是什麼花瓶。

劉臻忽然覺得很佩服,同時也感覺到了荒謬——

她的當事人,並沒有跟她提起過這件事。

正常人也絕不會往這個方向上想,連這種蛛絲馬跡的證據都能翻出來,方不讓那一方的律師團隊,能力可見一斑。

殷曉媛自己也很快想通了前後的因由,尤其是方才庭辯中的關竅,可卻已經很難再鎮定下來。

程白又問了一遍:“殷女士,您抽大i麻嗎?”

殷曉媛將求助的目光投向了劉臻。

劉臻垂下眼簾。

殷曉媛便悄然握緊了手指,回程白道:“不抽。”

陶文道被這個發展驚得睜大了眼睛,看了看程白,又接過了前麵朱守慶交由書記員遞上來的另一份同樣的照片。

從圖片上來看,的確像是大i麻。

如果殷曉媛的確存在吸食這東西的情況,孩子必定不能交由她來撫養。

但殷曉媛否認了。

程白目光深深地望著她,麵上卻未濺起任何波瀾,看上去與剛才一樣平靜,好像殷曉媛的否認在她意料之中。

隻是很快她的目光就轉向了劉臻。

因為她們都清楚,這時候,才是律師交鋒的真正時刻。

果然,在接連的突發情況打擊下,劉臻已經迅速地思考了自己所麵臨的局勢,很快冷靜下來,代替了殷曉媛,對程白道:“首先,被告代理人所提交的證據上,雖然的確存在著十分類似於大i麻的物品,但僅從圖片上無法得到確認;其次,假設它的確是大i麻,單從這張圖片上看,我當事人和她的朋友在拍照,這罐疑似大i麻的東西放在茶幾上,怎麼就能說我當事人吸食過大i麻了?眾所周知,在一些國家和地區,吸食大i麻是合法的,也有場所提供食用大i麻。我當事人和她的朋友在國外期間,可能參與過一些聚會,進出過一些場所,沒有碰過,但沒有注意,拍下了這樣的照片,也是有可能的。”

“是嗎?”

程白不置可否,在聽完對方這一番話之後,隻是再一次輕輕一抽。

劉臻現在看見她這動作已經要下意識頭疼了。

但不管她內心再如何不願意接受,又一張照片已經從後方挪到了前麵。

程白淡淡地問:“如果是參加聚會,如果是無意進出了此類場所,且他們沒有碰過大i麻,那請問原告當事人,這一張照片要怎麼解釋呢?”

那竟然是一張另一角度的照片。

照片上殷曉媛和Mars的衣服跟先前那張一模一樣,作為照片背景的擺設也完全相同,看得出是相同的時間和相同的空間。

隻是這一張照片因為角度問題,呈現出的空間更大。

原先那張照片看不出是在什麼地方拍的,可現在這一張卻能大致推斷出該是在某座酒店的套房客廳裡,整個空間裡就隻有殷曉媛和Mars兩人,也不存在任何的聚會痕跡。

不遠處的桌麵上還擺著酒。

同樣經過一定技術處理後的照片,亮度很高,所以能清晰地看到,在Mars做著怪臉的身影後麵,殷曉媛的半個身影仰躺在沙發上,可以看到一條細細的胳膊伸出來,手指間夾著白紙卷成的已經點燃的煙卷,也不知是剛拿起來,還是準備放下。

茶幾上那玻璃罐的蓋子已經打開了。

裡麵那些疑似大i麻的卷團狀物體,也少了一些。

“說來是運氣很好,剛才那張照片是我看我方另一位代理人找證據的時候偶然發現了端倪的。可正如原告代理人所說,僅僅用那樣的一張照片,是無法證明我們的原告當事人有吸食大i麻的。所以我們仔細思考了一下,有的照片的細節因為亮度太低,會被我們忽視。所以我們又返回重新檢視我們之前查過的所有照片,花了很久,才在殷女士這位朋友的Facebook上發現了這張同空間、同時間卻不同角度的照片。”

世界上沒有什麼是真正的幸運。

很多案件找尋證據,靠的就是大海撈針、一遍一遍的努力。

程白的目光甚至算得上溫和,落在劉臻的身上:“我知道,原告代理人會說,即便是這第二張照片,也無法證明她的當事人確實吸食大i麻,因為我們無法單憑一張不夠清晰的照片就說照片上的這罐東西就是大i麻。可其實,在我方提交的證據當中,有一份原告當事人的行程表。我們可以看到她去得很頻繁的幾個地方,美國科羅拉多,華盛頓,加拿大,甚至巴基斯坦,等等。大部分地方都有一個共性,那就是大i麻合法。當然,原告代理人也可以說這是巧合,而且始終無法直接證明殷女士有吸食大i麻的習慣。可我們要搞清楚這一點,其實非常簡單。”

劉臻心裡有一種不好的預感。

可這也算不上什麼了。

自打看到程白拉出那張照片,聽到她說出“抽大i麻”這個可能時,她就已經知道事情壞了。

程白收了手上那幾張照片,轉向了審判席:“審判長,根據現在這些證據,我方有理有據懷疑孩子的母親殷女士存在吸食大i麻或者毒i品的可能。雖然在國外這些地區吸食大i麻不犯法,在國內也不涉及刑事罪,可我們現在的爭議點是孩子的撫養權。我國《婚姻法》在考慮子女撫養權歸屬時,其法律精神都是以給子女提供最健康的成長環境為要。如果在存在這種可能的情況下,我們不去明確這種可能性,就貿然劃定子女的撫養權歸屬,是對立法精神的違背,也是對孩子的不負責任。”

殷曉媛聽到這裡時已經緊緊地咬住了自己的牙關,顫抖起來。

卻不知是因為恨,還是因為怕!

程白看了她一眼,目光落在了她那一頭長發上:“殷女士最近一次去華盛頓是5個月前,現在國內毛發分析技術已經不差,能夠通過頭發或者身體其他部位的毛發,甚至是指甲,檢測出6大類毒品及其代謝物的存留,包括大i麻代謝物。如果殷女士願意主動去檢測,且最終證明您沒有吸i毒或者吸食大i麻,我方當事人願意放棄撫養權。”

方不讓漸漸淩厲的目光落在她臉上。

程白還是當沒看到,並且繼續道:“當然,無論檢測不檢測,這都是您個人才能做出的選擇。如果殷女士選擇不檢測,我方提交的這些證據將為審判提供一種可能性,屆時請審判長、審判員自由心證即可。”

自由心證,在國內又被稱為“內心確信”,指的是法官依據法律規定,通過內心的良知、理性等,對證據的取舍和證明力進行判斷,並最終形成確信。

到這一步,程白和朱守慶所能做的努力也都做完了。

事實上他們的確沒有最直接的證據證明殷曉媛吸毒。

畢竟殺人的刀捅出去還有收回來的可能。

可“自由心證”卻是一柄鋒銳的殺手鐧,程白賭的就是殷曉媛不敢去做毛發檢測!

隻要她不敢,在做出判決時,法官內心的天平便會向方不讓一方傾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