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過切斯特遠遠地看到他們,就一溜煙跑了。
程豪見狀很滿意——他教訓了這人幾次,這人總算不敢來招惹他們了!
然而他並不知道,切斯特怕的其實不是他,而是林禹尋。
切斯特這樣的人,最懂察言觀色,他跟程豪相處過之後,就知道程豪這人很正派,不會真把人怎麼樣,所以才會不怕程豪,才會在發現程豪受傷的時候趁火打劫。
他們最多被程豪打一頓,彆的是不用擔心的。
林禹尋卻不一樣。
切斯特想起前幾天的事情,就忍不住打哆嗦。
那天林禹尋也不知道給他吃了什麼東西,他回家之後渾身難受,病了兩天,現在還有點腿軟!
招惹了程豪沒關係,那林禹尋,可一定不能招惹!
這種陰森森的家夥,說不定什麼時候就殺人了!
要是林禹尋知道切斯特的想法,一定會很無語。
他那天就給切斯特吃了一點點洗衣粉,切斯特還沒有咽下去多少,根本不至於生病,切斯特其實是自己嚇自己,把自己給嚇病了。
至於殺人,就更不可能了。他還想賺錢過好日子,怎麼可能去殺人?
不過,如果是以前,他說不定在被逼狠了之後,真的會對人動刀子,那時候他整個人處在絕望之中,做出什麼事情來都不稀奇。
這天乾完活之後,林禹尋去睡了一覺,程豪卻是一個人在頂樓的陽台上訓練起來。
他訓練主要是跳繩、俯臥撐還有下蹲之類,在陽台上就能做,還挺簡單的,至於跑步,等下晚上出去跑一圈也就可以了。
丹尼聽不到聲音,晚上的睡眠質量總是特彆好,下午也不午睡,程豪訓練的時候,他就在旁邊看書或者寫字,偶爾還跟著程豪做一做運動。
當然,他常常做不了幾個,就不行了。
比如說跳繩,他花了很多功夫才學會,但每次跳一百個就累得不行了,根本就不能繼續。
程豪做訓練的時候很用心,休息的時候,就會教丹尼一點東西。
單詞這種他能教的不多,看著丹尼拿著一個新的本子珍惜地寫字,程豪突然想到了什麼,接過那個本子,就在上麵花了一隻雞,一隻鴨,還有一個小人兒。
他是隨手畫的簡筆畫,結果這隨手一畫,竟然栩栩如生。
發現這一點,程豪一愣。
畢竟他根本就不會畫畫……他小時候家裡窮沒得學,長大了在拳擊隊更不會學,畫畫水平還停留在幼兒園!
所以,他能畫出這樣的東西……程豪把程錦浩的記憶拿出來看了看,才發現程錦浩是從小開始學畫畫的,他的父親也畫得很好。
當然,程錦浩從小開始學的,並不隻有畫畫,事實上,他還學了鋼琴、圍棋、薩克斯、網球、遊泳等諸多技能,可以說是多才多藝了。
隻可惜這一切對程豪來說,隻是記憶而已,除非經過專門的練習,不然沒辦法掌握。
最多就是……十幾年的畫畫經曆,能讓他畫出很漂亮的簡筆畫鴨子。
程豪來了興致,又畫了一隻豬。
丹尼在旁邊興奮地拍手,高興地不行。
等程豪繼續訓練的時候,他還跟著畫畫,不過他畫的亂七八糟的。
程豪對丹尼沒什麼要求,即便丹尼畫得亂七八糟的,他也會把丹尼抱起來,給予誇獎,等林禹尋起床了,他更是道:“我們去給丹尼買點顏料和畫筆吧,這樣他無聊的時候,可以畫畫。”
“顏料和畫筆有點貴。”林禹尋第一時間想到了這一點。
程豪道:“你不能凡事都用錢去衡量,這會讓你錯失一些東西,比如你覺得某些學習材料很貴,舍不得去買,最後就可能沒學到該學的東西,進不去大學……我們不能浪費,但該花的錢也要花。對了,錢給你。”
程豪說著,把昨晚拿到的錢給了林禹尋。
“我還有錢,你不用給我。”林禹尋連忙道。
程豪道:“彆,錢還是你拿著比較好,讓我拿著,興許一個不小心就被我花光了。”
程豪一直覺得不能亂花錢,但上次剛到手的錢一下子就花光了,卻讓他對自己的理財能力懷疑起來。
仔細想想,他上輩子也確實沒怎麼理過財……作為一個運動員,他沒有花錢的時間,也不需要花錢。
既然他自己管不住錢,那不如就讓林禹尋拿著。
怕林禹尋推辭,程豪還道:“我們是一家人,你就該幫我管錢。”
林禹尋聽到“一家人”三個字,心裡熱乎乎的,一點也不想著要把錢還給程豪了。
程豪又道:“對了,你將來要是讀書了,就會知道,錢是可以越管越多的,因為你可以拿錢去投資。”
“投資?”林禹尋問。
“投資就是拿錢買資產,比如說股票。”程豪說著,就想到了微軟、蘋果之類的公司。
如果可以投資這樣的大公司,在這些公司的早期買下他們的股票,以後一定賺翻了!
不過,這兩個公司現在都已經有了,他們卻還沒錢。
再過個十年二十年,他們有錢了,到時候這些公司的股票,恐怕也已經買不起了。
程豪很快就不去想這個了,畢竟他連股票要怎麼買都不知道。
賺錢的話,他還不如想想成為拳王之後可以拿的出場費,到時候還可以拍廣告做代言,甚至去電影裡客串個角色,那可都是錢!
在美國,一開始拳擊是白人玩的,後來卻湧入了很多黑人,因為窮人隻要敢拚敢打,就能依靠拳擊改變命運,這裡很多人去打拳,就跟肯尼亞的窮人們拚命練長跑一樣。
當然了,現在想這些有點遙遠。
程豪琢磨著自己的拳擊生涯的時候,林禹尋卻是把程豪的話都記在了心裡。
他以後可以多買資產,讓程豪的錢越來越多。
這麼想著,林禹尋頓時就有了無比強烈的學習**,他想要了解那些他不了解的知識,他更升起了強烈的,想要改變這一切的想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