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濃墨(2 / 2)

掌上飛花 多梨 6459 字 3個月前

往後一周,方清芷堅持白天讀書,傍晚都去書店中做工,她不再同陳修澤一起吃飯,而是在附近買碗魚蛋粉或者炒飯吃。

陳修澤默許了她的舉動,任由她如此,晚上仍舊會留一道湯,隻方清芷再未吃過。那份晚湯往往都進了阿賢的肚子,令阿賢一周內迅速增了兩斤。

幾次,阿賢都快苦著臉給方清芷磕頭了,她猶不為所動。

阿賢實在想不通,怎麼兩人吵架後果如此嚴重。方清芷這態度如此分明,儼然要同陳修澤劃分界限的架勢;而陳修澤反應尚好,隻叮囑阿賢,一切以方小姐意願為主,順著她,切勿規勸或乾擾。

阿賢也沒了法子。

他看到的地方尚且如此,看不到的呢?

外人看不到的地方,方清芷已經堅決拒絕同陳修澤同房,陳修澤不提,她更不會過去。兩人如今相敬如賓、舉案齊眉,實際上,方清芷每晚入睡前都要撫摸枕下那柄閃閃尖刀。

陳修澤慣常撫摸方清芷曾穿過、落在他這裡的一件睡衣,真絲的,柔柔的薄藤紫,被他扯壞了一條縫。

方清芷漸漸從書店的工作中重新找到遇到陳修澤之前的感覺,也是這般忙碌,每日為學費生活費和未來憂慮,便分不出心思去想其他。隻是還有些不同,那時有了煩心事還能同學長聊天,或同他一同兜風,或一起在圖書館中潛心。

如今不行了。

方清芷之前強迫自己不去想梁其頌,大約自我暗示的確有效用,如今她已經許久沒有再想起過他。還是書店工作中累了,她站的雙腿發麻,略微蹲下身體錘錘腿,冷不丁瞧見一本書上印著麻將圖案,才令她忽然想起梁其頌。

她已經很久沒有想起對方。

天色已晚,書店裡的燈泡壞了一隻,今晚才發現,尚未找店長報修更換,還是方清芷寫了提醒換燈泡的便簽。隔壁的同事在講電話,聲音低低:“……是,我今天都已二十了,還在住公屋……不同我哥住上下鋪?不行,家裡已無空間……”

方清芷蹲在書架之間,輕輕錘腿,默然不語。

香港就這麼大,人口又這樣多。30平米都能隔成三個房間,實在狹窄無處下腳。大約他們也知如此不雅觀,不肯稱為“平米”,要講體麵,說是平方英呎。聽,家中房子接近323英呎,豈不是頓感開闊許多?

隻是方清芷如今連這三十平米都沒有,她隻有銀行卡戶頭上微薄的錢,還有一腦子從學校中得到的知識。

如此,也足夠了。

同事還在講,語氣哀愁:“我同哥哥講了,他不聽。我又能怎麼辦,他要去賭場,還同我父母謊稱說是做工,哪裡有人去賭場找工作?我勸他,他還同我講,說是同學介紹他去的……嗯,就是上次你說很好看的那個,叫梁其頌……”

方清芷正錘著腿,愕然抬臉。

“……不知道,我聽我哥說是有人引薦他們去的……不知道是不是有錢人,”同事重重歎口氣,“我見過梁其頌進賭場,我還同你提到過,你忘記了?和他一塊兒的那個人,我看到了,不高,穿藍色的襯衫,開一輛黑色的賓利……”

她正苦惱地同朋友傾訴,冷不丁,瞧見方清芷起身,直直向她走來,那目光令她害怕。

“請問,”方清芷問,“領梁其頌去賭場的那個男人,這裡——”

方清芷指了指眉毛上麵:“眉毛這裡,是不是有一粒痣?”

過年前曾接送過方清芷的司機無端打了個噴嚏。

他如今已經不再負責接送方清芷,而是改回到老宅,接送陳永誠上下學。陳永誠這幾天屁股和大腿皮開肉綻的,陳修澤替他請假,不準他上課,讓他“安心”養傷。

陳永誠哪裡能“養傷”呢?

他還要繼續抄書,《金剛經》抄完了,就抄詩集。

陳修澤說他不懂禍從口出的道理,就該多寫,磨練性格,好好長一次教訓。

“我這次真的懂了,”陳永誠捏著毛筆,一聲長歎,“大哥,我如今痛到隻能穿裙子了。”

陳永誠的確穿不上褲子,傷口同布料摩擦得發痛,隻能裁一條長而寬鬆的半身裙,一瘸一拐地穿在身上。

陳修澤無動於衷,父母過世太早,都說長兄如父,事實上,父母的事情幾乎都由他一力承擔。陳永誠也沒埋怨過陳修澤——他又不是被管教最嚴格的那個。

被陳修澤教育最狠、最痛的一個,現如今在公司中工作兢兢業業,混的同樣風生水起。

陳修澤說:“不去學校,在家中也不要忘記學習——我會檢查你成績單。”

陳永誠哀嚎一聲。

哀嚎聲不過一陣,又聽有人過來:“先生,有電話找您,說有急事。”

陳修澤正碾墨,慢悠悠,不急不緩:“什麼急事?”

“是阿賢打來的,”那人遲疑著,“好像是方小姐的事……”

聞言,陳修澤手一鬆,墨汁濺在他手指上,他也好似未察覺,徑直往外走。

他經過一扇黝黑的窗,玻璃外,是沉寂的夜色,今夜無月無星,隻有濃厚積雲,外麵的鬆竹都被深深遮蔽,瞧不清楚,暗到猶如他方才碾出的一團濃墨。

話筒就擱在旁邊,陳修澤拿起,平和:“阿賢。”

“先生,”陳修澤聽到阿賢急切的聲音,“不好了,方小姐一定要去賭場,已經打了我一拳,該怎麼辦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