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去做飯,你中午留下吃飯吧?”方芳挽留道。現在還沒開始正式秋收,不是忙得一個人都閒不出來的時候,人多的家庭都會留一個女人在家做飯。
而方家心疼方芳,就留了她下來。
“好吧。”封華點頭同意了。她今天也不是空手來的,給方芳捎了一件衣服,就是她身上襯衫的同款,把方芳高興壞了。
而封華選擇留下來,也想享受一下方老太太的恭維,洗洗腦子。省得她以後管不住自己,動不動就想懟這老太太。
“太好了!”封華竟然這麼痛快地答應了,方芳非常高興:“哥,你去殺隻兔子!”方家也養了好多兔子,一次能賣幾十隻,殺一隻吃肉,她就可以做主。而且爺爺昨天就說了,這幾天打算殺一隻貼貼秋膘,她就做主今天殺了。
方健起身去了。
封華瞪大眼:“你還能殺兔子呐?”她以為他手無縛雞之力呢。
方健頓了一下,封華這眼神太傷自尊了,不過他也沒生氣:“以前確實是不能,但是現在沒問題了。”身體莫名其妙就好了,也就比正常人差一點點了,他有時候想想,都覺得不可思議。
現在,沒有什麼事情能讓他生氣了,他覺得所有事情都是美好的。
封華也沒乾坐著,幫方芳一起做了午飯。等方家人都回來之後看見封華,都大喜過望。封華回來了,縫口袋的活就可以繼續了吧?他們家後來又買了台縫紉機,第二台的本都沒回來呢。
“小華啊,你去哪了?縫口袋的活還有沒有了?”方老太太見到封華,趕緊問道。
“有啊,我之前出了趟差,去外地了,我們單位也忙,我不回來就沒人管這塊了。”封華說道。
“哎呀呀,我們小華真是厲害了!”方老太太真心誇道。沒想到這麼大的事,就真的歸她一個人管了,這也太厲害了!
封華笑笑,按了按胳膊上浮起來的雞皮疙瘩。
熱熱鬨鬨吃過午飯,封華離開了方家,路過張勇家的時候,又進去看了一眼文武雙全。
三個孩子長得白白胖胖,又被收拾的乾乾淨淨,人見人愛,而且也已經7個多月大了,封華也敢抱了。
軟軟小小的一團,抱在懷裡,封華的眼都熱了,不知道什麼時候能抱上自己的......
“你這一個月去哪了?老也看不見你。”封美華問道。
“出差了。”封華說道。
“呀!你竟然都能出差了?去哪了?坐火車去的嗎?怎麼樣?好玩嗎?”農村人對外麵的世界也是非常向往的。
這個問題在方家的時候已經被問過一遍了,相信一會兒就能傳遍全村。
“去京城了,上貨。”封華給她講了一下京城的見聞,羨慕地封美華眼睛都亮了,張家的兩姐妹也連連追問,看封華的眼神更不一樣了。京城對她們來說,可能是天邊那麼遠,這輩子都不可能去的地方,但是跟他們同樣出身的封華,竟然去了!
“京城的衣服肯定很漂亮吧?你身上穿的就是吧?”封美華問道。
“是。”封華從包裡拿出一件一樣的,尺碼合適她的遞給封美華。方芳她都給了,如果不給封美華,在村裡人眼裡有些說不過去,少不得要在她背後指指點點。
在成為軍嫂之前,她要好好保護自己的名聲~當然之後更要愛惜,可不能給方遠找麻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