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
“你說什麼?!”我拿著電話愣在原地,“為什麼?!”
“我在職的時候還是五百字用一次,怎麼現在不單止漲價了還按人頭算了!”
奸商都不帶這樣漲價的!
“拜托,你現在身上還背著警告呢!”前同事語氣中帶著無奈,“你想想,部門裡上一個背上警告的,現在用一次武器五千字,活生生把人逼成了用拳頭肉搏的近戰大師。”
“你這還算得上是最輕的了好吧?”
我順著他的話想起了部門裡那個自創《理科生怨念拳》的大兄弟——因為身為理科生,大學的時候沒怎麼寫過論文,導致武器使用報告一千字都憋不出來所,所以選擇不用武器。
“好吧。”我說。
“另外,老大讓你好好看檔案裡的資料,他說你能不能恢複職位就看這些資料了。”前同事說。
我扒拉了一下紙張大小不一、新舊不一的厚厚一遝資料,戰略性地後仰了一下,問他:“你確定嗎?這麼多?”
“不多。”他說,然後他那邊背景嘈雜了一會。
喧囂過後,他再次出聲:“好好保養朝朝暮暮,我要出任務了,回聊。”
掛了電話之後,我把朝朝暮暮放回了箱子裡,轉而拿起了那一疊檔案。
檔案裡是一些資料和證件,在過了一遍之後,我大概明白特案辦那邊想乾什麼了。
——
朝朝暮暮被我裝進了和刀配套的單肩包裡,單肩包的材料非常堅韌,這種布料也是研究部門裡的稀有人才們搞出來的,說是半成功的魔法材料,防水防火。
單肩包被我放在了韋恩莊園門口的雨傘架上。
不是我不重視朝朝暮暮——彆人的刀劍用的都是什麼網球袋拍、大提琴袋裝的,而朝朝暮暮卻有單獨的配套半魔法材料包包,它們的重要性可想而知——隻是放在雨傘架上確實很方便拿。
今年來到哥譚,我出門的次數十隻手指能夠數得過來,但是我出門之後的出事概率然是百分之九十!
所以我決定我以後出門都要帶著朝朝和暮暮,以此來保障我在哥譚的人身安全。
要不是我沒有持槍證,帶把槍出門也是一個非常好的選擇。
放置好朝朝暮暮和檔案袋裡麵的東西之後,我坐回了電腦前繼續給我的期中論文水字數。
兩千字的期中論文,在我的冥思苦想之下趕在晚飯前完成了,剩下兩天用來潤色,
作業完成之後,我就是無事一身輕的經典代表了。
離飯點還有半個小時,阿爾弗雷德也沒有發消息或者敲門讓我去吃晚飯,於是我心安理得地玩起了手機。
玩了兩局三消遊戲,清了遊戲裡的體力之後,我退出了遊戲私聊了齊爾巴哈。
【滴滴。】我發消息,【報告一下你的貨物目前情況。】
【他逃,他追,他插翅難飛。】齊爾巴哈秒回了我,
【放個耳朵.jpg】我發了個表情包過去,【展開講講。】
【運過去—做實驗—綠毛襲擊研究員跑了—被抓回來—又跑了—又被抓了回來。】他發了簡潔明了的關係圖過來。
【過程呢?】我追問。
【聽說研究員損失了好幾個,還炸了兩間實驗室。】他說,【更多具體內容,請等我打入內部再說。】
【嗯?】我發了個疑惑的表情過去,【你還沒打入內部的嗎?】
【還需要兩天。】他說,【兩天後給你獨家消息。】
【了解。】我發了個OK。
然後我又跟他天南地北地扯了一些其他話題聊。
小醜,哥譚所有的精神病罪犯腦子最有病的那個,平時和其他罪犯結伴搞事的時候經常反水,敵我不分全部一起殺。
我是真的沒想明白是哪位這麼勇敢敢雇傭齊爾巴哈過來抓人的。
怎麼說呢,金主霸霸不愧是金主霸霸,就是有膽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