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金鳳點頭同意了,“那就麻煩嫂子了!”
這個時代,物資匱乏,並不是二三十年,甚至是四十年後,人人都有新衣穿。
衣服穿一次,甚至沒穿,就扔掉。
大家普遍是新三年,舊三年,縫縫補補,再三年。
穿舊了,穿破了的衣服,從來沒有扔掉的。
父母穿了小孩兒穿。
小孩兒穿了弟妹穿,也沒有誰覺得是彆人的舊衣服,就丟麵子。
而且這個年代的人,潔身自好,身體毛病少。
也不用太擔心傳染病啥的,更何況李金鳳空間裡有消毒藥水,浸泡一下,什麼細菌都能殺死。
李金鳳空間裡有不少新衣服,可到底不是這個年代的東西。
要是真穿出來,彆人不但不會覺得你美,還會覺得你是個異類。
以至於後果是什麼,李金鳳幾乎不用說。
“不麻煩,不麻煩!你能喜歡,我就很高興了,你等我一下啊,我吃飽了,就去給你拿啊。”
李金鳳笑了笑,“謝謝嫂子!”
衣服王秀英早就找出來了。
那時候王秀英是一個月做兩套衣服,一年下來,二三十套。
而且她也不止做了一年的衣服,兩三年的,選些最好的出來,也有五十多套。
這些衣服,要是拿到下麵生產隊去,估計要讓人瘋搶。
哪怕是扔到舊貨市場,偷偷和人做夜市生意,估計也能換到好些錢。
不過王秀英不缺那錢,她自己有工資,男人又是人人羨慕的運輸隊貨車司機,衣服送給李金鳳,她還圖個高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