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47 章 團寵文(24)(2 / 2)

去當一個身體殘疾心理有問題的小孩的玩伴,是什麼輕鬆的事嗎?

住在彆人家,凡是隻能委屈自己遷就彆人。

可於秀麗一時說服不了賀啟年。

吵得不可開交時,她忽然怒道:“你就剩下這一個兒子了,難道也不想要了嗎?當年我們把冬冬送到你妹妹家寄養,看他長大後是什麼樣子!他不認你了!現在你還想再重蹈覆轍嗎?”

最終,兩個人各退一步——賀小寶隻周末去陪那小孩玩。

賀啟年和於秀麗的隔閡更大了,甚至到了分房睡的地步。

深夜,於秀麗躺在原本賀明雋住的那個房間,翻來覆去,完全睡不著。

她錯了,她不是一個好母親,她真的很偏心……

其實,於秀麗雖然對賀明雋好聲好氣,還想著挽回他,但她心裡不是一點怨氣都沒有的。

但現在,她似乎能理解賀明雋的做法了。

*

而這一切,賀明雋暫時無從得知。

等他再次收到他們的消息,是在大二下學期末。

賀啟年和於秀麗在鬨離婚。

賀明雋:???

不是,他還沒有開始搞事呢,怎麼這個家就要散了?

這種大事,賀明雋不得不回去一趟。

婚不是說離就能離的,至少等賀明雋考完試回去,他們還沒有能達成一致。

賀明雋了解了一點情況後,就知道這事恐怕還有得掰扯。

首先,現在賀啟年是不同意離婚的。

而等他同意了,孩子——特指賀小寶跟誰?財產怎麼分配?

隻怕到最後,要麼是於秀麗妥協,要麼就去打官司,隻看於秀麗夠不夠堅定了。

親朋好友,哪怕是於秀麗那邊的親戚,都是勸和不勸分的。

甚至還有人對賀明雋說:“勸勸你媽……”

賀明雋:“我已經離開這個家了,他們離不離、到時候財產怎麼分,我都不會發表任何意見。”

他就像個看熱鬨的路人,甚至更加冷漠,至少路人還會指點兩句、站個隊。

於秀麗看著賀明雋,心情複雜。

她怎麼也沒想到,這種時候,唯一不反對她的,竟然是賀明雋。

明明是賀啟年出-軌了呀,怎麼大家說的,好像是她做錯了呢?

其實丈夫不忠,隻是壓死於秀麗的最後一根稻草。

從賀明雋和家裡一刀兩斷之後,賀啟年脾氣越來越壞,還喜歡上了喝酒,他醉後倒是不打人,但賀小寶半夜發燒的時候,他睡得跟死豬一樣;於秀麗想讓他開車接自己一下,他在喝酒……

於秀麗怎麼能不生氣?

某次,賀啟年酒後亂性,和飯店一位漂亮的服務員發生關係。

一邊是隻會埋怨自己的黃臉婆,一邊是溫柔小意的年輕姑娘,賀啟年會選哪一個,沒有任何懸念。

他竟是養起了小情人。

除了這些,賀啟年和於秀麗還因為賀小寶的事多次爭吵。

於秀麗覺得,賀啟年這個父親,有還不如沒有,她想帶賀小寶單獨過。

於秀麗完全沒辦法忍受賀啟年了,哪怕離婚後她會過得辛苦一點。

最終,兩人還是選擇對薄公堂。

相關流程緩慢又繁瑣。

等正式開庭的時候,賀明雋已經去國外讀書了。

他沒有趕回來,隻是事先和賀啟年溝通了一下他那一百萬的分配問題。

賀啟年嘴上說著就當沒賀明雋這個兒子,可那一百萬他收得毫不含糊。

賀明雋把賬單都列清楚,給賀啟年發了郵件。

“你們花在我身上的費用,算上通貨膨脹,也不到六十萬,多的那四十萬,是因為於女士孕育生命很辛苦。”

到嘴裡的肉,賀啟年當然不願意再吐出來。

賀明雋也不與賀啟年講道理,直接威脅道:“你也不想這些家醜鬨得人儘皆知,你身敗名裂吧?”

最後,那一百萬分給於秀麗八十萬。

等財產分割完畢,於秀麗費了點功夫才聯係上賀明雋。

電話接通,她半分鐘沒說話,一開口就是帶著哭腔的“對不起”。

很情真意切。

她哭得上氣不接下氣,平複後才抽噎著說:“小寶跟了賀啟年。”

經濟狀況方麵當然是賀啟年更有優勢。

可十一歲的孩子依舊能做出選擇了,他的意願法官不會不考慮。

賀明雋很容易就能想到這一點,他隨口勸道:“或許,他隻是不想你太辛苦。”

於秀麗滿腔苦澀,她沒哭訴自己的難受和不容易,隻問賀明雋:“你現在留學,很需要錢吧?我給你轉點……”

賀明雋:“我不缺錢。”

他不僅沒收,還把買來就閒置的房子交給於秀麗處置,隨便她自己住或是租出去。

他會這麼幫於秀麗,不是因為善心,或儘孝,而是因為於秀麗想創業與賀啟年打擂台。

那他必須要支持啊。

其實,賀明雋原本也有這個想法,準備等留完學就實施的。

要想讓賀啟年認錯後悔,講道理講感情顯然是不可能成功的,那就隻有從事業或者說利益方麵入手了。

賀明雋為此已經做了不少準備工作。

然而,等知道於秀麗的打算後,他忽然意識到,讓於秀麗事業有成、搶賀啟年生意,是個更好的選擇。

如果是他有成就的話,說不準彆人還要誇賀啟年虎父無犬子。

但若是於秀麗這個前妻,這個前妻背後還有他這個“逆子”,隻怕賀啟年臉都要被打腫了。

賀明雋毫不猶豫地把自己製定的餐飲創業計劃書分享給於秀麗。

隻是,沒等於秀麗做出成果呢,賀明雋就聽說賀啟年躺在了醫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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