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權公訴案(一)(1 / 2)

於婉秋父母居然不告而彆!

江一民是從未想過的, 在他看來, 即便找的對象不符合自己的要求, 即便覺得丟臉生氣不肯現在接受,不來看女兒,這也是親女兒吧,終究不會不管的。

就如梅若華的父親, 當年那叫不願意, 可梅若華認定了,還不是其樂融融, 也就是最近知道他們關係不好了,才變了臉。

於家父母怎麼是這樣的人!?

何況,江一民不是沒聽見於婉秋給於靜橋電話的內容,掛了電話後,於婉秋就一句沒提姑姑生日的話了,他自然也就猜出來了,他們的事兒鬨的這麼大, 恐怕於靜橋也和她父母態度一樣,對於婉秋疏離了。

那就是說,他原本想借於婉秋跟顧家重歸於好,顯然是不行了。

江一民有點失望,但終究於婉秋還懷著孕,他此時自然不方便說什麼,隻能勸著眼都紅了的於婉秋,“你姑姑說的對, 他們出去待一待,換個心情,說不定就接受了。再說,不告訴你也可能是那邊有雪災,怕你擔心才不告訴你,等他們安定了,肯定會跟你聯係的。”

於婉秋能怎麼想?她隻能點頭。

然後江一民就借機把她帶下樓送回了醫院。

隻是因為這一串串打擊,於婉秋的身體就不算特彆好,所以醫生也建議臥床休息,江一民就讓她多住院幾天,省的對孩子有影響。

倒是他自己,這會兒則是下定了決心要離婚,他實在是受夠了這日子了。隻有離婚了,這事兒才能拿風平浪靜,瓜熟蒂落,一切才能重歸安靜。否則,頂著合法婚姻這個帽子,梅若華不知道能生出多少事來。

所以,於婉秋稍微舒服了一點,江一民就把電話打給了王奔,要跟他見一麵。

這會兒還是年假中,但王奔聽到他離婚,立刻就從三亞飛回來了——彆人家離婚都是小案子,可江一民和梅若華財產這麼高,他提成也高,自然不能錯過。

兩個人就約在了江一民的辦公室,而且進門江一民就讓王奔把手機關機放外麵了。

王奔也知道,離婚要談的東西太多,有些話傳出去就是事兒,他很自覺的將兩個手機都放外麵了,而且為了取信江一民,還拍了拍口袋,表示身上什麼都沒有了。

然後他才將準備的材料給了江一民,準備和江一民聊聊這個離婚程序問題。

隻是,江一民先問了一句話,“你覺得我們財產怎麼分合適?”

這事兒王奔早就想過了,如今雖然沒有出軌淨身出戶這一說,但其實終究還是有影響的,畢竟鬨得這麼大,又這麼難看,怎麼也不可能一點都不多分給梅若華。

當然,王奔的話說的很好聽,“你們股權大頭已經公正過了,其實手裡的就是一些房產存款投資這些,梅總如今感覺挺生氣的,恐怕不太願意平分,當然,我儘力爭取,您看行嗎?”

他以為江一民會願意的,畢竟大家心知肚明為什麼嘛。

卻萬萬沒想到,江一民搖搖頭,“不,我一點都不想分給她。讓她淨身出戶!”

饒是王奔做多了虧心事,這種大話他也差點被嚇到,“江董,這恐怕不太可能,畢竟網上那事兒這麼火,她又不是過錯方,平分已經是很不錯了,讓她不拿……”

他話還沒說完,江一民就接著說,“我說的不是現在剩下的財產,還包括股權。”

王奔都服氣了,跟江一民說,“您不會聽了那些什麼做點假借款欠條之類的,要求夫妻共同還款的事兒吧。可這個我跟您說,根本行不通。

首先,這種不可能是近親,否則法院不會采納。可如果是朋友,欠條就是欠條,你簽下去了,就代表你認可借了這筆錢。你們資產這麼大,那就說明這是一筆非常大的欠款,沒有人不動心的。

人家到時候要,你就得給人家。你要是不願意,就得打官司證明這個欠條是假的,那梅若華知道了,她就會申請重新分配婚內財產,到最後結果是一樣的。江董,我這人你了解,能做肯定就做了,實在是不建議。”

結果江一民就說,“不是這個,如果我說公證有問題呢,譬如我被欺詐了。”

剛剛還侃侃而談的王奔頓時住了嘴,看著江一民。

江一民就說,“當初公證之前,我做了個小安排。”

王奔想了想,“什麼安排。”

江一民自然是想保證自己的萬無一失,他從底層創業摸爬滾打這麼多年,雖然在女人這件事上做的一般,但終究是個有成算的人,最近屢屢被梅若華打擊,也是因為他太相信十年感覺了,以為梅若華就是個隻知道愛他不知道成算的女人,結果一不留神,就被步步緊逼。

可不代表,他沒有戒心。

這步就是他留的底牌,隻是原先一直想著要梅若華手中的代持股份,沒到徹底翻臉離婚這一步,所以直到現在才拿出來。

他說,“當初公證的時候,我跟梅若華說,我這個歲數,身體最近感覺不太好,萬一我走了,我媽那麼難纏,你八成什麼也留不下,公證了,就是為了給你留下後路。”

這話王奔也聽過,因為就是當著他的麵講的,而且現場不止他一個人,還有公證人員。

有問題嗎?

有問題的話——

王奔的眼睛頓時亮了,“身體?!”

江一民就說,“公正之前的三個月,我謊稱抑鬱了,讓梅若華每個月定時定量去醫院開舍林曲,然後讓我以三片每天的量服用。”

王奔不太了解這個,問了句,“舍林曲是……”

“治療抑鬱的藥物,副作用非常大,頭暈,記憶力下降,性與下降,整個人都昏昏沉沉的,仿佛就要不行了。”

王奔頓時明白了,這哪裡是小安排?

那會兒的梅若華肯定想不到拿這些藥會是陷阱,恐怕江一民一說難受,她就全部照辦了。想想吧,她跑到醫院,聲稱自己的丈夫不舒服,要給他拿些藥,醫院所有的人都是證據。

何況,江一民的安排不止這些,他記得當時聊天的時候,江一民就說過,“最近總是暈,記憶力差,很多事情布置下去了,就忘了,結果還讓蔣娜他們擔責任。”公司的這些人,如今也是證據。

加上自己和公證人員,他簡直為自己設計了層層的證據。

可江一民抑鬱嗎?他從沒提過自己抑鬱的事兒,他隻跟梅若華一個人提過。

那這事兒就成了梅若華的設計。

公證自然不算數了。

他真是沒想到,江一民居然安排的那麼早。也對這個人心裡隱隱戒備,這都能乾出來,什麼乾不出來。

不過,他既然是江一民的律師,自然要跟著他來的,“醫院那頭您去過嗎?沒留下什麼把柄吧。”

江一民就說,“我沒去,隻是讓她告訴醫生,我不想來,諱疾忌醫,反正都有熟人,就幫忙開了。”

“那監控呢?”王奔又問,“你們家我記得是保存一年的,要是你要求的,現在肯定還在,我們得想辦法拿回來。不知道好進去嗎?”

江一民就說,“這事兒結束後我就取走了,她什麼也沒有。”他靠在了自己的大班椅上,淡漠卻又得意地說,“現在結果就是她想要財產,而謀害我。你覺得這個公正是有效的嗎?”

這時候,王奔還能怎麼說,他點頭說,“如果是這樣,自然是無效的。不過,我建議還是先談談,沒有離婚一開始就上法庭的,最好通知他們一聲,也算是走個程序。”

江一民對此沒有異議,答應給梅若華打個電話約個時間。

因為離婚很急,他乾脆就當天就給梅若華打了電話,那天是初五,時間是晚上七點。

梅若華正在吃飯呢,倒不是應酬飯局,而是她叔叔梅鶴溪給她介紹了一位超級棒的離婚律師。

這事兒要從初三說起,梅家人每年初三都要聚一聚的,今年也不例外。

一般情況下,就是一起吃吃飯說說話,不過今年更密切了一些,因為梅雲帆幫著梅若華,在一個公司工作了。

一家人自然知道網上的事情,瞧著梅若華也不反感聊這事兒,就說起了讓她離婚的話。然後梅若華就說,“已經找了律師了,年後就談。”

畢竟,江一民那邊肯定要用王奔的,王奔雖然人品不咋樣,但業務能力卻沒話說,否則也不可能成為著名大律師。

她這邊律師如果不太好的話,恐怕要吃虧。

程歡有個姐姐讀的是帝都最好的法學院,有不少同學都已經做得不錯了,而且也可以幫忙介紹比較好的律師。

梅若華就讓程歡給牽了線,介紹了一位叫做海鬆的大律師,準備年後見一見。

沒想到梅鶴溪一聽就說,“現成的人你們不找,找什麼彆人啊。”

梅若華就愣了。

梅雲帆也說,“你也不告訴我,自己就行動了。我爸和吳嵐伯伯是多年的好友,有吳嵐伯伯在,哪個離婚律師敢說是大律師啊。”

梅若華對離婚也是做足了功課的,自然也分析過市麵上的這些律師們,吳嵐的大名是如雷貫耳,因為離婚法是他參與修訂的。還有個說法,“市麵上出名的離婚律師,都是他的徒子徒孫。”

不過都說他已經很少接案子了,所以梅若華壓根就沒想過,能請得到這位大咖。

居然跟梅家人有交情?

然後就聽見長得跟她爸一個模子刻出來的叔叔,用這樣的口氣跟她說的,“你這孩子,跟你叔叔還客氣,這種事都不跟我說。那位你就彆請了,老吳我替你定了。我這兩天約出來一起吃個飯。你跟他不用客氣,當自己親伯伯就行,有什麼想法就跟他提,放心好了。”

梅若華就應下了。

然後就有點唏噓,書中原主一直覺得父母原本就不太同意兩個人結婚,所以對婚姻的事兒隻是報喜不報憂,一是覺得父母歲數大了,怕他們擔心,另一方麵也是自己覺得沒臉,當年父母苦口婆心不聽,如今落得如此下場。

所以,書中原主離婚是悄咪咪的,誰也沒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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