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宏政再次接到林鳳玲的消息時,林鳳玲已經離婚了。
這個消息是安安給婉珠打電話時告訴婉珠的。
據安安說,她媽從首都回去後,因為她繼父怨她媽沒用,沒借到錢,她媽就爆發了,跟她繼父打了起來,然後,她繼父就把他媽給揍了,揍的還挺狠的。
她媽哪受過這種委屈呀?一氣之下就提出了離婚。
她姥姥和姥爺見她繼父現在一身的饑荒,還敢打老婆,也就沒攔著,甚至還挺支持她媽離婚的。
於是,她媽就真的離婚了。
她繼父能痛快的同意離婚,主要也是她媽同意承擔家裡三萬外債中的一萬塊錢,不然的話,以她繼父那無賴的性子,就是人腦子打出狗腦子來,都不帶同意離婚的。
安安之所以給婉珠打這個電話,把家裡的醜事都告訴他,是因為之前她媽在首都被拘留的那幾天,她在舅舅家暫住的時候,跟婉珠姐姐處的很好,倆人已經成閨蜜了。
安安很羨慕婉珠,婉珠姐姐不光生活在首都這個大城市,而且生活優渥,父母也都全心全意的愛她。
不像她,打她記事兒起,媽媽姥姥姥爺就都不喜歡她,總說她是喪門星,家裡就是因為她才敗落的。
她一直都很渴望溫暖,渴望愛,現在,渴望能生活在婉珠姐姐家那種溫馨幸福的家庭中。
現在,她媽跟她繼父離婚了,她媽又張羅著要出去打工賺錢還債,她姥姥和姥爺又都不願意照顧她,所以,她很希望舅舅知道她的現狀後,能把她接到首都去,讓她住在他們家裡,跟婉珠姐姐一塊在首都上學讀書。
說白了,就是希望宏政舅舅能收養她,她很渴望舅舅家這樣的家庭。
雖然她是這麼希望的,但是卻沒好意思明說出來,隻是那委婉的說明了自己現在的處境——媽媽馬上就要出去打工,不管她了,姥姥姥爺都不願意管她,她現在很痛苦……
婉珠把安安的情況說給她爸爸媽媽後,林宏政隻是輕輕的歎息了一聲,雖然他也挺同情安安的,卻並沒有把她接來收養的打算。
安安固然是可憐,但她已經不是繈褓中的小嬰兒了,現在的她,已經完全能自己照顧自己,就算沒有彆人出手相助,她也完全能夠生存下去。
再者,他們一家三口在一起過慣了,冷不丁來個外人,雖然是親戚,但畢竟不是直係親屬,這人插在他們家裡,會讓他們都感覺不適應。
另外,有宏偉這個親舅舅在,他一個表舅收養安安算是怎麼回事兒啊?這不是讓宏偉難堪呢嗎?
還有,安安的親爸親媽甚至是姥姥姥爺都是拎不清的,他要是心軟收養了安安,最後也未必能落到好。
要是安安跟他親近,他們肯定得說他拐走了他們家的孩子,讓孩子跟他們離心離德。
要是安安有個三折兩曲的,未來的人生沒能成功,他們肯定得把他賴上,怪他把孩子勾搭來卻沒把孩子養好,把他們好好的孩子給坑了,反正,最後肯定落一身的不是。
這種費力不討好的事,他不打算做。
目前為止,他還沒有高尚到不計後果的做好事的境界呢!
王海杏的想法跟他是一樣的,倆人考慮的比較多,所以,對安安隱晦的流露出的這個想法,倆人都裝作沒聽明白,乾脆不予回答。
婉珠雖然同情安安妹妹,但是聽到爸爸媽媽分析了收養安安妹妹的後果後,她也就不再為難她爸爸媽媽了。
不過,她還是把安安的境況告訴了汐汐姐姐。
汐汐姐姐是安安的親表姐,跟她相比,汐汐姐姐家更有資格收養安安。
汐汐聽說這件事兒後,馬上把這個事兒跟她媽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