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零八章 悲催的楚人(2 / 2)

全職藝術家 我最白 5121 字 5個月前

……

老周離開後,林淵又把星芒提供的新合同整個看了一遍,有種取經路終於走完大半程的欣慰。

按照新合同的規定:

以後林淵和所有歌王歌後之下的歌手合作,都可以一個人獨享下載分成,公司和歌手都不參與這一部分的分賬了。

包括一線歌手在內。

而歌王歌後被排除在外,主要是因為歌王歌後們的業界地位太高,所以如果林淵是選擇和藍顏等歌王歌後合作,兩邊在分成方麵還是要商量,一般林淵占大頭,之後總歸要給人家留點。

“以後合作的歌手儘量以一線為主。”

林淵定下了合作戰略,一線已經不和自己分錢了!

他對歌王歌後沒什麼執念,因為很多一線歌手的實力,其實並不比歌王歌後差,有些人隻是缺乏作品加成而已,比如江葵這樣的歌手……

不過老周提醒的沒錯。

自己得拿到曲爹的桂冠。

事實上早在老周之前,鄭晶就提醒過林淵,可以考慮衝刺音樂盛典的曲爹桂冠了,最頂級音樂獎項的認可,哪怕林淵這種不愛虛名的人也有興趣。

當然。

這也和拿到正式的曲爹認可,可以賺更多錢有關。

想賺錢依然是林淵的本能,這和他本身已經有多少錢無關,是刻在骨子裡的東西。

至於如何衝刺曲爹?

這就要看哪個規則最容易實現了。

顧冬跟林淵說過,想成為曲爹,有三種方式。

第一種:捧出兩個歌王歌後級彆的歌手,新的歌王歌後到底是不是由該作曲人捧出來,具體判定標準掌握在音樂盛典的手中。

第二種:拿下音樂盛典為作曲人專門設立的樂聖獎,仍然是音樂盛典來決定。

第三種:一年十二個月,每個月都拿冠軍,直到一整年賽季榜的大滿貫,這是唯一一個不需要音樂盛典評判就能成功的標準,有點以力證道的意思。

就難度來說,第一種最低。

林淵隻要把孫耀火和江葵捧成歌王,這個任務就算是完成了。

第二種相對困難。

誰知道樂聖獎的標準是什麼,音樂盛典輪空了好幾年的樂聖獎,豈是一般人搞得定的?

第三種則是地獄難度。

以前有人做到,是因為各洲沒合並。

現在這麼多洲合並,曲爹和歌王歌後的數量要多兩三倍,每個月都拿冠軍談何容易?

林淵沒有直接選擇哪一種方式。

說不定他哪天直接得了個樂聖獎呢?

這不是最簡單的方式,卻無疑是最省力的方式。

此外。

老周還說,《少年派的奇幻漂流》仍然需要籌備一段時間。

既然如此,林淵打算再拍一部電影。

但該選擇哪一部?

林淵決定慢慢考慮一下。

反正要過年了,到時候會有個年假,就算他現在拿出劇本,公司也來不及怎麼籌備。

這樣想著,林淵收拾東西準備下班了。

彆問為什麼還沒到下班時間某人就早退,問就是找靈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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