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5章 春遊(2 / 2)

“哪兒呢哪兒呢。”

兩個小孩兒立刻湊上去,立刻就看到莊老蔫兒拎上來條魚,足有二十來厘米,可算是小魚了。

“哇哦!”

“爺爺好棒。”

“爺爺最厲害了。”

“我們有大魚啦。”

兩個小孩兒的馬屁拍的啪啪響,高興的不得了。

趙桂花:“這兩個小東西!”

她問:“你們是跟我一起去撿柴,還是在這裡繼續看釣魚?”

“看釣魚!”

齊刷刷的,釣魚有收獲,當然要看釣魚啊。

趙桂花叮囑老伴兒:“看著他們點,你們彆往水裡走。”

“好~”

他們這邊開局順利,而另一頭兒莊誌遠夫妻也是一樣,他們沒走多久,竟然看到一顆山櫻桃樹,山櫻桃雖然小小的,但是都已經紅了,早些年還有鴿子市兒的時候,也有鄉下的老農摘了弄到城裡賣呢。

這玩意兒雖然不是什麼值錢的東西,但是也是能賣出去的。

小孩子們買一碗吃吃打個牙兒,大人買了泡酒,都是頂好的。不過這些年鴿子市兒取締了,他們去黑市兒的也少,倒是沒留意黑市兒還有沒有賣這種東西。

梁美芬高興:“快,咱們多摘一點回去,這個雖然有點酸,但是好吃的。我小時候如果能有一碗野櫻桃,那可是大大的好事兒。”

莊誌遠:“吃點。”

梁美芬:“我們摘回去,還有孩子呢。”

要是跟妯娌,他肯定是要吃獨食的,但是既然自家孩子在,她就肯定不會如此了。

莊誌遠失笑:“你看你這話說的,這一樹的櫻桃,難道還不夠大家吃的麼?我們吃一些不算什麼的,我嘗一顆。”

他薅了幾個放在嘴裡,嘖嘖:“還挺酸。”

“野櫻桃哪有不酸的,不酸還叫野櫻桃嗎?”

“那倒是。”

他們這兩組都有收獲,都是莊誌希他們沒有,小夫妻兩個往前走了好遠,明美:“今天收獲一般哎。我們竟然沒看到什麼東西。”

莊誌希:“沒事兒,這挺正常的啊,也不可能我們每次來都有收獲。”

“可是我覺得最起碼應該看見兔子啊,我聽我外公給我講,兔子這種東西,相當的沒有節操,隻要有機會就會不斷的繁殖,所以最困難那些年,抓的最多的野味兒,也就是它了。雖然這玩意兒跑得快,不怎麼好抓,但是從數量上來說,它特彆多。現在人上山少了,你說兔子怎麼都看不見了?”

莊誌希其實也挺納悶的,要知道他們上一次可以收獲滿滿呢,但是這一次就完全沒有了。

這沒有,和有但是沒抓到,是完全不一樣的。

莊誌希:“誰知道是怎麼回事兒呢,咱們在走走看一看吧,你留心一點,上一次我們就遇到一條大蛇。”

明美:“你當遇見那個很容易啊,雖然那東西真的嚇人,但是也不是很好遇見的啊。”

這話是不假的,彆看這玩意兒很危險的,但是你要說滿山都是,那也不可能。

明美:“還有一種可能哎。”

莊誌希:“什麼?”

明美認真:“我覺得可能這邊有什麼比較凶的動物,所以野兔子啊,野雞啊,都不會往這邊跑。”

這真不是她胡咧咧,而是確實有點懷疑的。

他們上一次收獲那麼豐富,這一次完全沒有,這也不符合常理的。

明美:“我覺得還真是有可能有更厲害的動物,所以嚇的這些弱小的小動物不敢出現在這邊。”

她突然驚悚的說:“會不會有什麼老虎獅子熊瞎子豹啊?”

莊誌希嘴角抽搐,無語哽咽。

他娶了一個傻媳婦兒。

就這,你覺得可能嗎?

這裡是城郊的小山。

城郊!

小山!

不是東北,不是西南。

老虎獅子熊瞎子豹?

恕我直言,你在想什麼美事兒?

這種稀罕的動物,這裡怎麼可能有。

就這個城郊小山,配擁有嗎?

啊哈!

這不是莊誌希這人樂觀,而是這個位置吧,確實就不是這種稀罕東西出沒的地方,彆看他們過來的時間不短,但是這裡其實還算是四九城範圍內,這樣的地方,有條蛇或許能藏起來。

但是你要說有猛虎,山下不算遠城郊村子早就有人上報了。

大概是莊誌希的表情實在太過於震驚,明美嗔道:“怎麼,你就這麼不相信我啊。”

莊誌希:“那你自己相信嗎?”

明美眼神閃了閃,說:“我、我為什麼不可以相信?”

她哼了一聲,說:“我覺得吧……”

“等一下。”

莊誌希突然開口。

明美抬頭:“怎麼了?”

莊誌希:“你有沒有聽到窸窸窣窣的聲音?”

明美微微歪頭,莊誌希:“你仔細聽。”

明美沉默了一會兒,輕聲:“好像有。”

這不是開玩笑,她是真的聽到聲音了,明美立刻就想到自己剛才的話,輕聲:“不要自己嚇唬自己。”

莊誌希:“我們先找個能躲開的位置,彆是出了問題。”

他還記的他們遇見那條大蛇時候的事情呢,雖然給他們換了錢,但是真是一點也不想回想起來。兩個人對視一眼,立刻找了一個更合適的位置。

嗯,便於逃竄的位置。

“你說是什麼?”

莊誌希小聲的問媳婦兒,明美:“要不我上樹在看看吧,說不定能看到個一二。”

莊誌希:“不行,一旦就是蛇盤在樹上呢。”

明美:“……”

她仔細的看了看,堅定的說:“沒有。”

這貨真是就會嚇人。

她果斷的爬樹,這邊的樹比他們城裡路邊的樹可好爬多了。一般砍樹也沒有來這麼高的山裡頭,所以樹木十分的繁茂,枝杈也多,明美找了個支點,嗖嗖嗖的上樹。

莊誌希:“你小心點。”

“知道了。”

明美脆生生的回道,隨即把小手兒放在眼皮上,開始四下眺望,主要是看傳來聲音的方位。

“有什麼?”

明美:“沒看見。”

她居高臨下,視野都廣闊了很多。

“如果什麼也沒有,我們就還是離開這邊,不確定的事情……”

“臥槽!”

明美的聲音突然傳來,少女明美發出震驚的吼聲。

莊誌希:“怎麼了?”

明美:“我我我、我看見、我看見一隻野豬。”

怪不得這邊沒有小動物了,可能大家為了躲避這隻野豬,都走開了。

不過,野豬吃兔子野雞嗎?

不曉得。

不過不妨礙明美這麼揣測了。

她真是特大號的震驚臉,念叨:“這山上怎麼會有野豬啊。”

莊誌希立刻問:“距離這邊遠嗎?你趕緊下來,我們離開。”

這要是野豬,莊誌希可真是不敢跟它乾起來,彆看之前毒蛇是很厲害的,但是蛇那種東西,不要被它咬到,還是有一線希望的。但是現在這隻野豬,那就不同了。

這野豬跟家豬可不一樣,在林子裡久了,摸爬滾打,那皮厚實的很。

他們就算是帶著菜刀,都不一定砍得動,估計刀刃劈叉了,豬都沒劈叉。而且這個時候野豬還有獠牙呢,莊誌希堅定:“你快下來,咱們離開。”

他可不貪圖這麼可怕的獵物。

貪圖獵物的前提是人具有全然的碾壓能力,如果沒有,那麼他一點也不讚同這樣的。

明美也不逞強,說:“好,我們趕緊回去,也跟大家說一聲,我覺得以後婆婆過來。真得小心了,這邊真是不怎麼安全的。原來覺得什麼都沒有,但是現在看東西還不少啊。”

他們這都遇見兩次凶猛的動物了。

不過說來也是神奇,趙桂花自己來的時候,一次也沒有遇到這種凶猛動物。但是明美隻上山了兩次,兩次都遇到了。她從樹上滑下來,碎碎念:“我跟他們是有什麼未解開的緣分。”

莊誌希:“那誰曉得呢。”

他扶住下來的明美,說:“我們快走。”

明美:“不用太擔心,它距離這邊還有點距離。”

也真是他們耳朵都算是靈光了,要是走進了才發現,那才是危險的。現在倒是還好,其實還是有一大段距離的,而且中間還有樹木,野豬未見得能過來。

明美感歎:“如果我們有個獵搶就好了,這樣的話就能一下子乾掉它,一看那家夥就挺肥的,那可是豬肉啊。”

莊誌希:“沒有。彆衝動,跟我走。”

明美笑眯眯的跟上,她其實也沒想真的乾掉野豬啊,不過就是過過嘴癮。不過沒想到,莊誌希竟然還挺當真的。難道是她平時表現的太囂張?

以至於莊誌希都有點相信了啊。

她勾住了莊誌希的手,說:“走走走,我們回去報個信兒,然後換個方位繼續……”

“砰!”

一聲響聲響起,緊跟著又是接連幾聲:“砰砰砰。”

遠處不僅傳來這個聲音,還有野豬的聲音。

莊誌希和明美一下子頓住腳步,釘在原地了。

有人在獵野豬!

很快的,明美瞬間反應過來,說:“有人開了那個。”

她二話不說,不等莊誌希說什麼,飛快的再次爬樹,簡直是猴哥的二師妹。

她第一時間就看向了野豬的方向,畢竟,想也知道這聲音對付野豬的可能性最大。她很快的上樹,看了過去,遠遠的,就看到幾個半大的小子,十七八歲的樣子,幾個人都圍著野豬,其中有兩個小子都帶著嘟嘟響那玩意兒。其他的幾個雖然沒有,但是也帶著大長刀,一看就是奔著這野豬來的。

他們準備的相當充分。

野豬已經倒地不起,直接被乾掉了。

明美:“唉我去~還真有人拿這個東西上山,不知道是誰家的熊孩子。”

莊誌希這個時候也開始往樹上爬了,雖然不如明美,但是也不是一無是處,完全上不去。總是聽媳婦兒的轉述,他著急啊。莊誌希技術不太過關,爬的很慢,但是還是決定要自己親眼看一下現場的情況。

明美在上頭繼續跟莊誌希轉播呢。

她繼續說:“他們特彆高興,都蹦起來了,不過看著不像是山裡娃。倒像是大院兒子弟。”

這年頭,隻看衣服就能判斷一二了。

莊誌希邊爬邊說:“那也正常,咱們這邊的城郊,可沒什麼獵戶,你當這是大山裡呢。”

“他們在做架子,似乎要給這隻野豬抬下山,這隻野豬看著可不小,他們有口福了。”明美羨慕的很,不過也隻是羨慕,可不嫉妒。他家也沒有這麼高端的武器啊,如果說就靠一把菜刀。那不用說了,明美都不相信自己能行,那根本不可能的。不現實啊。她是回電功夫,不是霹靂無敵女啊。

明美:“真好哎。”

莊誌希感歎:“羨慕不來啊,人家這樣的手裡有東西,乾掉野豬正常的。我們這樣赤手空拳的,難道還直接揍它嗎?打不過啊。媳婦兒啊,你已經很厲害了,我們就彆肖想那大野豬了。有那個時間,我們不如等一下再好好的找一找野兔野雞什麼的,它們還很迫切的需要我們的關懷呢。”

莊誌希安慰媳婦兒。

明美點頭:“有道理啊,咦?”

她又發出疑問的聲音,說:“他們把豬尾巴還有豬蹄子都砍下來扔掉了,這些敗家孩子,這可是肉啊,怎麼就這麼扔了啊。”

她心疼的仿佛那是自己的豬豬。

痛心疾首。

莊誌希也驚了一下,疑問著說:“砍下來?”

明美帶頭:“對啊,一直再砍,我都有看到的。呃,他們重新捆上豬上路了。不過剛才似乎有個小子想把豬頭也砍下來。但是被其他人攔住了,沒同意。”

莊誌希也納悶,嘀咕:“為什麼啊。”

就很費解了。

這個時候,他終於爬了一段距離,也算是能享受明美的視野了,他一看幾個少年,就笑了,有點了然他們這樣做的原因。他說:“他們砍掉這些,是怕自己往山下走抬不動。儘量爭取減輕負擔。”

他停頓了一下,說:“我猜,你說的砍掉豬頭,他們肯定也考慮過,不過大概是為了證明自己有能力乾掉一隻野豬,所以還是留著這個豬頭做勳章了。”

莊誌希覺得自己這猜測八-九不離十,這幾個少年看起來哪裡是小夥子,他打眼兒一看就十四五。十四五歲的少年抬一直看著足有二百斤開外的大野豬下山,他們就算是人多也遭罪的。

不得不說,舍棄一些細枝末節,他們倒是挺聰明的。

與其遭罪很久,踉踉蹌蹌都不能把這頭豬弄下山,肯定是現在這樣更好一些。如果他們能舍棄肉不多的豬頭,估計更好,不過很顯然他們不舍得。隻能舍棄尾巴和豬蹄子了。

可憐的豬尾巴,那麼點點,占什麼重啊,真是欺負尾巴。

不過十四五的少年,他們二十多歲的成年人也不是很懂啦。

莊誌希:“真是浪費啊,那豬蹄子特彆好吃的,煮熟了蘸醬油好吃;銬起來有點焦焦的撒上辣椒麵也好吃,如果切成塊,燉蘿卜也是頂頂好的,那個味道哦,真是絕了。我跟你講啊,如果說我們家也有豬蹄,那肯定能做出……”

啊啊,不能說了,越說越饞。

哧溜兒!

真是,怎麼想都格外的好吃啊。

他已經要開始流口水了。

明美輕聲:“我大嫂生孩子的時候下-奶,用的也是豬腳,豬腳燉上黃豆,大火燒,小火咕咚……唔,可好吃可好吃啦。就連裡麵的黃豆都有好吃肉味兒,同時還有一點點豆子特有的清香。一點都不比肉差了。”

兩個饞鬼互相對視了一眼,突然間,明美說:“我們過去撿漏兒吧。”

莊誌希也在同一時間開口:“我們過去撿漏兒吧。”

這兩個人,幾乎是異口同聲,還真是心有靈犀小夫妻。

兩個人又異口同聲的笑了出來,明美嗔道:“沒想到你竟然跟我想到一起了,那我們現在走?他們都把東西扔掉了,那就相當於不要了,我們撿起來,也是不浪費。”

莊誌希:“現在物資可挺緊張的,我們既然看見了,就不能做那浪費豬蹄子的人,我們要珍惜每一粒糧食,珍惜每一塊肉。”

兩個人真是義正言辭的,其實啊,就是饞了。

兩個人一同吞咽口水,明美:“快快快,趕緊下來。不然讓其他動物弄走我們就白跑一趟了。”

“好。”

彆看莊誌希上樹的時候慢悠悠的,但是聽到有吃的,真是整個人都靈活了不少,順溜兒著就下來了,一屁股墩兒坐在地上,也不覺得疼,利索的爬起來,拍拍身上的草,說:“走,你認識路吧?”

他認路不如明美的。

明美驕傲的點頭,這不認路,還是司機家庭出身的明美同誌嗎?

不可能的嘛!

她大手一揮,十分的豪氣:“跟我走!”

兩個人也不管什麼彆的了,趕緊就奔著這好東西去了,這是副食品商店買都買不到的好東西啊,他們看到了還錯過的話,那他們是天字第一號大傻子。

莊誌希和明美兩個手牽手,堪稱山野俠客夫妻,兩個人嗖嗖的奔跑,真是不怕累不怕苦。

豬蹄子,我來了。

豬尾巴,我來啦!

衝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