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一眼就相中(2 / 2)

“這你就不懂狼性了——想在狼群裡混,就必須具備狼子野心,你越是軟弱,大家就越是排擠你,拋棄你,你越是凶狠強悍,大家就越是敬佩你,服從你……”

“你是說,咱們捕獵了這頭狼,非但不會得罪野狼群,還會獲得牠們的敬畏和臣服?”

“應該是這個道理吧,一旦牠們知道我對牠們可以生殺予奪,信手拈來,牠們應該尊我為老大——會在心裡想,或許那頭年輕的野狼犯了什麼狼規,被我給嚴厲處罰了吧!所以,我覺得,非但不會得罪牠們,還會讓牠們更加聽從我的支配呢……”

就這樣,不但一連捕獵了三匹野狼,功勞都記在了孫大皮的頭上,把狼肉分配給村民的時候,大家都覺得,孫大皮是個當代英雄,不用火器彈藥,不用拚命廝殺,就能捕獲野狼,這可不是一般戰士能做到的呢。

若不是正好趕上上邊傳達一個文件,說野狼已經列為國家二級保護動物,不許隨意獵殺,除非野狼闖入民宅,禍害人畜,才可以捕殺——說不定,孫大皮還能更多地捕殺野狼,來擴大他的英雄戰果呢。

隻是在三次捕獵之後,四賴子和孫大皮的關係真的到了鐵哥們的程度,雖然四賴子時不時也能露出狼性的馬腳,但由於孫大皮沒有防範之心,加之被勝利衝昏了頭腦,也就疏忽大意,直至最後釀成終身大錯。

每次剝狼皮,然後開膛破肚取出野狼五臟六腑的時候,孫大皮都沒注意,四賴子咋都不要,隻要狼的心肝和苦膽外加一副狼三件(狼鞭),其餘的,都歸孫大皮所有。

那四賴子似乎隻吃狼的心肝,回家經過簡單的烹調,就當了下酒菜,還將狼的苦膽,放進60°的老白乾裡稀釋,然後,慢慢喝下……那副狼三件,卻掛在屋簷下,風乾著,等待有機會,派上大用場……

每吃一副狼心肝,四賴子就覺得自己的心臟跳得更加狂野,每喝完一副狼苦膽,四賴子就覺得自己的眼睛開始炯炯有神,甚至在喝完第三隻狼苦膽酒之後,夜裡竟然能看清模糊的物體了,對著鏡子一看,自己都嚇了一跳——咋開始發綠光了呢!

一直到了這個時候,四賴子才覺得時候差不多了——孫大皮和周香蘭結婚都快三年了,四賴子居然整整用了這三年時間,將孫大皮對他的戒備完全打消,甚至倆人還在山裡拜了把子,成了兄弟……

然而,四賴子再也不能等了,再等,連他心裡要奉獻給無限著迷的周香蘭的花兒,都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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