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同誌?方珍珍?什麼時候顧南的高級供應都成了她的?易思月想笑,可笑不出來。
從方珍珍嫁進顧家,原身每一天都在被拉踩,顧家人時時刻刻都在用行為告訴她,她從頭發絲到腳後跟都不如人家。
方珍珍喜歡吃芒果,婆婆李淑芬便不辭辛苦的托人從H省帶回來,而原身剛嫁進來時,因為李淑芬的嫌棄,無人管她。
餓極了的原身吃了個旁人送給她婆婆的椰子,便被李淑芬數落了足足一個月,罵她饞,懶,沒見過世麵,甚至還禁了她將近半年的水果,說是為了讓她控製食欲,省得出門丟臉。
方珍珍愛漂亮,於是不管是春夏還是秋冬,保姆楊春每個月都要給她做新衣服。
讓她不管什麼時候都乾乾淨淨,清清爽爽,漂漂亮亮,而原身,曾因為夏天太熱,沒忍住才天天洗衣服,結果被楊春一頓削,說她浪費肥皂。
方珍珍是是龍鳳胎,下麵還有個弟弟,因為高考取消,不能讀書,她整日憂心,公公顧愛國見狀,二話不說將她弟弟安排進了食品廠當工人,還是個正式工。
而原身的弟弟憑借自己能力考上了食品廠,最後卻因不是城鎮戶口,被刷掉,原身去找公公幫忙,公公卻說他已經安排了方珍寶弟弟進廠,不能再安排彆人,拒絕了。
迫於現實,還沒重生的原身隻能低頭去求方珍珍,讓她幫忙說說好話,方珍珍想也不想就拒絕了,易思月還沒來得及生氣,她弟弟就被方珍寶弟弟給揍了,因為她“為難”方珍珍。
這一打,讓原身弟弟在床上躺了大半個月,本來還有希望的工作是徹底沒機會了。
這下,易思月完全厭惡上方珍珍,覺得如果不是她,她弟弟也不會如今還在鄉下種地,開始處處針對她。
可原身怎麼能同方珍珍這個女主比,她從嫁進顧家起,就備受白眼,上至公公顧愛國,下至保姆楊春,個個都瞧不起她。
所以易思月每次找茬必被收拾,回回都弄得自己灰頭土臉,這次也是。
在得知為了讓自己更快當上公交公司的乾事,方珍珍便將屬於顧南的高級點心和茅台全送給了人事科的科長後,她怒了。
轉頭就氣衝衝的去找人算賬,可她一個人怎麼對付得了被眾人寵愛的女主,最後被威脅警告一番給趕了出來,而原身因為不能報仇太過氣憤,把自己給活活氣死,這才有了她的穿越。
易思月:“……”
“易同誌,快把東西還來,再不還,我就告訴李同誌了,你知道的,她最討厭人偷盜。”
語氣不耐,態度輕蔑,這是完全沒將她放眼中啊,可惜,現在的易思月什麼都吃,就是不吃虧。
她眯起眼睛,翻身,不情不願的打開門,楊春一見她,就翻了個白眼,毫不客氣的伸出手:“牛奶和巧克力呢?拿來。”
說著滿臉不屑:“也不看看自己什麼身份,配吃嗎你?又不是方同誌。”
又來了,又來了,這個保姆,隻要逮著機會就得損原身,易思月深吸口氣:“我沒記錯,這些東西都是顧南的吧,是他的,我為什麼不能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