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要獨占她。(加更)(1 / 2)

周豫確實沒輸, 保外就醫的第二天, 成彪就認罪了, 說是自己覬覦喬穎已久、密謀綁架,還企圖強/暴她。

麵對這一急速逆轉的現實, 喬穎在法庭上氣的爆粗口:“全特麼屁話!這是頂罪!”

法官麵色威嚴,一敲法槌:“肅靜!”

場麵安靜下來。

成彪向喬穎道歉、懺悔, 詳細交代了犯罪經過,還拿出了自己錄下的虐/待喬穎的罪證。

辯無可辯。

案子判下來。

成彪供認不諱, 認錯態度良好, 判5年有期徒刑, 並處罰金20萬。

喬穎不服,紅著眼叫:“都是假的!他們在偽造證據!我要上訴!”

但很快被拖出了法庭。

喬雅身體不好,沒有去現場。她從電視上看到了這個結果, 並沒什麼反應。她安靜地坐在沙發上, 仆人端來了午飯,她沒動一口,讓人準備了筆記本電腦, 開始啪啪打字:《與喬雅的私密對話:我被囚禁的日日夜夜》:他把我壓在車座上,反反複複親我、表白, 那麼窒息的吻、那麼窒息的愛……

標題重口味,開篇有爆點,等她寫完了,找了個大V發上去,沒幾個小時就點擊破百萬, 掛在了熱搜上。

這是一篇成功的案件回憶錄,裡麵詳細交代了事情的經過:她被沈以臻綁架,途中住進了翠鷺古堡,引來周豫的窺伺,而在這窺伺中,他綁架了喬穎做替身,當行徑敗露,安排了下屬頂罪……

文字是蒼白無力的,但輿論是強大的。

在全民討論時,喬雅的綁架案也開始庭審了。周豫還在保外就醫,無法出庭,他的辯護律師拒不承認綁架了她,關於他的綁架證據不足,一時處於僵持狀態。

而輪到沈以臻時,他的辯護律師以愛為名,拿著他未成年以及並沒對喬雅做出身體傷害的事實結果來辯護。

喬雅的律師一時語塞,想了好一會,才強辯道:“未成年犯罪已被重新定義,已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實施了法律規定的犯罪行為,都構成犯罪,需要承擔刑事責任。至於事實結果,身體傷害在表麵,精神傷害才是持久而可怕的。”

“精神傷害不是說說就是傷害了,我強烈要求原告拿出精神鑒定報告來。不然,便是故意說謊。”

辯護律師唇槍舌劍,言語如利刃傷人:“這是我方當事人的傷情報告以及喬夫人馮希惠虐打我方當事人的證據。”

他呈上了沈以臻的傷情鑒定報告,還有一遝照片,那是在喬家彆墅時,馮希惠用花瓶砸出來的沈以臻血流滿麵的慘照。

“我方當事人尚未成年,心智不成熟時,被原告喬雅小姐用愛俘虜,以至於情難自己做出錯事。但人非聖賢,孰能無過?在他主動報警又救了喬雅小姐出來時,便顯露出他的真心以及誠心悔改。他有錯不假,但隻有法律能懲處他,誰想,在他前去探望喬雅小姐時,卻慘遭馮希惠虐打。這是借機泄憤!這是故意傷人罪!懇請法官——”

“閉嘴!”

一聲厲喝震動了法庭上下。

沈以臻一直關注著喬雅的情況,看她臉色蒼白、急促喘息,怕她受不住刺激暈過去,忙出聲喝住了自己的辯護律師。他不想坐牢,願意請律師為自己陳情,但他說的太多了,還在往喬家潑臟水,這挑戰了他的底線。他不許他們傷害喬雅以及她的家人。

但傷害已經造成了。

喬雅眼淚汪汪,強忍著沒落下來。她在這可怕的寂靜中,低聲哽咽:“我、我不知道被告律師是出於什麼心理去肆意歪曲一個母親的心。沈以臻私闖進我的臥房,我在求救時,母親確實防衛過當,但說是借機泄憤、故意傷人,那便是大大的汙蔑了。我不願去惡意揣測被告律師的用心,但他確實在轉移話題、逃避罪責了。”

她說著,站起來,掃了眼旁聽席以及在座的人,繼續說:“我曾看過《收藏家》,這是英國家約翰福爾斯的處/女作,講述了一個從小寄人籬下、內向孤僻的稅務所小職員弗雷迪一朝中獎暴富後,像收藏蝴蝶標本一樣“收藏”了年輕漂亮的女孩米蘭達。他把她關在鄉間彆墅的地下室裡,努力裝出文質彬彬的樣子來掩蓋自己扭曲和病態的心理。他以自己認為正確的方式愛著她,為她置辦華美的衣裙、精致的香水、與她討論藝術、鑒賞畫作。他願意給她一切,除了自由……”

她說到這裡停了下來,稍緩了幾口氣,言語陡然犀利了:“相信這本書,在座的人都是看過的,似乎是個很深情的故事,但公眾的眼睛是雪亮的。

首先,作者通過這場綁架、囚禁,來揭示西方社會自我幽閉和靈魂扭曲的現狀以及將女性看作物品的悲劇現實。

其次,作者旨在借這個故事,來鞭撻這群“以愛為名,肆意踐踏女性尊嚴”的惡徒。他們通過限製女性的人身自由,扼殺她們的精神世界來實現個人的自我控製欲,明明一步步將她們逼入了死路,卻還深陷在自己的偏執病態中不自知。他們以愛為名,實則是對美好人性的摧殘與扼殺。

最後,故事的結局,米蘭達死去了,弗雷迪開始收藏下一個“米蘭達”。當罪犯逍遙法外,罪惡永遠無法終止……”

她貫通中外,引經據典,句句殺機,旨在加大事實危害性、嚴重性。

她像是要他在監獄裡蹲到死。

法庭上一片寂靜,像是都沉浸在她的話語中。

沈以臻沒去看眾人的表情,看看她的賣慘,聽聽她的口才,想想她的無所不用其極,他簡直要感動哭了。

那些人肯定也是感動哭了。

所以,他何必堅持下去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