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5章金項鏈
當晚冬麥睡在廠房宿舍裡, 和沈烈相擁而眠,廠房隔音效果並不是太好,而且床也不是太結實, 一動起來就咯吱響,冬麥因為白天時候扔枕頭被人家聽到,本來就有些不好意思, 所以兩個人也沒做什麼, 隻是摟著而已。
不過隻是這麼摟著, 都覺得很好。
她喜歡他身上清爽的氣息,更喜歡緊貼著他聽著他沉穩的心跳聲睡覺,這讓人打心眼裡覺得踏實安全。
陵城的夜晚, 不遠處會傳來沉悶喧囂的迪斯科聲音, 和鬆山村完全不同,冬麥開始還睜眼聽著, 後來沈烈感覺到她睡不著, 就用手輕拍她後背。
拍著拍著, 她也就睡著了。
淩晨時候, 恍惚醒來,卻覺得不對勁,後來才明白, 這個時候應該有雞叫聲才對,陵城卻沒有雞叫, 這個時候格外安靜沉寂。
冬麥心想,她還是習慣農村的聲音和節奏。
簡單洗漱吃過早飯後, 沈烈也沒什麼事了,便帶著冬麥去陵城各處逛逛,悠閒自在地逛, 逛到了銀行。
沈烈帶著冬麥進去,說要給她買金項鏈。
冬麥覺得自己不需要金項鏈,好好的帶那個乾嗎?
沈烈卻堅持:“不喜歡帶,可以留著,說不定以後咱們有了孩子可以傳下去,現在金子是硬通貨,保值。你不知道,首都那裡的商場,大家搶金項鏈都搶瘋了。”
冬麥:“搶瘋了?都那麼有錢?”
沈烈:“之前買賣金銀也就是私底下買,國家不允許私人買,去年才發了一個規定,在國內恢複私人金銀買賣,當時大家都搶瘋了,商場裡的一會兒工夫就賣光了,現在黃金首飾依然是緊俏物。”
於是冬麥還是跟著沈烈進去了,進去後,問了人家銀行櫃台人家,人家確實是有金首飾賣,有戒指,項鏈,還有雞心掛片。
“你們來得時候挺好的,如果早一個月來,我們這裡隻有十四K金的,現在我們成色好了,純度高,你看,這都是十八K金的了,而且項鏈款式也多了。陵城不少人結婚都得置辦這個,置辦這個才洋氣。”
冬麥看了看價格,現在十八K金的首飾,最便宜的是四十九塊三毛一克,就算是五十塊錢吧,買一個十幾克的金項鏈,這就要六七百,她覺得有些貴了,犯不著。
不過沈烈卻想給她買,他握著她的手指尖,輕輕地撚著:“我們現在做買賣,幾百也不算什麼錢,再說你看我這性子,萬一賠了呢,咱賠光了,不是還能落個首飾,以後我窮了,說不定要靠你變賣首飾過日子。”
冬麥聽他說得可憐,便噗地笑了:“行,那買個吧。”
於是就挑花樣,其實也沒什麼好挑的,也就那麼幾種,冬麥看了看,挑了馬鞭鏈的鏈子,搭配一個雞心墜子,至於戒指,則買了簡單樸素的金戒指,是一對的,正好兩個人一人戴一個。
結算的時候,一共要一千一百六十塊錢。
買了後,出了銀行,走到了旁邊街心小公園處,找個沒人的地方坐下來,沈烈就給冬麥戴上了,精致項鏈輕輕落在冬麥頸子上,搭在鎖骨上,越發襯得那裡纖弱而白淨。
彆說沈烈,就是冬麥自己都看得臉紅,她覺得這樣真好看。
果然有錢就是不一樣,可以戴好東西,打扮得更美。
又拿出來戒指,一人一個,戴在手上,兩隻手伸在一起輕輕扣住,隻覺得彆樣的甜蜜和喜歡。
沈烈看看四周沒什麼人,忍不住,便俯首親了一口她耳邊,低聲說:“晚上回去咱們自己家,想怎麼著都行。”
他承受著壓力,付出那麼多努力,終於可以給她一些美好的,精致的項鏈,時尚的衣裙,可以隨心地花錢,看著她抿唇甜蜜地笑,看著那泛了細碎金光的項鏈襯著她雪一樣的肌膚,他會忍不住想抱住她,親吻她,想更親近,更淋漓儘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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逛街回來後,沈烈便和彭天銘去談了,談的結果是,他會適當地幫忙,可以不收錢,彭天銘自然高興,沈烈也覺得不錯。
彭金昌二十歲就在首都總工會任職,就算曾經一度倒下,但是在首都的關係門路都在,經過那個年代的人,交情比一般人深。許多自己辦不到的事,人家能辦到,自己懂技術,關鍵時候幫人家調試調試並不費什麼力氣,但是卻能和人搞好關係,以後遇到原材料或者說賣貨方麵的問題,萬一求到人頭上,人也能幫幫自己。做生意就是這樣,多一個朋友就多一條出路,不可能隻靠自己打開局麵,還是得互相幫襯。
彭天銘臉上的巴掌印已經沒了,人看著心情也不錯,當即讓會計給沈烈開了錢,三台機器是一萬二,現金支付的,一看就是剛從銀行取出來的票子,一捆是一千塊,一共是十二捆,紮紮實實地摞在桌前。
“咱先回去公社,存了錢,順便把貸款給還了,接著回家歇歇後,我便去收毛渣子來分梳了。”沈烈這麼收拾著的時候,想起來開餐館的事:“貸款還了後,先去看看那房子,趁著這兩天我沒出門,給你修整好了。”
他想了想:“到時候叫上你哥,我們一起乾,乾著活,我和他談談,沒準就知道怎麼回事了。”
冬麥自然沒有不同意的,當下兩個人匆忙告彆了彭天銘,就要回去,彭天銘倒是意外,笑著看向冬麥:“我和妹妹投緣,本來想多說幾句話,沒想到你們這麼著急回去。”
冬麥對彭天銘有些好感,覺得她能力強,又知道她的遭遇,其實對她挺心疼的,因為自己也有過這樣的經曆,便生了親近之心,不過現在著急回去辦事,也隻能回頭再說了。
兩個人提著大包小包的,坐了公交車,下車後,取了冬麥寄存的自行車,先過去公社看了房子,沈烈研究了一番,覺得這房子破歸破,但結實,修整一番能用,唯一的不好就是小。
“現在咱們不缺錢,你可以做大一點,憑你的能耐,生意肯定好,到時候還得擴,還不如一次到位。”
“我第一次做,太大了也怕忙不過來,再說你這裡開始梳絨的話,估計也忙,所以我想著,我找娘家合夥,到時候給提成,我大哥那裡估計夠嗆,我想找我二哥二嫂。”
說著,冬麥便把自己的想法說給沈烈,沈烈聽了,有些意外地看著她。
冬麥見他這樣,倒是不好意思了:“你覺得這個想法太異想天開了?我也就是瞎想想。”
沈烈卻握住她的手,堅定地道:“不不不,我覺得你這個想法太好了,其實我一直擔心你太忙了會累,現在這樣最好了,你二哥二嫂是踏實人,不貪心,這樣的品性,很適合和我們合夥,到時候他們守著店,我們來把控方向,兩家分成,你也不至於那麼操心勞累,你怎麼想出這麼好的主意?”
冬麥被他誇得不好意思了:“隨便瞎想的唄!”
沈烈:“這樣挺好,其實我搞梳絨機掙錢,也是想你過好日子,但你自己想乾這個,我肯定也支持你,我支持你,又怕你辛苦,現在這樣最好了。”
當下他也沒意見了,小就小,就這房子吧,於是兩個人先去了趟銀行,把貸款還上了,最後清算了下,存折裡一共還有一萬九千零幾百,他們把那幾百取出來,之後沈烈帶著冬麥過去訂了石灰水泥,又找人家借了工具,想著明天就開始修整房子。
忙完這些,兩個人馬不停蹄地過去東郭村,打算和江春耕提提,明天過來幫著修房子。
這個時候天已經有些陰了,兩個人便想著趕緊到家,免得淋雨,所以車子騎得飛快。
誰知剛一進村,就見彆人都同情地看著冬麥,還有人說:“冬麥,你這是從哪兒來,沒去公社衛生所?”
冬麥意識到不對,問起來,彆人才說:“你還不知道?我以為你們知道了呢!”
冬麥心裡一涼:“到底怎麼了?我家裡出什麼事了?”
村裡人都圍上來,七嘴八舌地說,冬麥這才知道,原來自己大嫂在家門台上摔了一跤,見紅了,現在被送過去公社衛生所了。
“用老陳家的拖拉機送過去的,估計現在已經到衛生所了。”
“哎,造孽啊,流了不少血,也不知道孩子能保住不!”
冬麥隻覺得腦子裡“嗡”的一聲,仿佛要炸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