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支紅漿(十)(1 / 2)

硬核快穿 小狐昔裡 6632 字 3個月前

“這很難嗎?”

阿曼德在吧台上坐下,絲毫不在意凝聚在他身上的各色眼神,他將手肘拄在台麵上,饒有興致地看著正在工作狀態的人類。

如果不是有損顏值,譚昭肯定想給人原地翻了白眼:“當然很難,不過中文跟您實在不搭,您可以說法語,我聽得懂。”

兩人旁若無人地交談,從中文直接飆到法語,這對吃瓜群眾要求太高了,他們認識Lee小哥也有一年多了,居然都不知道小哥的法語這麼蘇!

熟客們都覺得自己可以,但再看看這位客人通身的貴族氣質,果然帥哥都是跟帥哥一起玩的,哎,這就是坐下來聊聊天,都是一種極致的享受啊。

也不是沒人想去搭訕,但……這位的氣質太獨特的,獨特到根本不敢讓人接近,這就是活生生的高嶺之花,凡人輕易碰不得。

至於Lee,哦這位也不是什麼凡人。

譚昭看了一眼“隻敢遠觀”的吃瓜群眾,難得貼心地開口:“要來一杯嗎?”

阿曼德抬頭,露出他濃霧似的眼睛:“你該明白,我喝不了。”

譚昭露出一個笑容:“不試試,怎麼知道呢。”

這位血族親王,確實從內到外都纏綿著死氣,譚昭從不是一個好奇心很重的人,但這回他卻選擇主動試探,歸根結底,還是西裡爾那禍害跟他科普了血族長老會以及親王的重要性。

阿曼德作了一個你自便的動作。

譚昭這段時間,已經將這些洋酒全部都了解過一遍,他本身就是釀酒的行家,最懂什麼酒在什麼時候最好喝,這回他並沒有調市麵上很為人熟知的雞尾酒,反而是仗著人家五百年不知世事,開始了自己的隨性發揮。

等一番花裡胡哨的調酒後,一杯漸變濃霧冰出現在了吧台上,顏色很像阿曼德的眼睛。

“請。”

上文曾經有言,能殺死吸血鬼的隻有聖水,像照射陽光、食用除血液外的東西,隻會讓吸血鬼陷入痛苦,卻並不會帶來死亡。

阿曼德舉起酒杯,輕輕晃了晃,破碎的冰塊撞在杯壁上,發出好聽的碰撞聲:“這叫什麼名字?”

“隨便吧,最新作品,請品鑒。”

吸血鬼的味覺隻對血液有感覺,像是普通人的燒烤炸串,他們既聞不到味道,吃上去也像在吃土一樣,阿曼德身為人的記憶已經非常淺淡了,如果不用力回想,他甚至連自己的名字都快忘記。

這無疑是一杯烈酒,濃烈芬芳,後勁卻帶著無比的甘醴,猶如雷雨過後,空氣裡清晰的芳草氣息。

阿曼德從無波動的臉上,出現了片刻的怔忪,這就像完美無缺的麵具終於有了一個裂口,雖然很小,但你不能當它不存在。

“我果然沒有找錯人。”

譚昭將調酒的容器洗淨,嘴角的笑容抽了抽:“我應該說,多謝誇獎嗎?”

大概是酒能開人言,阿曼德這回絲毫不吝嗇讚美:“當然,你怎麼做到的?”

怎麼做到的?這大概就要於上輩子家養的齊大廚了,作為一隻鬼,齊靈安已經不屬於人間,當然也無法享用人間的美食,但一個大廚不能親自調味,這和鹹魚有什麼區彆?為此,譚昭跑特殊部門查了好久的古籍,又開拓創新,試出了不用“上供燒香”也能讓鬼吃到食物的方法。

吸血鬼也是鬼嘛,隻是皮重和毛重的區彆,譚昭稍微改動試了試,看來效果還算不錯。

“獨家秘方,告訴你,我可就失業了。”

藍調酒吧動感的音樂忽然變得柔和起來,這是即將打烊的音樂,樓上西裡爾終於收拾完亂糟糟的心情,他扣上帽子,準備去給親王大人辦理應有的身份證件。

然而他剛走下樓,就看到吧台上……哦湊!

西裡爾登時愣在了原地,但他在看到大人正要喝酒時,他終於忍不住快步衝了下去。不過很顯然,西裡爾並沒有這麼膽子阻止阿曼德,他甚至連勸告都不敢說,四代血族在線卑微當馬仔,隻能給人付個酒錢以保存最後的體麵。

好在,阿曼德對這些並不在意,他將杯中剩下的酒液飲儘,實際上他隻是嘗到了味道,酒液到他嘴巴裡的時候,就已經迅速揮發,並沒有進入他的腸胃。

這一晚,譚昭把自己租房的錢又掙了回來,順便還蹭了一趟豪車。

第二天睡到日上三竿,譚昭是被小祖宗踩醒的。

“我的遊戲!取消掉!”辣雞防沉迷,耽誤它玩樂!

譚昭一掌薅下蹲在他胸口的小家夥:“小祖宗,注意勞逸結合啊,一天六個小時,電費要錢啊!”

風狸奮力掙紮,最後抱著自己心愛的遊戲機,跑去踩手機小遊戲了。

譚昭:……忽然有了身為大家長的滄桑。

譚大家長滄桑了一會兒,就窩在床上點外賣,等洗漱好,外賣小哥也到了。開著社會新聞吃外賣,看著看著就吃到了狼人的瓜。

外國人在華這麼囂張的,本地新聞當然跑在吃瓜前線。

很顯然,霍金利也知道了這件事,他一個電話直接打到了譚昭這裡。

“怎麼了霍少,不是說最近不想見到我嗎?”

這欠揍的聲音,霍少控製了一下情緒,這才開口:“你看到了吧,你肯定看到了!他們怎麼會這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