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5任由宰割(1 / 2)

李雨冬之所以沒有冒死反抗李慶魁,主要是她與生俱來就怕皮肉被傷害。小時候,就連被刺給紮到了,她都心驚膽顫,長大了,也一直都怕什麼東西刺傷她的皮膚,那種恐懼,就像恐高一樣,一旦有誰用尖利的東西逼近她,她的整個中樞神經立馬就不聽使喚了,好像自己都難以支配自己的動作了一樣……

李慶魁正是抓住了李雨冬的這個弱點,從小也了解李雨冬有這樣的毛病,看到帶尖兒的東西,就嚇得直往後躲,更是從來沒見過她自己使用過鋒利的刀具做些什麼。正是李慶魁如此了解李雨冬的膽小性格,才令其那麼乖乖地被剝光了衣服,仰躺在桌子上,擺出一個可以供其褻瀆*淫的姿勢,等待他的踐踏和蹂躪……

這樣的情形下,李慶魁似乎才找到了觀賞和品味李雨冬二八妙齡少女嫩白胴體的感覺——還要用眼睛詳詳細細地看上一遍,直到再次確認李雨冬還是姑娘身,直到用他那根罪孽的淫舌,將李雨冬要害的部位夠給猥褻夠了,才掏出他那根更加罪孽的物件,發覺十分乾澀,還用了一些唾液塗在上麵,試圖一次成功地破了李雨冬的身……

此情此景,猛地令李慶魁想起了當年,也就是李雨春十歲的時候,終於有了可以褻瀆她的機會,將她逼迫到了炕上,也是用匕首威脅她,用語言嚇唬她,才令她一動不敢動地任由他在她那還沒發育成熟的幼嫩身體上,發狂地蹂躪和踐踏,將他心中巨大的複仇怒火,連同獸欲接二連三地發泄出去!

而當時的李慶魁,也曾在李雨春因為懼怕而邊哭泣邊顫抖的屈從中,詳詳細細地扒開李雨春的兩腿,仔細觀瞧過她的童貞——完全是出於對自己的老婆在婚前與男知青失去了童貞的報複!他才要那麼詳細的觀摩研究,才會那麼粗暴地踐踏和蹂躪,並且不惜毀掉一個女孩子一生的幸福,也要在長達十五六年中,從未間斷,對李雨春的身心摧殘!

而時隔十五六年,居然二次有了這樣的機會,隻是這次的目標完全不同了,已經是個成熟蜜桃就擺在了自己的麵前,當年隻有十歲的李雨春,儘管痛快淋漓地弄了她,但總還是有青澀的感覺,就好像吃那些沒長大的豬崽肉一樣,是嫩口,但也沒滋味——哪裡像眼前的李雨冬,已經是二八少女,正當妙齡,已經完全發育成熟,這要是破了她的身,應該比天下任何事情都令人神清氣爽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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