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得近了,丁牧傑這才發現她蒼白的臉色是用脂粉塗出來的,並不是真的病了。由此可見,她作假都作成了習慣,為了讓自己過得更好一點,她不吝嗇出賣任何人,甚至包括她自己。
這回丁牧傑不僅血冷,連心臟都冷了,定定看了她好一會兒,然後頭也不回地離開。
林菀追在後麵急喊:“牧傑,你到底退不退婚,你給我一句準話!”追到門口她不敢再往前跑,隻能惶惶不安地看著對方逐漸遠去的背影。
丁牧傑頭腦一片紛亂,騎上馬隨意奔馳,不知不覺竟跑到上一世他最愛拜訪的一所寺廟。在寺廟門口站了許久,他終於敵不過內心的煎熬,慢慢走了進去,卻見一道再熟悉不過的身影竟站在一堵牆壁前,似乎在駐足觀望著什麼。
“林淡,你怎麼在這裡?”他啞聲開口,表情恍如隔世。
“你認識我?”林淡自然知道這人是丁牧傑,對方長得太過俊美,早已深深印刻在原主的記憶中,叫她想忘都忘不了。可是按理來說,原主偷偷見過丁牧傑幾次,而對方卻未曾見過原主。此時的他們,應當是不認識的。
丁牧傑愣了好一會兒才道:“我是林菀的未婚夫丁牧傑,曾在府外見過你,你還給我寫過信,難道你都忘了嗎?”
原主的確以請教詩詞的名義偷偷給丁牧傑送過幾封信,還刻意模仿林菀的字跡。但是這些醜事,林淡是不會承認的。事情本來就不是她做的,她憑什麼認?丁牧傑和林菀就是兩個大麻煩,她絲毫不想招惹他們。
“我不認識你,也沒給你寫過信。”說到這裡,她看向身旁的小沙彌:“給我筆墨,我想在牆上題字。”原來這麵牆是專供香客題字用的,上麵密密麻麻寫滿了詩句,看上去很有趣。
林淡原本隻是欣賞,並不打算參與,看見丁牧傑後卻改了主意。
小沙彌連忙拿來一套筆和一瓶墨。林淡挑了最大的一支狼毫,沾滿濃墨,手腕翻轉之間已寫下一行大字——三千繁華,彈指刹那,百年過後,不過一捧黃沙,寫完把筆拋給小沙彌,轉身便走。
丁牧傑不敢置信地看著這行字,許久之後竟苦笑起來,笑聲裡充滿震驚、壓抑和痛苦。這字跡鐵畫銀鉤、龍蛇飛動,堪稱狂草之中的佳作,與他收到的那些信件沒有半點相似之處。反過來再想,那些字雖然形貌醜陋、生澀,卻隱隱帶著林菀的風格,怕是林菀假借林淡的名義寫給他的,目的是為了造成他和林淡早已私相授受的假象。
上輩子那場改變所有人命運的“捉奸”,怕也是林菀精心安排的,而林淡與他一樣,也是百口莫辯,隻能嫁入丁家。可他卻因此恨她、怨她、冷待她,至死都不願看她一眼。說到底,林淡才是最無辜也最可憐的那個人,可笑他重生而來,還假惺惺地想著要給她一個好結局。
不與他們摻和在一起,對林淡而言才是最好的結局……
丁牧傑越想越羞愧,越想越替林淡難過,竟捂著雙眼無聲哭泣。他最虧欠的人從來不是林菀,而是林淡,然而就算重來一次,他也找不到任何方法可以補償對方。
恍惚間,他想到林家的那場滅門慘禍,連忙擦乾淚水,匆匆離開。走到門口,他回頭望了一眼,默默品評那行禪語——三千繁華,彈指刹那,百年過後,不過一捧黃沙。卻原來,林淡才是看得最通透,活得最明白的人,而他們全都是一些糊塗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