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賣衣服,沈文也在那裡賣起了電子表。
從粵州城拿回來的電子表,也很好賣。
一般這種電子表,在省城的價格都是在五十塊錢以上的。
但是,沈文賣的價格不貴,一隻表賣39塊錢。
這個定價當然也是按照沈七寶所想的那種辦法來定的。
他們拿貨才十塊出頭,賣到39塊錢,這其實真是賺翻了。
還有人從他這裡一下子買好幾隻,回去倒賣賺差價的呢。
彆人倒賣賺錢,這個沈文也不管。
反正他就賣39塊,也不貪心。
沈文和李海棠在師大夜市的攤子,也慢慢的有了口碑。
主要是夫妻兩個做生意很講究。
要是有人買了衣服,有問題的,大小有不合適的地方,李海棠也會很痛快的幫忙退換調整。
沈文賣手表的時候也說了,要是不想要,隻要不影響二次銷售的情況,包退貨。
售後也是一種服務,做好了,是會給人留下好的印象,給他們積攢口碑的。
彆看沈文和李海棠兩口子是在這裡擺地攤,有不少的擺攤的人都不會長期的堅持,賣點東西賺了錢,可能第二天就不來了。
可是,沈文和李海棠想的不一樣。
他們不管做什麼事兒,都不是隻會考慮今天和明天,還要考慮後天和大後天的。
這個服裝的生意是要長期做的。
就算是擺地攤,他們也要簡直用最好的態度和服務來對待客人。
要讓人家都記住你,以後就算不在這裡擺攤子,換個地方開店,人家也會跟著去買的。
生意就是要講誠信和口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