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把好賤(攥拳:要穩住,千萬...)(1 / 2)

小白骨 龍柒 7681 字 6個月前

得虧竊天還被關在小黑屋裡,要不他一準吐槽吐到劍氣外露!

真敢啊,區區二十一歲就敢冒充千年老祖。

真能啊,體內連一絲一縷的氣力都沒有就能讓元嬰境修士俯首稱臣。

最要命的是,這小子還沒說一句假話。

—小白骨至少一千歲。

—他從沒正麵承認過自己是小白骨的父親。

—劈了凶獸一劍的人的確是秦九輕,但要問擊殺凶獸的還真是小骷髏,畢竟神力源自骨鏈,骨鏈連接小穀。

騙人的最高境界是什麼?

滿嘴真話,彆人卻被忽悠得心服口服。

高啊,真乃高人。

竊天也是幸虧在小黑屋,否則定悔到劍身發青:他怎麼就這麼不長眼,選了這麼個宿主!

一番閒聊後,秦九輕儼然成了前輩。

二百歲的苗小姐很是敬重地問道:“前輩,不知小穀是如何斬殺了那凶獸?”

秦九輕道:“無需客套,喚我九寂便可。”

苗雲卉哪敢直呼名諱:“好的,九寂前輩。”

秦九輕沒再繼續糾正,輕描淡寫道:“小穀不喜歡醜的東西,那凶獸醜到他了。”

所以就把它給劈成兩半了嗎!

眾修士聽到這話,一度想捏個水鏡來看看自己長什麼樣。

不醜吧,沒醜到被一下劈成兩半吧!

苗雲卉倒吸口氣,又問:“那小穀的武器……”她話沒問完,白小穀那珍珠般瑩潤的小指骨縮了縮,縮進到黑色衣裳裡了。

苗小姐:“!”

不止她,所有人都恍惚間記起來了:那驚天動地的鬼王出現時,白小穀似乎就是這麼一指頭,輕鬆戳進那煞氣滿滿陰森可怖的猙獰鬼王體內。

當時的鬼王猶如一個皮薄肉多的大桃子,分分鐘被吃乾抹淨。

指骨!

小寶貝的武器竟然是他的指骨!

那漂漂亮亮,比水晶還瑩亮,比暖玉還溫潤,比珍珠還玲瓏的小小指骨,竟然是此等神兵利器!

果然修真界中一切皆有可能。

果然活得久了,什麼神仙事都能見著。

眾人再想想那凶獸的創傷麵,登時頭皮更麻。

鬼王被整個吃掉,煙消雲散了無痕跡,還沒太大衝擊力;可想想那七階凶獸,想想那足以叱吒巨門洲,輕鬆吞掉兩個金丹境修士的可怕怪物,它——小山一樣的它,切割麵齊整得讓人心疼。

恐怕凶獸至死都不知道,它是死在一根小小指骨下。

苗雲卉身為一個遠程法修,對這方麵的體悟還少一點,鐵憨憨何尚和冷漠臉耿釗齊齊倒吸氣。

何尚腦子不好,但嗜劍如命。

耿釗自私自利,但生來慕強。

此時此刻,白小穀的指骨在他們眼中已經有了另外的模樣。

何尚喃喃自語:“這指骨堪比天下第一神劍!”

耿釗目露狂熱:“小穀前輩劍術了得!”

白小穀:“???”我怎麼也成前輩了!

可憐小白骨好不容易學會了人言人語,這會兒又迷糊了:他真聽得懂人話嗎,怎麼有點轉不過彎了。

莫名其妙多了倆‘信徒’,還是這麼狂熱款的,白小穀隻能用力縮在九大寂懷裡,恨不得與他水乳交融。

秦九輕察覺到了,淡聲道:“他不喜見人。”

何尚和耿釗:“!”

秦九輕又道:“怕你們不適應。”

短短兩句話,眾修士又被感動到了,小穀前輩多麼善解人意,知道自己一副白骨,怕大家不適應,竟躲得這般嚴實。

不適應?

怎會不適應!

何尚想起那堪比天下第一劍的指骨,頓時豪氣萬千,彩虹屁吹得彩虹自個兒都自愧不如——真沒您這麼五彩斑斕。

耿釗好勝心強,哪會輸給這大傻子,醞釀一番後也是出口成章,小穀前輩順利升級為小穀仙人。

苗小姐亦不甘示弱,誇得另辟蹊徑:“我從未見過如此漂亮的指骨,這如雪一般的潔白,如冰一般的剔透,如明珠一般的圓潤……”但凡苗小姐念過私塾,定能成為修真界著名女詩人。

白小穀:“……”真的嗎???

得虧他藏在秦九輕懷裡,要不那雙開心成小花花的藍色火瞳能把苗小姐給萌到心肝亂顫。

秦九輕沒看到,但他感覺到了。

小骷髏開心也好,不開心也好,都很直白。

秦九輕通過骨鏈和他說話:“真的。”

白小穀骨頭酥了,他抓緊秦九輕的衣裳,用骨鏈和他說悄悄話:“我的本體不醜嗎?”他竟然是個本體不醜的精怪,太神奇了!

秦九輕:“好看。”

白小穀開心得快飄起來了,他喜滋滋的:“你彆騙我。”

秦九輕頓了下,強調道:“我覺得你是天下最好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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