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0章 番外七(2 / 2)

掌上飛花 多梨 10025 字 3個月前

大約是運動後的激素分泌作祟,也或許隻是單純的愛他。

“我有沒有告訴你,啟光和至珍的尿布都是我換的?”陳修澤回憶著過往,慢慢說,“母親一直在生孩子,身體差,夜間就由我照顧啟光和至珍……照顧啟光的時候,我年齡還小些,力氣也小,隻知道夜間弟弟哭了要給他衝些奶粉和米糊喝,等喂飽了他,拍睡了,我再繼續睡。有時候,一晚上要醒兩次,喂上兩次。”

方清芷驚訝:“小孩子餓得這樣快?”

“大約因為他們個頭小小,胃也小,”陳修澤笑,提到弟弟妹妹,他這個做兄長的,難免帶了些驕傲,“至珍要乖很多,夜裡隻需喂一次奶,淩晨醒得早,再喂一次。她從小就身體結實,喝的奶粉也要比啟光多。”

方清芷說:“那等到永誠出生的時候,啟光和至珍就能幫你的忙了——大約不需要你再頻繁照顧。”

陳修澤微微搖頭:“那時母親也病了,我也要一同分擔。”

方清芷默然。

“儘管醫生講她的生病與生孩子無關係,但怎麼能沒有關係呢?”陳修澤歎息,“那時街道上有養小貓小金魚的,生育太多,也有可能死去,更何況是人……可父親和母親似乎並不知道這點,他們隻想要孩子,越多越好。大約家中也窮,孩子麼,等小的出生,大的也能賺錢養家糊口,總會一個接一個地成長起來。”

他所提到的這些,落在方清芷耳朵中,是不曾聽過的、不可思議的想法。她不知該講些什麼,隻用力,再度摟緊陳修澤。

陳修澤的肌肉很結實,他這些年一直保持著優越的身材和體型,飲食上也同樣,喜食牛肉。因為腿的殘疾,他愈發在意旁人對他的外貌看法。

“我一直認為,生育太多是令母親過早過世的原因。倘若她沒有生下這麼多孩子,或許身體不會壞得那樣快,”陳修澤低頭,看方清芷,緩聲,“所以我想,我們有沒有孩子都不要緊。若是你喜歡小孩子,我們也可以隻孕育一個方一一——你若失嫌冷清,將來啟光或者永誠生了,我們也可以再過繼一個。”

方清芷說:“陳修澤。”

“嗯?”陳修澤低頭,他將耳朵貼近妻子,凝神,“什麼?”

方清芷抬頭,親了他一口。

“你是一個很好很好的大哥,”方清芷說,“非常好。”

陳修澤笑了,撫摸著方清芷的頭發。

“那清芷呢?”陳修澤問,“清芷為什麼不同父母一起睡?”

方清芷閉上眼,依靠他:“……嗯,大約是某晚撞見父母在’打架’,將我嚇哭……之後,父母就給我單獨一個小床。”

陳修澤忍著笑,他說:“那看來,或許我們應當吸取教訓,將來等方一一大些,也另外為它分一個床。”

方清芷說:“還是我們約束好自己更治本。”

“治本?”陳修澤大拇指摩挲著她臉頰軟肉,“若是真治本,那還不如,等方一一還在清芷肚子裡時,就多進去同它打招呼,好讓方一一早早適應,知道她父母親如此是恩愛,是父親愉悅母親也愉悅的一大樂事……”

他越講,方清芷越羞,兩個人鬥嘴打趣一陣,才互相貼靠著沉沉睡去。

真好似一對泥人——你中有我,我中有你。

陳修澤睡夢中,朦朧裡好似再度回到童年時期——

是簡陋的房子,濃密的皮革和膠水的氣息。

在起初,陳家的境況還沒有那般糟糕。

陳父生得高大威猛,又長得一張俊臉,俘獲一眾芳心。他吃苦能乾,做事情也勤快,哪怕是做這種低廉的手藝活,也收拾得井井有條、乾淨利落。

也是靠著這一張臉和好身材,再加這穩妥又細心的性格,才成功將陳母娶回家中。

陳修澤對父母過往的愛情並不甚了解,但也知,當初二人結合全因雙方皆一見鐘情。陳父英俊沉默,陳母又嬌俏溫柔,兩個生活在街巷裡的窮苦人,就此結為夫妻,用低廉的價格認真置辦酒水和飯菜,親手做了喜餅,就這樣簡單地拜天地結為夫妻。

陳修澤是長子。

出生在父母結婚的兩年後。

他出生的時候,陳父的生意還算不錯。

陳父長相不錯,乾活也仔細,回頭的客人也多。陳修澤有記憶以來,便是在這幾間窄窄的房子中,看著父母來來去去做工乾活,母親的肚子一天天鼓起來,忽然,他就多了一個哇哇大哭不停的弟弟。

陳啟光的名字是陳修澤抓來的。

陳修澤的名字則是之前在廟裡求來的,但那位師父在不久後圓寂,無法再去求個名字。

父親為小兒子取了好多個名字,團成紙團,喚陳修澤過來拈一個。陳父很滿意陳修澤的性格脾氣,隻想著第二個兒子也要同長子一般,因而也要長子選一個。

陳修澤抓到“啟光”兩個字。

但陳啟光並不若陳父的期待。

陳啟光哭聲響亮,夜半哭鬨時能驚動鄰居,吃得偏偏又不多,餓得快,要陳修澤和父母輪流起來喂奶。陳修澤沒什麼想法——他那時還是個小孩子,能有什麼想法?父母語重心長講,他是哥哥,要照顧好弟弟,陳修澤便聽進去了。

他才四五歲,就開始做大哥。

大哥不是那般容易做的,照顧弟弟,衝奶粉喂奶粉僅僅是家常便飯;父母親忙著店裡的生意,陳修澤就要多花些心思在拉扯弟弟身上。陳修澤自己還是個孩子,就已經開始趴在陳啟光的床前,教他念,哥哥,爸爸,媽媽;陳啟光剛學會走路,陳修澤比父母還高興,他拉著陳啟光跑,驕傲極了。

然後至珍就出生了。

有了照顧陳啟光的經驗,陳修澤照顧陳至珍更加得心應手。那時候的陳修澤已經開始上學讀書,“至珍”這個名字也是他取的,最珍貴的寶貝。父母都很滿意這個名字,也更加放心地讓陳修澤幫忙照顧小妹妹——

不是父母撒手不管,兒女多,多得不僅僅是吃飯的嘴,將來讀書上學,樣樣都需要錢。陳修澤穿過的衣服,再給陳啟光穿,陳啟光穿完,還有陳至珍。

小孩子的衣服是沒有性彆的,就這樣輪流著穿,爛了就再裁塊兒布片縫上去,一件件衣服磨得柔軟,又有五彩補丁的斑斕。

等至珍再大些,永誠又出生了。

永誠。

取這個名字的時候,陳修澤正因陳啟光撒謊而傷心。

幾個弟弟妹妹都是陳修澤帶大,尤其是陳啟光,陳修澤對自己手足感情非同一般,因而,在發覺陳啟光偷偷拿了家中錢時,愈發難過。

後來才知,陳啟光那時偷了錢,是給陳修澤去買生日的蛋糕。

陳修澤很少慶祝自己生日。

無論如何,陳修澤隻希望自己的這個小弟弟能夠心地善良,永遠保持一顆赤誠之心,不要撒謊。

陳永誠。

那時候母親的身體已經很不好了,父親又帶了溫慧寧到家。母親病倒後,原本已經漸漸捉襟見肘的家庭更加岌岌可危,陳修澤連上下課都要跑著來跑著去,隻為了能節省些時間,照顧弟弟妹妹,給母親熬藥。

有天夜裡跑得著急,隻覺得腳一痛,陳修澤隻當鞋底磨薄了、踩到石子,並未放在心上,隻匆匆忙忙地疾跑回家做飯、照顧弟弟妹妹。

夜裡睡覺前,才覺掌心鑽心地痛,他脫下鞋,看到原來是深深地紮了根鐵釘進去,穿透鞋底,已經紮入他的腳。

往後一周,陳修澤走路都一跛一拐。

同學們取笑他跛子,陳修澤也不在意,他清楚地知道自己隻是腳傷,隻需休息一段時間便好。

但陳修澤卻沒有想到,接下來的一周後,他這條傷腿竟真的被橫梁重重砸斷——

他真的成了一個跛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