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主雖然來到李家才幾年,可記憶中,對舅舅已經很陌生了。
“你舅舅不在這兒,在隔壁農山縣。從前你外公、外婆也是農山人,並且幫助過很多像我這樣的窮苦人家的孩子。我想……天無絕人之路,你舅舅他們,總歸有條生路的!隻是,事情已經過去這麼多年了,就是不知道,還能不能找到人!”
其實,不管找不找得到,這年月,去找人要吃的,也不是什麼好事兒。
李金鳳思來想去,還是隻能靠自己。
“爺,靠其他人靠不住,我明兒再去縣城看看!”
她得再去縣城換點東西,補身體的東西,說實話她有。
不外乎雞鴨魚肉那些,可這些東西拿出來不容易,特彆是在這麼一大家人眼睛盯著的情況下。
她做每一件事,都得謹慎再小心才行。
“也好!我回去再向生產隊借點錢,若是有糧食,你能買多少,算多少,再貴,咱也要!”
李福滿已經下定決心了,這條老命豁出去,孩子和張秀蘭,他都要保住。
就當是還當年張秀蘭外公的情分。
他老了,活也活夠了!
李福滿的態度,對李金鳳來說,無疑是種鼓勵。
張秀蘭再迂腐,她始終是原主的娘。
她肚子裡的孩子,就是原主的親弟弟,也就是她自己的弟弟,帶著血緣關係的。
若是原主還在,李金鳳想,她也一定會做同樣的決定。
“爺爺,先把我媽推回去吧,剩下的事兒,等我明天去一趟縣城再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