蕭記雜貨店(六)(1 / 2)

柳蔭把一隻受傷隻能化出原形的食屍鼠, 丟到這幾人麵前。

“也不知是不是我們運氣太差,這荒山野嶺的也能遇到這麼大的老鼠,還凶地狠, 差點把人都給咬了。”柳蔭話雖如此,麵上和語氣卻不見半點害怕。

那幾人中, 身著黑衣藍褲的中年人在見到這隻奄奄一息的食屍鼠後, 臉色上血色逐漸退去, 變得慘白冷汗直冒。

他勉強擠出一個僵硬的笑臉, 朝柳蔭道:“我們真的隻是來給人上香祭拜,如果幾位沒什麼事的話, 麻煩讓個路, 多謝了。”

“行啊, 你們走你們的。”柳蔭說著, 卻沒有半點放他們走得意思。

幾番僵持下來,這幾人火氣也上來了,他們本就非善類,見柳蔭他們執意要找麻煩,眼裡臉上便露了凶相,似是要動殺心!

倒是那個中年人, 從頭到尾都非常能忍,一直在找機會離開, 看樣子並不打算跟柳蔭三人起衝突。

過了許久,遠處傳來一串警笛鳴聲,是劉隊帶著他的隊員趕到了。

蕭贏和柳蔭轉頭看向葉玄章, 後者一臉理所當然:“遇到疑似犯罪分子的普通人,當然是要報警了,不然我們還能把他們抓了麼?”

柳蔭:“……”很有道理,無法反駁。

這幾人一見警車,立馬慌了,他們就算咬死什麼都沒乾,但一跟警察走,哪裡還有脫身的機會,當下也顧不得跟柳蔭他們爭執,掉頭就往林子裡跑。

“事到臨頭,還想著能跑?”柳蔭袖口延伸出一根柳樹枝條,宛如一條靈蛇一般,朝那幾人飛去,轉眼間就把他們綁了個結結實實。

等劉隊把他們帶回警局,審訊一番,又進行深入調查後,才發現這幾人就是最近鬨地各地人心惶惶的人販子團夥中的部分成員,其中那位黑衣藍褲的中年人,據他的同夥稱,還是一位“組織高層”。

他們這次會出現在墓葬山,也是受“上頭”命令,才和那個中年人一起過來,算是隨行保護。他們本想著隻是到墓葬山走一趟上個香,誰知道半路會遇到柳蔭幾個攔路的,還跟打劫一樣,死活不放他們走。

“那個姓金的的中年人到底什麼身份,在犯罪團夥的組織裡,又是什麼職位,到現在還沒審出來。”

“他嘴很硬,也很能忍,我們換了好幾人輪番審,都沒問出有用的東西。這人明顯比他的幾個同夥要精明厲害地多,我估計是條大魚!”

販賣人口在這個世界是重罪,隻要牽連到人口販賣的,不管是主謀還是從犯,甚至買家,一律重判,最高死刑。

但如果隻是得到一些口供,沒有確切的交易證據的話,這位“金先生”很可能逃脫重刑。

蕭贏提議聞言提議道:“你們可以把吳仁貴帶過來一起審,我覺得他們之間應該有什麼聯係。”

如果食屍鼠妖跟這個金先生有勾結的話,那麼家中吸引大量食屍鼠的吳仁貴,也跟他們脫不了關係。

葉玄章立刻反應過來她的意思:“你是說……吳仁貴很有可能是這個金先生的‘買家’之一?”

這個人販子團夥規模不小,金先生手上的買家肯定不止一個。但隻要能找到其中一個,確定他們之間的交易關係,不管是吳仁貴還是金先生,都能定罪。

吳仁貴被傳喚到警局的時候,起先還一副笑臉和氣的模樣,但在看到“金先生”的一瞬間,吳仁貴臉色倏然大變。他這時候才意識到問題的嚴重性。

金先生或許麵對過不少審訊場麵,能謹慎小心,擅長忍耐,幾乎沒有露出馬腳的地方,但吳仁貴卻隻是個普通商人,哪怕比尋常人精明了一些,但這點精明,在警方的審訊手段麵前,顯然不夠看。

沒用多少時間,警方就從吳仁貴口中得到了他們想知道的信息。

“吳仁貴已經招了,說他從你們手上買了許多孩子,那些孩子到底去了哪兒?跟吳家彆墅地窖裡的那些屍骨又有什麼關係?”

金先生什麼都不肯說,也什麼都不肯招。

“你這是不到黃河心不死。”

“吳仁貴說那些孩子是你們殺的,借他的手來喂養那些食屍鼠。而且已經給了我們證據,哪怕你什麼都不招,也逃不過一個死字!”

“坦白從寬,抗拒從嚴,你老實點把事情都交代了,刑罰上或許還有轉機!”

不管警方如何勸說警告,金先生從頭到尾都是一個態度:“我什麼都不知道,如果有證據,你們該怎麼處罰就處罰我。”

對於這種犯罪嫌疑人,警方也很頭疼,明知道他們沒有抓錯人,但就是沒有足夠的證據。

明知道這個金先生犯下的罪責不隻是表麵那些,甚至背後還有一個龐大的犯罪團夥,但就是挖不出更多信息。

審訊進度一時停滯了下來,不過很快,警方又得到了新的進展——

吳仁貴的妻子廖女士,主動向警方提交了一些吳仁貴的犯罪罪證。

廖女士本人之前並不在國內,從前段時間吳仁貴被拘留開始,她就私底下關注著案件動向。

“我之前沒有露麵,也是不清楚吳仁貴這次能不能徹底‘栽了’,他跟一些特殊人物有來往,如果不能保證他徹底翻不了身,那麼等他緩過這一陣,死地就會是我。”

“你說的特殊人物是指?”

“是一個叫金蘭的人。吳仁貴從他手裡買過一些孩子,我不確定他們把這些孩子都弄到了哪兒,但我懷疑吳仁貴應該是把那些孩子都害死了。”

“你是怎麼知道的?”

廖女士似是想起了什麼令她惡心的事,道:“我也是偶然發現的,我跟吳仁貴結婚幾十年,他藏得很好,一直到前段時間,我才發現,他竟然是個戀.童.癖!”

“我在八月份的時候,回過一次國,當時沒有知會他,直接回了他新買的那棟彆墅,沒想到在那裡麵,發現了一個才七八歲的小女孩。”

“而且她身上……”

廖女士說到這,臉上對丈夫的惡心憎惡已經掩飾不住:“我跟吳仁貴結婚幾十年,沒生養過孩子,當年他還跟我說自己不喜歡孩子,喜歡兩人世界,現在我回想起來就心裡犯惡心!”

“那孩子是被他買來的,我當時不知道他還買過其他孩子,以為隻有這一個,所以就把那孩子帶走了,現在她就在我買的一處公寓裡。我沒養過孩子,也不知道怎麼幫助她,給她請了心理醫生,還請了人照顧她,但是……”

廖女士麵上露出愧疚的神色——她其實很怕麵對這個孩子。每次看到她,就想到是她的丈夫把這孩子害成這樣。

“我對不起她,在此之前,我甚至不敢為她報警。”

“為什麼不敢報警?”

廖女士搖搖頭沒說話。

是啊,為什麼不敢呢?

因為害怕。

她之前看到過同樣的案例,被侵害的幼童受傷嚴重,一輩子都無法再擁有健康的身體,甚至無法再像常人那般上學、成家生子,那些無辜的孩子,一輩子都被畜生毀了,而那些犯罪者呢?

隻是被判了幾年,十幾年,出來後繼續作案。

廖女士甚至沒有證據是吳仁貴侵害那個女孩的,這種情況她怎麼敢報警?怕是還不等警察查出點什麼,她就會被吳仁貴“處理”了。

之前吳仁貴那個最喜歡的情人,就是因為偶然看了他手機裡的東西,之後沒多久就車禍死了。吳仁貴在她麵前從未掩飾過他的心狠手辣,那個女孩死後,吳仁貴還拿這件事敲打過妻子,讓她安分當好她的吳太太,不要像那個女孩一樣自尋死路。

廖女士帶走那個小女孩後,很快就被吳仁貴發現。對方乾脆跟她攤牌,並表示:“你想帶她走,就帶她走,但我提醒你,隻有這一次。”

“沒有下次。”

廖女士這才知道,原來受害的孩子,竟然不止一個!

吳仁貴應該察覺到她的想法,一直派人盯著她,哪怕她躲到國外去,吳仁貴都能在她身邊放眼線。

“如果你們想知道彆的事……我有一個辦法。吳仁貴有一個習慣,他喜歡備份東西。無論是什麼,有價值沒價值的,他都喜歡備份。包括衣食住行,隻要是他用的,都會準備一個一模一樣的。”

“他有一個保險箱,裡麵裝了許多他備份的文件資料,就是不知道裡麵有沒有你們想要的東西。”

警方在吳仁貴的各個住所和常去地點,都搜索了一遍,最後在他老家的老房子裡找到了那個保險箱。

“這裡的證據,足夠讓讓吳仁貴這畜生判死刑了,不過這個金先生……”

半月後,全國通緝的人販子頭目“阿蘭”在B市警局認罪伏法,誰也沒想到,他們以為會是一個女人的“阿蘭”,竟然是一個化名為金蘭的幾十歲中年男人。

吳仁貴夥同這個“金先生”殺害的孩子,不下百名,最小的隻有三歲,最大的也不超過十三歲。此案一出,滿國嘩然,縱然把這兩人判死刑,把整個人販子團夥一網打儘,但終究沒辦法挽回那些可憐孩子的性命。

蕭贏回到雜貨鋪時,男孩正坐在門口望著門前掛著的金鈴鐺發呆。

“姐姐,我是不是該走了?”

蕭贏摸摸他的小腦袋,沒說話。

男孩用斷掉手腕的殘肢,試圖去抱蕭贏,即使經曆諸多常人無法想象的苦難,孩子的雙眼依然澄澈,他眼裡閃著淚光,將臉貼在蕭贏腹部:“姐姐,謝謝你。”

“你不是妖怪,你是神仙!”男孩近乎執拗一般說道。

蕭贏笑了笑,沒有反駁他。她手指拂過男孩的殘肢,和他的瘸腿,“我送你一些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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