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九十七章 撞衫不可怕,誰醜誰尷尬(2 / 2)

全職藝術家 我最白 6727 字 5個月前

就許你們博客用這個噱頭?

咱部落也用了!

部落這一官宣,火藥味瞬間彌漫開!

“好家夥!”

“兩邊活動都叫短篇之王?”

“部落這文案抄的夠快的。”

“難道這就是傳說中的撞衫嗎?”

“老話怎麼說來著,撞衫不可怕,誰醜誰尷尬。”

“真刺激!”

“我還是想不通博客這波拿什麼跟部落打。”

“難道楚狂之外,他們還有其他的大招隱藏著?”

“等幾天就有結果了。”

“不知道飛虹老師的新作品是什麼。”

“我比較期待馮華老師的作品,從小看他的作品長大的。”

……

工作室內。

林淵劈裡啪啦的敲擊著鍵盤。

下部作品寫什麼?

莫泊桑?

歐亨利?

契訶夫?

馬克吐溫?

或者新星一?

之前林淵一直在這些人之間糾結,選擇恐懼症一樣,此刻的他卻沒有半分糾結。

他的電腦屏幕上。

幾個文檔已經提前列好了標題,分彆是——

羊脂球!

套中人!

百萬英鎊!

喂——出來!

我的叔叔於勒!

警察與讚美詩!

最後一片葉子!

全部都是地球上極負盛名的短篇,甚至堪稱一些短篇巨匠的代表作。

比如《羊脂球》之於莫泊桑。

比如《套中人》之於契訶夫。

比如《最後一片葉子》之於歐亨利等等。

其中《百萬英鎊》這一篇,因為藍星沒有英鎊,所以林淵到時會改個名字。

總共七篇!

林淵為這波行動起了個帥氣的名字:

七劍下天山!

不是很多人說楚狂的短篇數量太少嗎,林淵覺得很有道理,自己的短篇數量確實少了點。

這次就當是補丁了。

估計七篇應該有足夠說服力了,再多的話林淵擔心玩的太大了,搞得好像這玩意兒就像大白菜一樣。

明明是花了好多錢訂製的。

畢竟越是優秀的短篇越不容易寫,而這七篇短篇也足以彌補楚狂所謂作品太少的短板了,畢竟他這些作品的質量都是有前世文豪們作保障的。

林淵手速很快。

有幾篇已經完成,並交由金木發送給了博客那邊。

這也是博客有勇氣跟部落對剛,甚至敢打出【短篇之王】這種噱頭的原因。

喝口茶,林淵活動五指,休息了一番。

“活動時間已經確定在中旬了。”

旁邊的金木趁著林淵休息,說出了此次活動的規則:

“和兩邊以前的那些短篇活動一樣,博客會先把這些作品匿名發表出去,讓網友們觀看內容之後根據質量投票,而作品在活動中的最終排名則純粹由網友們決定,這就很大程度上避免了作家們憑借自身影響力來拉票。”

林淵點頭。

他參加過短篇活動,知道這個玩法。

網友們在此類活動中的樂趣之一,就是根據活動中那些的質量以及文風來猜測每部作品所對應的作家。

隻是……

博客這邊,林淵準備了七篇發布,在剛開始完全匿名的情況下,網友們會怎麼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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