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為我一個崇高的理想被我媽摁頭學習已經有幾年沒去過找過我的甜心老爸玩了,老爸倒是會偶爾飛過來找我玩啦,但是他也沒帶過我養兄養弟來啊。
我跟他倒是會互相寄禮物聊微信啥的,關係不錯,直到他有一年前出了車禍年享十五。
誰他媽會想到之前談了一年多的詭異的和養弟同名的失憶大帥哥會是我那個已經在警察局蓋了死亡證明的養弟啊!!!
我有悔。
現在的我坐上了回國的飛機安詳地躺平在飛機座椅上,在心中拜遍了各路神佛開始懺悔。
如果我當初不饞帥哥的臉和身子我就不會出現現在的骨科情況。
如果我不想著給甜心老爸一個驚喜我就不會誰也沒說一聲就拉著行李箱來到了哥譚。
如果我不一聲不吭來到哥譚,傑森·陶德就會知道我會回來,記憶複蘇的他絕對會避開我,我就不會知道我泡了我弟弟。
如果當時我見多傑森幾麵我就不會認不出長大的傑森——最起碼不會和長得和死去多年的養兄長得有幾分相似的傑森談戀愛……
等等,我真的不會嗎?
說不定就是因為傑森長得像傑森所以我才會和傑森談戀愛?
難道我其實很小的時候就喜歡傑森而不自知然後等他死了也不明白直到遇見了一個長得和他很像的人才把對傑森的愛移情到了傑森身上???
救命這是什麼究極套娃!
JJ三流都不敢這麼寫!什麼《分手後我發現替身竟是白月光》、《白月光失憶後成為了他自己的替身》——說不定我是有戀父情結喜歡黑發藍眼的帥哥……打咩!住腦!
戀父比替身可怕多了。
嗚嗚……
總之,我懺悔。
作者有話要說:女主和傑森不在一個戶口本上!!!
全文基調前期偏日常!後期稍微偏民風淳樸哥譚市一點。
第一人稱,視覺比較有偏向,看到的人和物都是女主眼裡的樣子,主觀性強,ooc的話肯定是女主對他們有誤解(bush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