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到門口的黎常探頭一瞧:謔!這魂還真沒了。
隻是出口的人是程衍,這讓黎常心裡有些訥訥,莫不是這真正的程大師其實是程衍?!
靠小孩賺錢?!
“你說什麼?”
程衍的眼睛黑白分明,似乎能看穿這世上一切的魑魅魍魎,倒映在他眼中的霍坤,確實就是一具沒有靈魂的行屍走肉,他再次說了一遍:“他,的魂沒了。”
霍母從不信這些,但在這小孩的注視之下,忽然心裡泛起了層層的雞皮疙瘩。相比較霍母,霍遊臉上都是驚嚇:“那我三哥去哪了?要喊魂嗎?”
黎常:“……村裡的走陰人,都不用這麼老套的法子了。”
“那該怎麼辦!”
霍母終於忍不住拍了一下小兒子:“胡說些什麼,我們要相信科……咳咳咳咳咳!這是什麼?!”
貴婦人架子全失了。
早就有言,譚昭是個野路子,他本身根本不是什麼大師,也做不到能掐會算,但他能在被誤會的時候,最快地教人自打臉。
隻見他聚一點靈光於指間,輕輕在人眼皮子上一抹,非人類的世界“觸手可得”。
黎常簡直比霍母還要驚訝,驚得他直接就喊了出來:“你在做什麼?普通人不能見鬼!”
譚昭一臉無辜:“這房間裡沒有鬼。”
黎常:……那是因為你金燦燦的,有的鬼也都被你嚇走了!
霍母被暫時性開了“靈眼”,自然就看到病床上的霍坤身體裡沒有魂魄,剛剛唯物主義比誰都強的她,接受起來居然比誰都快:“怎麼引魂?”
臥槽?!還可以這樣?!那他們以前那麼苦心孤詣地說服苦主到底是為何?!
而此時,黎平回來,也加入了“臥槽”大家族。
既然已經動了手,馬甲也掉了,譚昭也就不介意再動動手,畢竟給錢的,這可是大生意:“如果你們相信我的話,就讓我取一滴他的指尖血,如果他的魂魄沒有受束縛,本源的指引應該能讓他找到回來的路。”
“那如果受束縛呢?”
譚昭一笑,露出一口大白牙:“君不來就山,那就隻能去見君了。”
黎常黎平:……真的好簡單粗暴啊。
但在程司施法血引之時,兩人看得比誰都要專心,但很快……兩兄妹就發現,對方這種法子或許隻有程司能用的出來,真的,用功德來消耗,啥家庭啊!
雖然燒的不是他們的功德,但還是好痛心哦。
特彆是在燒完功德發現霍坤魂魄沒回來後,就更加痛心了。
“霍公子,你跟我走一趟吧。”譚昭說完,又擠了一滴床上霍坤的指尖血,滴在霍遊掌心,霍遊下意識捏了捏掌心,卻發現這滴血居然懸在他的手腕上,漸漸變成了一個血紅色的箭頭,“來,跟著箭頭走。”
玄門啥時候還有這種術法了?!
所謂不知者無懼,霍遊當即打著膽子循著箭頭的方向走,出了私立醫院,上了車,一路從環城公路到城環南路下立交橋,走南街大道,梧桐市轉了半個市,終於在一個破敗的居民小區樓前停了下來。
“梧桐市還有這麼破的地方?”紅毛驚訝得直接說了出來。
“還想救你哥不?”譚昭拍了人一下,牽著兒子往前走,走兩步,就捏一下紅毛手上的箭頭,等到黎平兄妹趕到時,他們已經走到了這個小區破舊的小花壇旁。
幾十年曆史的老小區,都是陳舊的鐵窗和陰暗的弄堂,若是此刻有一個明媚的姑娘走過,一定會非常吸引人。
他們一行人看到的,就是一個年輕的姑娘,穿著一身潔白的長裙,頭上還戴著個帽子,她手裡牽著條被剃了毛的阿拉斯加,正在慢悠悠地遛狗。
大概是注意到了他們的眼神,這位白裙姑娘還朝著他們笑了笑,親切又友善。
而相比較姑娘的友善,這條原本懨懨的阿拉斯加忽然像是發了顛似的,朝著……紅毛而來。霍遊想躲,阿拉斯加卻快得不可思議,它直接掙脫了姑娘的牽引繩,四隻爪子穩準狠地抓上了霍遊的花襯衫。
“程大師,救我!”
袖手旁觀的程大師本人:我該怎麼解釋,你家三哥的魂魄居然在一條狗身上,而你此時此刻被狗撲倒在地,是你三哥認出了你,是在向你求救呢?
唔,有點複雜,他要稍微想一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