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章 去市區(2 / 2)

神器追求指南 決絕 20336 字 8個月前

程衍齊打車去了書店,將所有金融方麵的書全都買下。

從小生活在程家,耳濡目染之下,他對做生意其實很了解,隻是以前刻意不去多想而已。

但現在,他可以想想。

紐約州位於溫帶,一年四季氣溫都不高,哪怕是七月,平均氣溫也隻有二十一度。

程豪穿越過來的時候,是八月底,而時間很快,就進入了十月份。

天氣一下子就冷了。

卡朋特跟程豪談過之後,就消失了半個月,這半個月的時間裡,程豪每周都會去老喬治的酒吧裡打兩場,一共打了四場。

這四場,他都贏了。

老喬治給他安排的對手是一點點變強的,巧的很,他也在一點點變強。

有時候,程豪甚至覺得,老喬治是在訓練他,要不然怎麼可能這麼貼心?

但他知道不是。

老喬治這麼做,完全是為了酒吧的生意。

老喬治的酒吧裡來了一個黃種人拳手,從弱到強,一個個地戰勝了酒吧裡原有的拳手……這事兒跟一部連續劇似的,讓觀眾丟不下。

至少,現在老喬治的酒吧裡,就有一大群人是衝著他來的,來老喬治的酒吧,就是想看他打拳。

這些人剛來的時候,看到他站在台上,會忍不住質疑,覺得他這麼一個未成年人一直能贏,多半是打了假拳。

他們在最初的時候,總是會買他輸。

但他總會贏。

老喬治的酒吧的生意,就那麼好了很多。

程豪的身體也強壯了很多。

這天是星期三。

程豪這些日子參加了四次比賽,每次比賽都能拿到一百多元,到如今,他和林禹尋兩個人的存款,已經達到了驚人的八百元。

雖然紐約市很多文員一個月的收入就有八百元,但對程豪和林禹尋來說,這筆錢已經不算少了。

所以,就在昨天,程豪讓林禹尋辭職了。

林禹尋的工作太花時間了,卻學不到什麼東西,他從一開始,就想讓林禹尋彆做了,但那時候家裡沒有存款,沒有穩定的收入,林禹尋肯定不願意,他也就沒提。

現在就不一樣了,現在他們已經不缺林禹尋工作賺的那點錢了。

不過即便如此,林禹尋依然不願意辭職,最後是程豪表示這工作浪費了自己的訓練時間,林禹尋才最終同意辭職。

然後在今天,在林禹尋辭職的第二天,程豪打算帶著林禹尋和丹尼兩個人去一趟附近的市區,去那裡購買一些東西。

程豪昨晚上參加了比賽,因而起晚了,他起來的時候,林禹尋已經在做飯了。

林禹尋做飯一向中西結合,比如今天,他就做了餡料是蘋果的麵餅,還在自己的麵餅上塗了果醬。

程豪拒絕了果醬,他咬一口麵餅,吃一口煎火雞肉,假裝自己在吃雞肉餡餅。

這火雞肉,是昨天程豪看了稀奇讓林禹尋買的,但吃過之後,他對火雞的印象,就完全變了。

他以前看國外的童話什麼的,總能在裡麵看到烤火雞,一直覺得火雞肉應該很好吃,可實際上……

火雞全身上下所有的肉,都跟雞胸肉一個味道,甚至更柴更難吃一點。

美國的雞,跟美國的豬一樣不好吃……

幸好他並不挑食,把火雞肉當做增肌食物,最終吃了個乾淨。

自從他們自己開火,家裡的夥食就好了很多,畢竟購買沒有加工過的食物,比購買加工過的食物便宜太多了!

就說主食,在外麵店裡吃一盤子隻放了一點點肉醬的意大利麵,往往要五十美分,但買生的意大利麵的話,買夠他們三個人吃的,也隻要五十美分。

要知道,外麵的意大利麵,程豪可以吃至少五盤子!

剩下的五十美分,他們可以買一些肉,一些菜加到意大利麵裡,因而隻要一美元,他們三人就能吃上豐盛的一餐。

現在,他們吃蘋果餡餅和煎火雞肉比吃意大利麵貴一點,但也貴不到哪裡去。

程豪吃東西很快,丹尼和林禹尋也一樣快,然而他們吃東西都這麼快了,林禹尋竟然還不肯浪費哪怕一點時間。

一邊吃,林禹尋一邊在看書。

這書是他從他的老師那裡借來的,馬上就要看完了,而等他把這本書看完,他的老師那裡,就已經沒有可以給他看的書了。

對此,程豪覺得特彆欣慰。

他上輩子死前,就盼著能結婚生孩子,專門跟人聊過孩子,然後那些已經結婚的人,就不停地抱怨孩子多麼多麼麻煩,特彆是孩子已經開始上學的,家長基本上說起來就滿肚子的火。

而會這樣,往往是因為那些孩子不願意做作業。

但林禹尋和丹尼兩個人,就絕不存在這種情況。

林禹尋特彆熱愛學習,都不用他催,就會好好學習,現在他唯一能教給林禹尋的,就隻有中文,丹尼也一樣,他學認字學得特彆認真,有空了也不亂跑,而是拿著畫筆五顏六色地亂畫。

雖然程豪看不懂他畫了什麼,但覺得他畫的挺好的。

這兩個孩子,真的太讓人省心了!

吃過早飯,程豪就帶著林禹尋和丹尼,上了一輛前往附近市區的公交車。

在中國,公交車非常多,有些人少的地方,公交車開一趟沒幾個人,但依然會有公交車存在,但在美國,就沒有這樣的情況了。

人少,公交車不賺錢的話,這條線路就會直接被停掉。

正因為這樣,貧民社區的人出行很不方便,好在每天早晚,還是有兩班公交車的。

程豪來了美國之後,就沒有去過繁華一點的城市,他抱著丹尼,和林禹尋一起上了公交車之後,竟是有點期待。

公交車裡,也有其他人很期待,一個臟兮兮的黑人孩子就坐在母親的腿上,不停地跟母親說話:“媽媽,我們真的可以看到漂亮的大城市嗎?”

“那裡真的有幾十層的高樓嗎?”

“那裡是不是都是白人?”

……

孩子的母親並不回答他的話,他問多了,那個黑人女人甚至給了他一巴掌:“你應該安靜一點,不要那麼多話!”

程豪看得目瞪口呆,周圍人倒是不以為意。

甚至就連那個孩子自己,都不以為意,趴到窗戶上看窗外的風景去了。

公交車離開社區,路邊看著就是野外了。

車上的兩個成年黑人開始吵架,各種難聞的體味開始彌漫,程豪暗暗歎了口氣。

他們坐了一小時的公交車,才來到市區。

說是市區,但因為這不是一個大市的緣故,並不是很大,好在商業街上的店鋪還是有很多的。

程豪看著這一切,有些驚歎。

這裡非常漂亮,有高高的大樓,有各式各樣的商店,還有琳琅滿目的商品,仿佛身處二十一世紀。

出門的時候,程豪三人都換上了新衣服。

這些日子他們家的夥食一直不錯,林禹尋和丹尼都胖了一些,氣色看起來好了很多,尤其是林禹尋,他以前總是有點畏縮,現在看起來,卻自信多了。

不過即便如此,第一次來市區逛,林禹尋從頭到腳,還是透著一股子的不自在。

程豪道:“林禹尋,你今天特彆好看。”

林禹尋臉一紅,整個人卻也站得更直了一點。

程豪又道:“我們先去理發,然後再去書店。”

“理發?這不需要吧?”林禹尋一愣。

“需要。”程豪道,發型在很多時候,可以讓人變得自信……最重要的是,他有點受不了自己的頭發了。

之前他一直沒時間理發,現在出來了,正好可以理一下。

程豪三人進了理發店,然後……他們花了六美元才出來。

在這裡理發,比程豪想象的要貴。

不過,效果還是很好的,林禹尋的頭發被剪短,露出光潔的額頭,看著就更好看了。

丹尼更是個小天使。

也就是他,黑了不少,又壯了一些,顏值相較於他剛穿越過來,反而有所下降。

不過程豪從私心來講,還是更喜歡自己現在這個樣子。

他希望自己看起來像是一個硬漢。

理發店裡很暖和,從理發店裡出來,程豪克製不住的哆嗦了一下,丹尼更是抱住自己的身體,冷得瑟瑟發抖。

程豪道:“我們去買衣服?”

林禹尋道:“我和丹尼還有衣服,不用買,可以給你買幾件。”

“你不買的話,我也不買。”就要走進一下商店的程豪道,說著就停下了腳步——看清了櫥窗裡的衣服的標價。

那是一件大衣,標價兩百美元。

程豪:“……”

程豪看向林禹尋,問道:“你以前的衣服,都是哪裡買的?”

“救濟中心旁邊的舊貨市場。”林禹尋道。

“以後我們的衣服,都由你來買吧!”程豪道,他覺得自己果然不能管錢,要不然他一個激動,可能就把錢花光了。

“好。”林禹尋道,開始琢磨著要買什麼衣服了。

程豪身材高大,還是個衣架子,應該給他買一件好一點的大衣,再買點保暖的衣服……

程豪再也不想著買這個買那個了,他帶著林禹尋和丹尼,直接進了書店。

這個時候,美國的出版行業是非常發達的。

在沒有網絡的情況下,很多人會靠著看來消磨時間,而美國出書又比較容易,市麵上就有各種各樣的書,尤其多。

不過他們來這裡,主要不是為了買,還是為了買一些教材。

程豪每天都念著讓林禹尋好好讀書,林禹尋自然不會讓他失望。

隻不過讓人覺得可惜的是,這家書店裡隻有一套教材,習題冊更是幾乎沒有,其他書的種類倒是挺多的。

程豪要訓練,沒什麼時間看書,乾脆就給丹尼挑了起來,專門挑繪本。

繪本上上的字非常簡單,更重要的是還有大篇幅的畫,丹尼應該會喜歡。

唯一比較麻煩的,就是繪本比較貴……

不過貴一點就貴一點好了,對孩子,總要舍得投資。

程豪一口氣挑了十本繪本。

林禹尋則選了三本書。

程豪知道林禹尋的看書速度,當下道:“你應該多選幾本書,我們出來一趟不容易。”

“這書並不便宜。”

程豪道:“知識是世界上最珍貴的東西,你要是買了書不看,那書確實是貴的,但你買了書之後若是願意看,那書就是最便宜的,你選十本吧,和丹尼一樣多。”

林禹尋深深地看了程豪一眼:“我一定會好好讀書。”

“你一直在好好讀書。”程豪道。

林禹尋最後選了十本書,這十本書,都不是暢銷書,倒是涵蓋了很多方麵,其中還有兩本是寫經濟方麵的。

程豪覺得林禹尋應該會看不懂,但仔細想了想,卻覺得看一看也無妨。

買了書,程豪就帶著林禹尋到處逛,一邊逛,一邊跟他聊天:“你看到周圍那些衣著光鮮的白人了嗎?他們出生在好的社區,從小就能接受好的教育,現在就能擁有好的工作。他們的起點,已經是很多人的終點了。不過我們也不用氣餒,等我們跑過終點,我們還可以繼續往前跑,讓我們的終點,成為很多人永遠也追趕不上的頂點。”

林禹尋默默地將程豪的話記在心裡。

他專門找了一個本子,記下程豪說過的話。而每次,隻要翻一遍那些話,他就覺得自己渾身上下充滿了力量。

“我們不能改變這個社會,但我們可以改變自己對待這個社會的心態,比如在那些白人覺得比我們高等的時候,我們可以在心裡俯視他們。”程豪說著說著,還開起玩笑來。

林禹尋一開始很緊張,到現在,卻已經一點都不緊張了。

然後……他們就在一個路口被人攔住了。

前麵有一塊居住區,有專門的安保人員看著,根本就不讓他們進去。

程豪隻能帶著林禹尋離開,又道:“你放心,我們遲早會住進去!因為我會成為拳王。”

“嗯!”林禹尋道。

程豪拍了一下他的肩膀:“林禹尋,你也要有個遠大的理想。一個人,他的未來到底如何,跟他的理想有很大關係,他的理想越是偉大,他越是可以成為一個偉大的人!當然,前提是他願意為了自己的理想而努力。”

程豪並不是一個喜歡說大道理的人,但自從發現林禹尋很喜歡喝雞湯,他就會跟林禹尋說一說。

效果……還挺好的。

這時候的人普遍沒喝過什麼雞湯,以至於他隨便說點什麼,林禹尋就奉為至理名言。

他還……挺有成就感的。

這天傍晚,他們坐上了回程的公交車。

回去的路上,天突然變得很暗,然後就下起傾盆大雨來,公交車在幽暗的路上行駛,看起來還挺陰森的。

車上這次又有一對黑人母子,卻不是早上那一對了。

那個黑人母親穿得還算體麵,臉上卻滿是疲憊,她抱著自己的孩子,不停地安慰著:“孩子,會沒事的,等我們找到你們的阿姨,我們就有住的地方了……”

這是一對遇到了失業或者破產,亦或者其他問題,最後不得不從相對較好的社區,搬去糟糕的社區的母子。

程豪抱住丹尼,和他還有林禹尋一起看繪本。

丹尼聽不到,但程豪還是繪聲繪色地念起繪本來,念著念著,那個孩子就不哭了,反而跑到程豪身邊,湊過來一起看繪本。

這個孩子跟程豪之前在貧民社區遇到的孩子不一樣,很有教養,比如這會兒,他就沒有搶奪程豪手上的繪本的行為。

程豪就慢慢給他們念。

念著念著……

“狗屎,竟然想搶我的車!”程豪突然聽到司機一聲大喝,他吃驚之下站起身來,想要看看司機遇到了什麼,然後就看到司機一踩油門,朝著前麵用一些木頭做成的路障猛地衝了過去。

那路障被衝開,暴雨聲裡,似乎還有人驚叫起來,但不管是路障還是驚叫聲,都被他們遠遠地甩在了身後。

程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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