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6 章(1 / 2)

炙熱官方微博發布《炙熱集結號》的綜藝官宣之後,轉瞬間就被廣大粉絲們頂上了熱搜第一。

短短的幾分鐘時間內,官博評論區就已經徹底淪陷了。

【有沒有搞錯啊,世界冠軍拿不了幾個,整些有的沒的當屬第一?】

【搞個綜藝的獲勝隊伍直接獎勵職業聯賽資格?那還辛苦打次級聯賽乾嘛!】

【說個笑話:一群小白臉打電競。略略略。】

【看這官宣的意思,參賽的都是一些什麼亂七八糟的隊伍,菜雞互啄?】

【啄來啄去,比誰更菜唄!】

【萬惡的資本主義,果然電競圈都不能免除被腐蝕的命運。】

【話放這了,半吊子綜藝必糊。】

【頂樓上,烏雞鮁魚!】

林延挑了個舒適的姿勢躺在懶人沙發上,整個人幾乎深深地陷在了裡麵,饒有興致地翻看著官方微博下麵精彩紛呈的評論。

彆的不說,光看這熱度,此綜藝必火。

隱約間聽到門開的聲音,他抬頭看去,一眼瞥見了匆匆走入的駱默:“怎麼樣,節目組那邊怎麼說?”

駱默剛去聯盟總部跑了一趟,整個人身邊籠罩著陽光的熱意。

這時甚至來不及喝上一口水,當即把手中的資料遞了過去:“我問了,隻要我們讚助的資金到位,名額方麵沒有什麼太大的問題。就是他們說戰隊選手的名單得儘快了,最晚在節目開始造勢前必須搞定。”

綜藝節目和職業聯賽不同,說到底還是資本市場,隻要砸的錢足夠,能夠順利獲得一個參加的名額並不奇怪。

林延聽到後麵半句話時微微挑了挑眉:“怎麼,怕我們湊不齊一個隊還是怎麼的?”

駱默清了清嗓子,沒有接話。

現在他們所在的地方是剛剛籌建完畢的GH俱樂部基地,按照林延的要求,從裝飾到擺設,無一不透著一股子豪門的氣派。

隻可惜,就是空空蕩蕩地沒什麼人氣。

兩人大眼瞪小眼地往這裡一站,林延一說話就更像是個光靠嘴皮子的光杆司令了。

林延從這樣突然的沉默當中讀出了駱默複雜的心情,也跟著清了清嗓子:“放心吧,這不還沒到轉會期嗎?到時候轉會窗口一開,還不是大把的男人隨我們挑?”

“……”駱默感到有些沒耳聽,迅速地轉移了話題,“彆的人倒是不著急,景神那邊恐怕得催著些了。如果實在挖不過來的話,也可以趕緊考慮一下其他人選。節目組的人說了,到時候每個戰隊需要有一個教練和一個隊長雙領隊,這兩個名額必須儘早確定下來,提交上去。”

林延隨口應道:“沒事,教練填我的名字,隊長就直接報景元洲,至於其他手續,等到轉會結束後再補上。”

駱默:“可是景神那邊……”好像還沒答應吧?

林延掃了他一眼:“你覺得我搞不定他?”

駱默連連搖頭:“不,我沒這麼說。”

“那還不快去?”林延笑著給了自家助理一腳,把人趕出去後,拿起手機來點開微信。

視線在那個黃色機器貓的頭像上麵停留了片刻,斟酌了一下:“景神,有時間嗎,請你參觀一下未來的俱樂部基地?”

也不知道景元洲是不是剛好拿著手機,幾乎沒有間隙地就回了消息:“可以,地址給我。”

哦豁,答應得這麼爽快!

林延滿意地露出了笑容,細長的指尖一陣敲擊,非常熟練地完成輸入,發送。

過了片刻後,景元洲:“你買下了BOD的基地?”

林延反正閒來無事,乾脆也跟對方聊上了:“對啊,重新選址太麻煩了,反正有現成的,買下來重新裝修多方便。”

隨著電子競技領域的日趨完善,每年來優勝劣汰的產物也就越來越多。所有人都知道次級聯賽的隊伍想要進入職業頂級聯賽有多艱難,但實際上,即使已經正式進入電競聯盟,依舊有隊伍不可避免地被淘汰出局。

就比如,今年正式宣布解散的BOD俱樂部。

林延以為這位大神是在關心自己未來的生活環境,又補了一句:“是對BOD以前那老土的風格不滿意嗎?放心,我們已經全部重新裝修過了,絕對比BK都氣派。”

說完,往後仰了仰身子,姿勢誇張地拍了一張發給了對方。

BK休息室裡,景元洲點開了發送過來的照片,心思卻是完全沒有落在那科技感強烈的裝修風格上。

視線在照片中的那張臉上停留了片刻,沒有回複,直接發了一條語音邀請。

林延也沒有想到景元洲居然會這麼“主動”,腦海中不由浮現出了男人那過分撩人的聲線,拿著手機的手不爭氣地抖了一下。

林延:“……”

操,男色誤人!

景元洲等了一會兒沒等到語音接通,微微蹙了蹙眉正準備掛斷,對方終於按下了確認。

林延的聲音隔著通訊設備傳來,聽起來慵懶又散漫:“怎麼了景神,是我們給出的轉會合同有什麼問題嗎?”

景元洲笑:“這麼好的條件,怎麼可能有問題?”

那日留下的轉會合同他已經看過了,不管是哪一個條例,放在聯盟中都是可以允諾的至高待遇。

王經理代表BK俱樂部想要留下他,原本是抱著雞蛋裡麵挑骨頭的做派去看的合同,最後是捂著胸口出來的。

原因無他,重點就在於其中唯一那條要求不得進行任何修改的特殊條款。

炙熱聯盟運轉至今,轉會費從原本的幾十萬一路飆升到了現在的上千萬,雖然不排除水漲船高的因素,但也足以見得電子競技蒸蒸日上的發展前景。

隨之而來的,是具體規則的數次調整。

根據目前聯盟官方的規定,在轉會期完成掛牌交易後,去除手續費外,剩餘的轉會費一部分歸原俱樂部所有,另一部分則算是職業選手的基礎簽約費用。

至於具體比例,絕大部分都默認采取的三七分成。

當然,有些俱樂部在對待曾為自己效力果斷老選手時格外良心,偶爾也會出現6:4的情況。

這些條款到時候都會在三方的轉會協議上麵清楚標明,不過具體怎麼分成,通常都是老東家和選手之間商量決定的事,並不需要作為收購方的新老板過分操心。

上一章 書頁/目錄 下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