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四章(可跳過)(1 / 2)

勢不可擋[快穿] 甲子亥 10893 字 7個月前

一眾網友:“……”

“我就說這節奏怎麼這麼熟。”

“天雷都這麼調皮的嗎?”

“真就在你墳頭蹦迪唄!”

“而且還是老天爺幫忙打碟的那種。”

……

“等等——”

眾人這才反應過來。

“臥槽,孫院長的墳頭被雷劈了呀!”

“富強、民主、文明、和諧……啊啊啊,一道雷還能說是偶然,這可是連著劈了六十六道雷啊,骨灰都被劈揚了,更彆說還是在光天化日之下了,這要不是天罰,我閨蜜這個月胖十斤。”

“六十六,今天是個好日子……真的很喜慶了!”

“特效,一定是特效……emmm,但是這話說出來我自己都不信啊,捂臉!”

“所以孫院長……孫為民可能真的不是什麼好人?”

“難怪他那麼喜歡做慈善,八成是心虛鬨的,又或者是為了搏一個好名聲,反正我是不相信這樣一個人渣會有這份好心。”

“顯然他成功了,要不然他怎麼能評上烈士。”

“所以那個地府官網上說的也都是真的?”

“四舍五入的話,地府也是真的嘍?”

“不用四舍五入了,你們沒有發現嗎,從孫為民的墳頭被雷劈了的消息傳出來到現在已經過了將近兩個小時了,可是國家這一次卻破天荒的沒有第一時間派出磚家叫獸來解釋這個異像,這就已經能說明問題了。”

“容我緩緩,我堅守了三十年的唯物主義世界觀,就這樣突然間破滅了。”

“殺人放火,貪汙行賄,強|奸下屬的妻子,為一己私欲陷害自己的老師……說個笑話,這樣的人居然在死後被追為烈士?”

“……看到樓上的評論,我就這麼看著手機屏幕裡自己臉上的表情慢慢沒了。”

“……+1,我們都被孫家人耍了,但這並不重要。重要的是,我突然覺得,幸好地府是真的,要不然我們恐怕到死都不知道自己被孫家人耍了。”

“何止啊,如果不是因為出了這件事,我和我的街坊鄰居恐怕永遠都不會知道,那個在我們印象中臟兮兮的撿垃圾的老婆子,曾經十幾次拾金不昧,最多的一次,撿到了二十萬多元,卻直接送去了警察局,自己繼續在外麵撿破爛,更彆說她還常年資助著一家孤兒院。

至於為什麼在此之前,這些事情一點都沒有傳出來,你們品,你們細品……”

“窮凶極惡之輩竊居高位,真正的善人義士卻窮困潦倒,如果之前世道亂成這樣真的是因為地府沒了,那麼現在我突然開始期待這個重新成立的地府了。”

“於是我就又把地府官網上的那將近兩百個卷宗全都看了一遍。”

“我也去看了……然後你們知道我看見了什麼了嗎,那個叫李成義的,婚內出軌,被剝奪了三年陽壽,還被判了三年勞改。”

“……你說什麼?”

“這年頭連出軌也要判刑了嗎?”

“什麼叫也要判刑了,是早該判刑了好嗎。”

“說個笑話,婚姻受到法律保障,但是出軌卻不犯法。”

“啊啊啊,還有下麵那個叫曾典的,家暴老婆王懷華五年,還把王懷華的左腿打瘸了,要王懷華淨身出戶才肯離婚,孟大人直接判他們離婚了,還把他們的婚後財產分了一半給女方,最絕的是,孟大人除了判處曾典五年勞改之外,還把曾典那條健康的左腿換給了王懷華。”

“臥槽,我有點激動,你們知道現在離婚有多難嗎,如果兩個人都想離還好,就怕一方想離,另一方死皮賴臉不想離,打官司都能打到你心力交瘁,就算你和另一方分居了兩年也沒用,除非對方是在監獄裡,證據十足,一旦被告要是再玩個失蹤、不服判決上述什麼的,因為找不到人,法院就不會開庭,而法院也不會幫著你找人,所以一場離婚官司拖個四五年都是很常見的事情,一個人能有幾個四五年,一個人能有多少錢打四五年的官司,更彆說最後還有一半的可能敗訴了……

最可笑的是,還有女方想離婚的,男方不想離,怕女方分走他太多家產的,隨便發條微博說幾句好話,法院都能以雙方感情還沒有破裂為由做出不予離婚的判決。

更彆說國家最近還搞出了一個離婚冷靜期了。

還有什麼過錯方淨身出戶的,根本就是無稽之談,出軌頂多就是少分一點點財產,是真的一點點!!!

這就是為什麼,監獄裡的很多重刑女犯,都是殺了丈夫進去的主要原因。

就這,還沒算軍婚和涉外的婚姻……

現在好了,想離婚的可以直接告到地府,不用千辛萬苦的搜羅證據,沒有離婚冷靜期,不用花錢請律師,也不用怕對方玩失蹤,地府直接就把他的魂魄拘來了,沒有離婚調解,一審,二審,各種審,起訴了就能離。

即便你當時想離,事後後悔了,大不了再複婚就是了。”

“而且起訴流程也很簡單,我剛才試過了,就是在官網申冤區登記一下自己的身份信息,然後官網就會給你發一個號碼牌,接下來隻要等著開審就行了。

實在不會上網也沒關係,隻要按照姓名、性彆、籍貫、家庭住址和案件詳情的格式寫一份起訴書,然後午夜十二點的時候燒掉就可以了。”

“可是地府的判決能得到人間法律的保障嗎?”

“能的,因為王懷華今天早上剛拿著從民政局開的單身證明到我們樓盤買了一套房。”

“而且地府的卷宗上也說了,曾典要是再敢騷擾王懷華,每騷擾一次,就加一年刑期,地府會定期回訪。”

“也是啊,論官方性,地府肯定更強啊!”

“太好了,這下子連後顧之憂都沒有了。”

“我我我,我現在就去告訴我堂姐,我堂姐夫就是個垃圾,明明患有乙肝和重度腎結石,卻瞞著我堂姐和我堂姐結了婚,我堂姐和他打官司打了都快兩年了,現在總算能解脫了。”

“我也去告訴我爸……”

“不過直接把罪犯的信息暴露出來是不是不太好?而且這刑罰是不是太重了點?”

“不太好?哪兒不好?你也說了是罪犯了。”

“亂世用重典知道嗎?”

“他們當初有膽子犯罪,就該做好被萬人唾罵的準備。”

“不是,我的意思是,萬一罪犯被逼急了,破罐子破摔,報複社會怎麼辦?”

“也是哦,之前國家保障罪犯的權益,其實就是擔心他們走上極端。”

“那是以前,他們覺得活到頭了,才敢報複社會,現在所有人都知道我們其實是有輪回轉世的,他們敢報複一個試試,到時候直接把他們打入十八層地獄,讓他們求生不得求死不能。”

“而且地府並沒有曝光他們的相片不是嗎,他們要是誠心悔過,完全可以換個地方換個名字重新開始。”

“啊啊啊,你們猜我還看到了什麼,就編號181的那個案子,三名未成年人輪|奸了一個女學生的案子,因為家長出示了精神病證明,最後沒被判刑的那個,女學生的家裡人一直沒有放棄上訴……現在地府判了,三個未成年包括幫他們作偽證的父母祖父母全都成了真的精神病了。”

“……有爽到,尤其是判決最後說了一句,人人生而平等,所以地府隻保障普通未成年的權益,不保障未成年罪犯的權益。”

“還有編號32的案子,被頂替上大學,二十年之後才發現的那個,地府重新判了,被頂替者判了五年勞改,工作之後掙的工資和福利全都歸了被頂替者,參與進這件事情裡麵的四十多個人原本隻是記了個無關痛癢的處分,現在也都判了三年到五年不等的勞改。”

“沒想到地府還緊跟時事。”

“也就是說,凡是有蒙冤的,覺得之前法院的判決不太合適的……全都可以去地府告。”

“不說了,我這就去告訴我嬸嬸,她被網絡騙子騙走的那二十多萬養老金終於能找回來了。”

“我也要去告訴我隔壁鄰居這件大好事。”

……

一時之間,大半個華國都沸騰了。

直到兩天後。有人曬出了一張截圖,上麵顯示,她的案子排在了50081號。

她說:“我原本是很高興的,高興自己終於能洗刷冤屈了,可是我現在卻高興不起來。”

“恍恍惚惚,已經排到五萬多號了嗎?”

“五萬?這裡麵的苦主應該大部分都是國人吧。”

“肯定啊,因為現在整個外網都在嘲諷我們昏了頭,而且他們也不信道教,怎麼可能跑到地府官網上去伸冤。”

“我一直以為現在的世道已經很好了,原來在我們沒有看到的地方居然藏著這麼多的冤屈。”

但這還不算完,又過了兩天,排號就直接衝破了十萬。

但是現在已經沒人關心世道亂不亂的事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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