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60 章(1 / 2)

瀘市,潭水區公安分部。

“我沒有殺人。”胡子拉碴的男人垂著頭,又重複了一遍,“真的,我沒有殺人。”

坐在他對麵的警官沒有說話,低頭看著手裡的文件,他揉了揉眉心,有些發愁。

的確沒有麵前男人殺人的證據,他的直覺也認為麵前這個打扮邋遢的男人不會做出那種事情。

可是都三次了,連續三次他在屍體前出現。

是屍體前!不是屍體發現地的附近。

“姓名。”

“籍元化。”

“性彆。”

“……男。”邋遢男人說完又補充了一句,“43歲,來自雲省永威縣……”

說完邋遢男人還報上了自己的身份證號。

麵對如此配合的男人,警官的語氣也柔和了一些:“來瀘城做什麼。”

“自由行。”籍元化雙手揉搓著,“工作丟了,心情不好,想出來旅遊,沒錢。”

所以他就靠著一輛自行車,騎行著來到了瀘市。

一百多公裡的路,走國道花費了幾天的時間。

走走停停,看看周圍的風景,過路買一些食物和水,不安全的野外不能停留,找便宜的小旅館睡,安全的城裡賓館費用太高,就拿出厚衣服在公園長椅上挺一晚。

已經開春了,南方的夜晚並不算寒冷,踏青露營的人都多了起來,他躺一晚公園長椅自然不算什麼。

瀘市就是他的終點,男人打算在這裡呆上兩天就騎行著回家,再去找工作。

可是不知道怎麼回事,在進入瀘市後,事情就變得不對勁起來。

第一晚他在瀘市的春天花園睡的覺,第二天還沒醒,就聽到一聲尖叫,是早晨來公園跑步的女子,她指著男人的長椅前,躺著一個無頭的屍體。

還沒睡醒的籍元化被這一幕嚇得腦子都懵了。

然後他就被警官帶走了,經過詢問後判斷不是他所為,那具屍體已經死亡超過三個小時,誰殺人後不走,就在屍體前的躺椅睡下直到清晨啊,西方最狂的殺人魔都沒這麼心大。

隻當是某些變態殺人犯的惡趣味,想要嚇一下他這個睡死的流浪漢。

籍元化也害怕了,第二晚,他選擇了在旅館睡覺,什麼都沒有發生。

第三晚沒有,因為他沒多少錢了,城市內的旅館價格沒有小地方的民居便宜,再花下去,他恐怕回去這一路都沒飯吃。

結果第三晚在公園起身,又遇到了相似的情況,這次屍體少了左臂。

得到消息的警官看著籍元化的眼神都帶上了疑心,但還不到當場扣走的地步,隻是又喊去詢問了許久。

“或許是凶手盯上你了。”警官告誡道,“你今晚在警局住吧。”

有一個空房可以安置,雖然平時是用來關押嫌犯的。

籍元化搖頭拒絕,他是個老實人,覺得在警局過一夜,清白的人都不清白了。

無奈下,警官讓他去旅館住,還私人給了他幾百元,不算借,就是給的。

籍元化原本不打算接,可是想想自己的境況,連續兩晚都在外麵碰見屍體了,他不確定第三次凶手會不會覺得他的脖子看著很好割的樣子,丟屍體的時候順便把他也殺了。

何況這邊的警方要求他暫時不要離開瀘市,需要他配合詢問,一兩天還好,時間太長就不行了,他不能每晚都在公園裡過夜。

籍元化找了個更便宜的房子,連旅館都不算,隻是民居,還是很破小沒有正式經營的那種,房主因為有多餘的破房間,同意一晚幾十的價格暫時給他居住。

然後第二天,在籍元化租住的房間內的床前,看到了房主的屍體,同時房門大開著。

這次的屍體沒有右臂。

真是跳進黃河也洗不清了。

警方判斷要麼是籍元化做的,要麼就是仇恨籍元化的人做的。

總之這件事和他脫不了乾係。

不然怎麼解釋他一來就出現如此惡劣的案件,而且屍體每次都出現在他麵前?前兩次都是公園,還可以勉強說凶手拋屍在公園,這次直接是追上了門,哪裡有那麼巧的事,根本就是追在籍元化身後,或者就是他本人做的。

前兩名死者的身份也查清了,就是在籍元化當晚睡覺地方附近的居民,一個工作原因下班比較晚,所以經常在淩晨回家,另一個是恰巧今晚看了深夜電影自己回家。

包括房主,死去三人的人際關係和圈子都不重合,互相沒有任何共同點,唯一要說的就是他們晚上出行的道路都經過了籍元化夜宿的地點,或者乾脆將房子租借給了籍元化。

三個拋屍地點都沒有監控,但遠一點是有的,監控裡沒有拍到任何可疑人物和車輛。

越是調查,籍元化的嫌疑就越多。

直到現在,把人帶回來就不再是詢問,而是審訊了。

警官也覺得疑惑,直覺讓他們認為籍元化是無辜的,對方根本就沒有撒謊,也實在找不到他殺人的動機,但擺在桌子上調查出的結果都在暗示真相隻剩下一個,殺人的就是籍元化。不僅如此,搞不好他還是一個病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