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衍番外(1 / 2)

硬核快穿 小狐昔裡 6572 字 3個月前

很多年以後,在程衍接替周晉倬成為梧桐特殊分局的局長之後,他再次遇見了這位同母異父的親妹妹趙菲菲,哦不對,應該叫淩菲菲才對。

程衍對程司的靈力非常熟悉,幾乎是打個照麵的功夫,他就認出了程司留在淩菲菲身上用以護佑心脈的靈力。

但很顯然,淩菲菲並不認得他,才剛進大學的新生初次遭遇凶殺案,卻出乎意料的冷靜,因為是鬼怪害人,程衍帶著屬下忙活了兩天才將惡鬼送走,不過讓他沒有想到的是,淩菲菲居然在結案之後找到了他。

並且轉交了一封來自淩靜靜的信。

程衍今年二十三歲,已然初露崢嶸,俊朗的容貌,不俗的氣質,十六年過去,程衍身上發生著翻天覆地的變化,他心裡的怨憎都已被平複,任是誰見了他,都得歎一聲青年才俊。

甚至特殊部分還有個戲謔說法,說是梧桐分局的局長都有學曆和顏值硬性要求,周晉倬為人雖然一言難儘,但個人能力和外表確實沒的說,這位去年終於被迫回山繼承家業,分局局長的位置就落到了他的肩上。

程衍捏著信,點了點頭:“好,我會看的。”

淩菲菲麵容溫婉,眼神卻很堅毅,見這位從未見麵的親哥哥接過信,心裡鬆了一大口氣:“謝謝。”

“不用。”

然後各自分彆,就像兩條線在偶爾相交之後,迅速又回到了各自的軌跡之上。

下班回到家,吃完飯洗了澡,程衍靠在床頭看信,信並不長,他能感受到淩靜靜寫這封信時的愧疚和祝福,但時至今日,他已經不需要了。

他將信折疊好,放在書桌下麵的抽屜裡,而在書桌旁邊,有一個小的博古架,上麵是每年他過生日程司送給他的禮物。

都是非常稀奇古怪的東西,有價值很高的,也有不值什麼錢的,但在程衍心裡,都是他需要珍藏一生的寶貝。

他的人生,被時間割裂成兩個部分,八歲之前的他身處深淵,八歲之後的他由程司一點點拉著走出了深淵,程司教會他謙遜,也教會他分辨彆人的善意與惡意。

其實直到現在,他都沒有什麼人生的理想和方向,但即便此刻程司已經不在他身邊,他居然也沒有多少心慌,回顧過往,程司早已將麵對生活的竅門一點點教給了他。

最重要的是,程司並沒有死去,隻是離開了而已。

也是在他上任分局局長之後,他才知道程司這些年為了打擊人口買賣做了多少事情,不僅專門做了尋人陣法,還做了不少事,就為了推動人販子判重罪的立法進程。

直到今年兩會,買賣人口重罪終於被寫進刑法,從此拉開了人販子重罪的新篇章。

程衍翻看過曆年破獲買賣人口案件的數量,周晉倬告訴他,裡麵那些大案要案或多或少程司都參與過,甚至有些都沒有寫進去。

說實話,那一刻程衍是有被震驚到的。

他自問了解程司,卻沒想到程司在家嬉皮笑臉,出了門一副出門遛彎的神情,竟是私底下辦了這麼多事情。

“你爸那個人確實不好說,不過我想他應該是有感同身受,才會默默去做這些事情。”

當初聽完周晉倬的話,程衍並沒有反駁,但以他對程司的了解,仔細想想,其實並沒有什麼違和感,畢竟那麼多的功德金光,不是爛好人還真不會有那麼多。

想起這個,程衍伸手拿起博古架最頂端的一塊圓形玉佩,那是程司臨走前給他的,在他接過的刹那,玉佩上的功德就進入了他的體內,玉佩也隻是一塊普通的玉佩。

這人,說是不會算命,卻什麼都算到了,什麼都替他考慮到了。

第二天,是他發小方舟的婚禮,程衍朋友不多,方舟絕對算一個,他們從小學讀到大學,十幾年的感情,不過方舟知道他身份特殊,並沒有請他當伴郎。

程衍難得換了身銀灰色的西裝,打理了一下頭發,掐著點去了婚禮現場。

方舟一見好友,就奔了過來:“兄弟,你今天帥得可有點過分啊,在我心裡,也就比程叔叔差一點,程叔叔還在國外呢?”

“沒蓋過你的風頭就好。”

“那指定沒有啊,在我媳婦心裡,我肯定是最帥的。”

剛路過的女方閨蜜:……算了,就不戳穿閨蜜善意的謊言了。

不過這小哥哥也帥得太過頭了吧,不知道有沒有女朋友啊,要是沒有……

“哥們,最近談戀愛了嗎?要不要兄弟給你介紹一個?”

程衍搖頭拒絕:“新郎官,新婚快樂,你看我像是缺女朋友的樣子嗎?”

方舟:……祝福就祝福,後麵那句話不說會死嗎?

兩人打小的感情,當然不會因為一句話翻臉,因為是新郎的關係,方舟隻同程衍說了幾句話就被喊走了,程衍就坐在下麵,和從前的同學隨便聊天。

同學的婚禮,有時候就是一場小型的同學聚會,同學聚會的要義是什麼?回憶過去,炫耀現在,大家都是剛畢業的學生,還沒有那麼世故,不知道聊了什麼,忽然就有人說起了程司。

無他,程司太帥了,又會說話長得又好,坐在家長裡麵,就跟打了閃光燈一樣閃耀,加上程衍成績好,長得也好,個性還很酷,人的記憶天然對美好有獨特的深刻性。

人總會對彆人家的爸爸非常眼饞,就有人道:“你們還記得不,當時有個F國交換學生的項目,其中有個學生英語口音太重,人程爸爸直接就跟人**語,那個流利程度,說實話,就算我現在法語係畢業,也講不到那個流利程度。你們懂那種感覺嗎,無形裝逼,最為致命啊!”

這事兒程衍記得,後來那個留學生在他們家住了七天,為此他還跟程司賭氣,發誓要學會法語。當然,他現在……也還沒學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