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紀人的臉漆黑如墨, 終於忍不住罵道:“你腦子不夠用嗎?還是腦袋上長的是裝飾品?得多傻,才會讓小許錄下這麼重要的東西?”
這一刻,他完全忘了林越是自己的雇主,自己需要捧著他。
林越臉色猙獰, 咬著牙叫道:“小許那個出賣雇主的狗東西, 我絕不會放過他, 我絕不會放過他!”
經紀人十分不耐煩:“現在說這些又有什麼用!你到底是怎麼回事啊, 從去年開始, 就時不時無緣無故地罵人, 我平時沒少跟你說,讓你少點罵人, 前一個助理已經被你罵走了, 新來的小許你還罵, 現在,知道後果了吧?”
林越沒辦法解釋, 自己是因為蕭遙出現並且一副要跟他杠到底的模樣才心情惡劣忍不住罵人,他轉移話題:“先和公關公司商量一下公關的辦法,要快!”
說完忍不住又咒罵小許,咒罵一陣, 想起好不容易挖到蕭遙的料, 原打算讓蕭遙吸走熱度救自己的,卻不想遇到這樣的變故,被罵的還是自己, 而且還是自己幫蕭遙將熱度搶過來, 便又咒罵蕭遙。
經紀人已經不知道說什麼好了,他陰沉著臉,一言不發地到一旁去打電話。
林越和林尚心情忐忑地走到經紀人身旁, 凝神聽著,盼望能找到解決的辦法,可是聽了一陣,兩人就都絕望起來。
公關公司那邊,明確表示,鐵證如山,他們無法再做什麼了,也就是說,這事無力回天。
經紀人掛了電話,看向林越:“聽到了吧?公關公司那邊沒辦法,我也沒辦法。但凡證據不是那麼硬,我們也可以洗,可你這樣,我們根本洗不了。”
林越臉色慘白:“一定有辦法的,一定有辦法的。再想想吧,那麼多公關公司呢……”
“公關公司是很多,但是就上次林尚事件,公關公司就幫不上忙,更何況這次?”經紀人疲憊地搖了搖頭,用手捏了捏眉心,無力地道,“有些事不是人力可以做到的。”
林尚急了:“那就什麼都不管,任憑我爸爸flop嗎?他那麼紅,身價那麼高——”
她剛說到這裡,經紀人的手機就響了。
林越和林尚馬上來了精神,同時看向他,異口同聲問道:“是不是公關公司的電話?他們有辦法了?”
經紀人低頭看了一眼來電顯示,難看的臉色又難看了幾分:“不是公關公司,是廣告商那邊的。”他心情沉重,看向林越,“說不定,是要求解約的。”
民眾對有汙點的藝人容忍度越來越低了,蕭遙當初被認定抄襲被全民唾罵,還被扔臭雞蛋爛菜梆子,也是因為這樣,現在林越短期內接連爆出幾件惡劣事件,剛還告了上網吃瓜的網友,這種捂嘴行為讓網民憤怒,此刻又有證據證明林越找搶手,並反過來力證林越的告網友不僅不成立還是恬不知恥的行為,林越的口碑跌至穀底,廣告商自然不會再用這樣的藝人。
林越和林尚剛燃起來那點子精氣神,瞬間消失不見。
經紀人顧不上跟兩人多說,忙接通了電話。
打電話過來的,果然是要求解約並讓林越進行賠償的廣告商。
經紀人好說歹說,用上過去的情分,也完全沒用,人家廣告商說得很直白:
“我們理解,我們也明白,但是我們做生意的,靠網友吃飯,不可能跟網友對著乾的。你說你們這事,怎麼弄成這樣呢,手腳太不乾淨了。我們合作多年,有情分在,賠償金我們會儘量做一些讓利,彆的,就真的沒辦法了。”
林越和林尚在旁,越聽臉色越白,最後人看起來都癡呆了,木木地坐在一旁。
然而打來解約的電話,不止一個,在經紀人掛電話之後,又接連有廣告商打過來。
林越的心在滴血,他眼神呆滯,大腦下意識想起自己重生之前的事,重生之前,他不止一次咒罵命運對自己不公,覺得自己很倒黴很慘,可是沒有一次像現在這麼強烈。
從前那些慘算什麼?現在才是真的慘。
老天爺將他得到的東西,一點一點地拿走,而且讓他眼睜睜看著,無能為力。
林尚心情絕望,不知道乾什麼,又想知道網友是怎麼想的,於是拿出手機上網。
她一上網,就看到網友鋪天蓋地地嘲諷林越,唾罵林越,有時還罵上她,而熱搜榜上,前十幾乎都是林越。
什麼林越世紀騙局,林越濫用明星權力告網友、孟老是林越的搶手……
林尚的眼睛,漸漸模糊不清,她透過朦朧的淚眼看向林越:“爸爸,我們完了……”
每一個論壇都在罵林越,網友們幾乎都相信林越背後有搶手,本身並不擅長創作。
林越看向林尚:“網友是不是都在罵我?”
林尚點點頭,又道:“而且,都說你背後有搶手,本身不擅長作詞作曲,演唱水平也不是頂級的。說你這十多年來,一直欺騙世人,靠欺騙贏得滔天的富貴和名氣。”
林越的身體急劇地顫抖了起來。
林尚見狀,哭了起來:“爸爸,我們怎麼辦啊?”
經紀人此時已經冷靜了下來,聽到林尚的哭聲,便深吸一口氣:“彆哭了,我們再想辦法。”
林越和林尚同時看向他。
經紀人道:“林越你向公眾道歉,態度認真誠懇一點。你就說你因為最近狀態差,贏不了蕭遙,擔心世人說你比不上蕭遙,才找搶手的,請大家原諒你這一次。”
“這麼做有用嗎?”林越不抱希望地問,“隻怕我承認了,網友又要說我過去的歌都不是我自己創作的。”
經紀人沉聲道:“所以我們再告一次網友!而且,這次隻告網友說你之前找搶手這事,告誹謗和損害名譽。”
隻要保住林越以前的榮譽,等時過境遷,林越還可以靠粉絲吃飯,畢竟從前的林越的才華是毋庸置疑的,他寫的那些歌,紅遍東南亞,擁有很多粉絲,曾折服過很多人。
林尚等經紀人說完,已經高興得跳了起來:“這個辦法好!”
林越聽完卻並不敢叫好,他第一時間就想到蕭遙,所以聲音晦澀地問:“如果法官到時要求我現場創作證明自己會寫歌,而我又沒狀態,該怎麼辦?”
到時就是法律判定的,板上釘釘的,林越不會寫歌了!
那個時候,他將沒有了任何從頭再來的機會。
他會被釘在恥辱柱上,用不得翻身。
經紀人道:“誰主張誰舉證,網友們說你不會創作,應該由他們證明你真的不會創作,而不是讓你證明自己會創作。”經紀人的思路十分清晰。
林越看著經紀人,語氣裡帶上了自己都沒有察覺的小心翼翼和惶恐:“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