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69(1 / 2)

比克斯魔方 SISIMO 12938 字 7個月前

裴森頓時開始變得焦躁起來, 眼前的戰爭即將開始, 可是少爺剛去王都就和他斷了聯絡,這絕對不是什麼好事。

“難道是鏡子被那位大公給收繳了”

並不是沒有這種可能。

從他這邊唯一可以判斷的是, 鏡子沒有被損壞, 或者至少鏡子裡的魔法陣是完好無損的,否則他這邊的鏡子也會很快破碎。

到了第二天,伊格爾那邊仍然毫無消息, 裴森終於坐不住了, 他跑去找了艾金, “我想去王都一趟。”

艾金驚訝地說,“伊格爾這才走了沒多久,你們不用這樣難舍難分吧”

他也是知道至少在伊格爾二十歲之前,不會有太大危險這件事的。

即便是伊格爾被帶去了王都,他今年才十五歲, 伯克安格大公並不會對他做什麼。

不管怎樣,伯克安格大公是伊格爾的父親, 萊瑟陛下是他的舅舅, 在艾金看來,哪怕他們都不喜歡伊格爾,伊格爾也不會有什麼生命危險。

再加上薩丁的實力強橫,一位劍聖保護在他的身邊, 艾金實在不知道他能出什麼事。

伊卡博德同樣覺得裴森有些小題大做, “或者少爺這兩天事情太多,所以才沒有和你聯係, 說不定明天就有消息了。”

裴森搖搖頭,“不會的,少爺走之前和我約定過,隻要不出意外,他會每天都和我聯絡的。”

哪怕裴森認識伊格爾的時間其實沒有艾金和伊卡博德那樣長,但是裴森知道伊格爾說的事情絕不是說說而已,他是很認真的。

“這樣吧,我一個人去王都,你們該做什麼還是繼續做。放心,我不會那麼傻光明正大地去,”裴森笑了笑,“到時候想辦法偷偷混進去,如果少爺真的沒事,我就回來。”

艾金見他真的不放心,就要答應下來,伊卡博德卻說,“你走之後,這些比克斯族怎麼辦”

這次的戰爭很重要,而且要完全依靠這群比克斯族,他生怕裴森走了之後這群異族沒人控製,導致這場仗根本沒法打下去。

“我現在基本已經全都交代好了,你們不用擔心他們會臨時退縮。”裴森認真地說。

而且隻要通過論壇,裴森能夠隨時監控戰場這邊的情況,也能夠及時做出應對,他本人在不在霜楓領這邊反而不是什麼大問題。

再加上關於批準玩家們自行建設一些地區,也就是關於公會的事情他早就和艾金商量好了才發布任務的,賭技能的魔石玩家們也可以到其他“nc”那裡去買,裴森發現,儘管伊格爾希望他安全地留在霜楓領,其實他留在這裡的意義並不大。

見裴森意誌堅定,艾金和伊卡博德也不好勸說,隻能答應他暫時離開。

艾金還好一些,伊卡博德心裡是有些不滿的,他覺得少爺對裴森的任命就夠感情用事的了,看在那群異族確實實力強大的份上,他也沒說什麼。

結果這才多久,裴森就想扔下一切跑去找少爺。

這兩人都太過怎麼說呢,愛情至上

反正理性的伊卡博德對他們的這種行為感到有些不屑。

然而,一個是少爺,另一個也不歸他管,他也隻能沉默以對。

第二天,裴森又交代了一些事情之後,就獨自踏上了征程。

他一個人也沒有帶,隻帶了一隻貓。

佩克斯知道裴森要帶它一起走的時候,差點暴風哭泣,好不容易到了紅楓城堡安定了下來,伊格爾和裴森又因為太忙沒有時間監督它鍛煉,紅楓城堡的女仆們知道它是伊格爾的寵物,全都很樂於喂養它,使得佩克斯幸福地回到了從前吃了睡睡了吃的美好生活,然而,這種幸福還沒能享受幾天。

貓為什麼要這麼慘,貓不想去找前主人。

貓想留在紅楓城堡。

然而冷酷殘忍的現主人根本不會理睬貓的抗拒,甚至威脅它如果不自己走,就將它扔進黑乎乎的寵物袋裡。

貓真的好命苦。

玩家們並不知道裴森的離開,他們正在積極備戰,在他們的心裡裴森不過是個nc,哪怕是知道伊格爾被帶去了王都,在沒有任務的情況下,他們也不會為伊格爾做什麼。

那不過是nc而已,在遊戲沒有讓他們參與其中的時候,nc的生與死,他們習慣隻是站在旁觀者的角度,而不是參與其中。

裴森先是回到了蘭諾領,因為這次戰爭任務要開啟公會模式,哪怕是一些對公會不感興趣的玩家,也大多想要參與這次任務,原因很簡單,網上已經有幾個土豪提前放出話來收購駐地令了,比克斯魔方是沒有氪金渠道,但不妨礙玩家們現實中交易,一枚駐地令的價格已經被炒到了天價。

利益驅使,讓蘭諾領的玩家們大多都去了霜楓領,蘭諾領自然就顯得冷清很多。

不過,蘭諾領本來也沒有多少任務再給玩家們做了,這麼短短的時間,裴森回到蘭諾領的時候才發現這裡的變化有多大。

凱西城不僅僅是建成了,而且擴建了,本來凱西城距離金莊園還有一段距離,現在金莊園和凱西城已經徹底連為一體,站在凱西城的這一邊,就可以看到遠處金莊園附近的一座大約五六層高的建築,這棟樓是新建的,由玩家的圖紙,也由玩家們進行建造。

在亞力大陸,除了法師們的法師塔之外,還沒有這麼高的建築,工匠們的技術水平達不到,魔法使除非是建造魔法塔,不然可不會有這個閒心跑去幫人建高樓。

裴森穿著黑色鬥篷,遮掩住了容貌,連佩克斯都暫時被他抱在手裡藏在鬥篷下麵,免得被人認出來,他的身上帶著劍,穿著也並不稀奇,尋常的短衣長褲與半舊不新的靴子。騎著的馬也不是那種健碩高大的好馬,隻是一匹瞧著普通個頭中等的精瘦灰馬,作為代步已經足夠了,這和許多遠行劍士的配備沒有多少區彆。

這樣的他看起來,就像是一個普通的冒險者。

天氣寒冷,在夜晚下了一場雪,他一個人在大雪中匆匆趕路,月光明亮,馬蹄落在雪地上,留下一串格外孤冷的腳印。

一旦離開蘭諾領,對於他來說意味著即將踏入相對危險的地界,他出色的容貌在少爺身邊時不是問題,但一人獨行,即便他是超凡者,這種級彆的美貌仍然會帶來一些麻煩。

裴森很清楚這一點,他的大號長相與現實中的本人更相似,雖然也不錯,但並沒有到這種程度。

相比較其他玩家,裴森對於比克斯魔方的了解更深,更彆說他現在覺得這裡就是個真實的世界,所以,為了儘快安全地到達王都,他打定主意一路都會很低調。

幸好黑霧鬥篷相當實用,甚至他將亡靈之眼帶在身上,黑霧鬥篷遮掩氣息的效果都會使得彆人無法發現亡靈之眼的存在。

裴森佩戴亡靈之眼的原因很簡單,他想借著亡靈之眼來尋找巫妖的傳承之地。

隻有他一個人前往王都,附近雖然或許會有一些零散玩家,但是要想讓他們幫忙估計不是很容易,比克斯魔方就算是願意幫他發布任務,裴森也需要多斟酌一下,他們畢竟並沒有加入少爺的陣營,如果在去救少爺的時候反而因為玩家的緣故失控了,那就得不償失了。

和玩家們不一樣,“nc”可隻有一條命,少爺也是這世上獨一無二的存在,他可不像自己一樣死了還能複活。

裴森不想有任何意外,就要將意外發生的可能性降到最低,他其實一向是個很謹慎而且穩重的人,他從來都不喜歡冒險。

如果喜歡冒險的話,他從一開始就不會進入金莊園。

“這樣的話成為巫妖或許是更好的選擇。”裴森從現在還在霜楓領的巫妖那裡得到了一些死靈魔法,但還遠遠不夠,要達成轉職不僅僅要找到三處巫妖傳承之地,還要掌握50個死靈係魔法知識,比起前者,後者要更困難一些。

幸運的是,少爺留給他的那枚秘紋戒指裡,居然有一小本關於死靈係魔法的書。

不得不說那位柏菲爾德家族的大佬真的太厲害了,這數千本魔法書需要的絕不是一兩位魔法師的積累,也不知道他到底是從哪裡得來的。

臨近蘭諾領的是海明雅子爵的領地,自從阿爾齊被推倒之後,大量的冒險者和傭兵又開始在這裡聚集,貪婪的海明雅子爵每次都要向他們收取不菲的入城費。

裴森老實地繳納了一筆錢,就可以安靜地穿過這位子爵的領地了。

再往前,就是更陌生的地方了。

從這裡前往王都,隻靠著他的馬一路跑過去,至少需要小半個月的時間。這還是在王都並不處於艾斯米亞的中心地帶,作為邊陲之地的蘭諾領距離王都沒有另一邊的邊陲城市遠的情況下所需要的時間,換成從艾斯米亞最遠的邊境前往王都,騎馬都至少需要兩個月左右。

再加上,裴森不熟悉路,走到一半亡靈之眼有了感應,在距離不太遠的情況下他跑去一處沒有巫妖駐守的巫妖傳承之地,做了一下任務,出來的時候迷路了幾天才又回到正確的方向上。

眼見著伊格爾那邊還是沒有消息,裴森決定放下巫妖的任務,再不浪費時間了,日夜兼程趕往王都。

裴森的心中其實很焦急,鏡子始終沒有反應,數數到今天已經是第十七天了,他不知道少爺那裡到底發生了什麼,但是這種情況肯定不會是什麼好事。

“如果我的等級能再高一點就好了。”裴森十分遺憾,到現在為止,他也才48級,在中級法師裡都不算強。

更愁人的是他雖然不怕死,但如果在王都死了,估計複活點隻會在他路上開啟的距離王都最近的一處降生點,到時候再要趕回王都又要花費時間。

更難的是,以他的身份很可能無法接近那些大人物,從而根本沒辦法得到關於少爺的消息。

“一切都很難啊。”裴森卻半點猶豫都沒有,策馬朝著王都的方向奔去。

他確實不喜歡冒險,但是一旦決定去做了,就不會後悔也不會猶豫不決。

“再難也要去,我答應過少爺的。”

答應了要去救他的,不管做不做得到。

還沒有卷入戰火的永恒之城是什麼模樣裴森也不知道,作為艾斯米亞的王都,它被稱為北大陸的明珠。

在亞力大陸上,整個大陸基本上被整齊地一分為二,中間橫跨著無儘之海,如果這個世界沒有超凡者,以這個時代的科技水平,根本無法跨越風浪極大危險至極的無儘之海。

但這裡擁有實力強大的劍士、盜賊和魔法師,以及光明教會能夠施展神術的牧師們,所以無儘之海算不上什麼太難渡過的地方。

不過,亞力大陸的人還是習慣因為無儘之海的緣故,將無儘之海北的這半邊稱為北大陸,無儘之海以南的地方稱之為南大陸。

艾斯米亞王國是北大陸最大的王國,周邊都是巴爾斯特公國這樣零零散散的小公國,隻在無儘之海附近,有個唯一勉強能和艾斯米亞王國相抗衡的聯盟國。

永恒之城的名氣,在整個亞力大陸都算得上很響亮。

站在這座王都之外,裴森看到了高高的城牆,這個,就是伊格爾口中的永恒之城。

堅固的石頭城牆與這座城市地下的巨大魔法陣連在一起,在有外敵入侵的時候,可以成為附著了魔法力量的堅不可摧的一道屏障。

“我到了,少爺你在哪裡呢。”他輕輕說著。

然後索性拉下了鬥篷的帽子,露出俊美秀雅的容貌,牽著馬進入了王都。

在這裡裴森絲毫不怕有人認出自己,因為除了薩丁和阿特維爾幾人之外,其他人根本不知道自己長什麼模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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