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1章 戰利品(2 / 2)

蘇向晚趕忙說:“不會,他隻相信有能力的人,冷奇同誌您看起來就很有能力。”

冷奇大剌大剌出了賓館,咧嘴就開始笑了:“老宋,既然您家夫人都說您人不錯,那我就得給您展示一下,什麼叫我們邊疆的粗獷,把你把破來福送給你那胖小子去獵兔子吧,咱這兒有的是好槍。”

說著,他從自己車上拎下幾竿加特林來,自己往肩上一扛,揚起手說:“走吧,乾他毛子大爺去。”

加特林啊,史上最好的機關槍,它並不屬於部隊配槍,但是每個戰士心目中的神槍。

東海真的直接就把自己扛的老來福給扔了,撿過一把端起來,對於完成任務的信心加速膨脹。

宋青山身為領導,被這個冷奇一再的挑釁,得虧他大將風度涵養好,才沒有跟這家夥發怒,但是,那杆老來福可是宋青山的尊嚴啊,他還是拎起自己的老來福,跟在恨不能八隻爪子耀武揚威的冷奇身後,走了。

好吧,蘇向晚終於知道,這個冷奇看起來乍乍乎乎,據說開著飛車能打兔子,能力強到讓人咂舌頭的人,為什麼隻是一個小小礦區裡的武裝部長了。

像他這麼膨脹又囂張的性格,那是宋青山為人忠厚,這要遇上彆的領導,不把他整死才怪。

阿拉山口,這是個比霍爾果斯還好玩的地方。

金石和宋西嶺在車等信號,穀東抱著杆土/槍,就在戈壁灘上玩瞄準,昨天沒打著兔子,他當然不甘心,一槍又一槍,還真的叫他打著了一隻兔子。

“媽媽,能在這隻兔子的身上寫個名字嗎,就叫,韓穀東之兔。”捧著隻死兔子,他說。

北邊的天比內地冷得多,大清早的,宋西嶺怕他冷,給了他一件自己的羊皮襖,本來穿著就跟個小羊倌似的,再扛隻兔子,簡直就是個活脫脫的小牧民了。

蘇向晚昨天就沒吃飽,隱約記起自己上輩子下鄉支教的時候跟大家一起烤過兔子,索性撿了些柴禾來,就說:“得,咱們今天中午也不吃飯了,你們打了那麼多兔子,咱們也不要浪費,把它烤了吃,好不好?”

“好啊。”宋西嶺一把拉開車窗說:“我師娘做的兔子肉賊好吃,可惜我們隻能聞得到,吃不到,媽,趕緊給咱們烤一個。”

說著,這孩子也跳下車了。

金石是給宋青山拿手拷拷在副駕座上的,又生氣吧,又無奈,而且還得找著機會跟蘇向晚吵上兩句:“我的胃可不好,今天中午必須吃大餐,你要給我吃火燒火燎的野兔子,我可不配合宋西嶺的工作。”

是的,現在宋青山他們過境了,這邊的聯絡還要金石來乾呢。

宋青山的意思是,他不聽話就讓宋西嶺抽他,打他,總之,不能讓他不配合任務。

但是,宋西嶺那是個會打人的呀,他屬於那種,被人打到半死才會還擊的人,所以金石這下就把孩子給欺負上了。

自打宋青山走了之後,金石鬨來鬨去,就不肯配合了。

不過,鹵水點豆腐,一物降一物,總有人能治得住金石的,對不對?

穀東聽說他不肯吃飯,畢竟這個也是他一個便宜爸爸,穀東從羊皮襖裡往外掏著,掏了半天,從掖窩的位置掏出個烤包子來:“金爸爸,你可以吃我的包子呀,比烤兔子還好吃,真的。”

羊皮襖本身就是一股羊騷味兒,再加上穀東昨天晚上沒洗澡的味道,偏偏金石還躲不開,那臊烘烘的包子就在他鼻子底下。

“行了行了穀東,趕緊把包子拿開,我保證配合宋西嶺的任務,行不行?”金石趕忙說,再被這臭小子熏下去,他真的該要升天了。

在戈壁灘上烤兔子,那當然得勁兒。

蘇向晚撥好了兔子毛,喊來穀東,把個兔子尾巴遞給他說:“這個叫戰利品,以後回了家,到了內地,可不能玩爸爸的槍,想玩槍的時候,就拿出來看一看,好不好?你要忍不住玩了槍,就等於有了黑曆史,就無法參軍啦。”

穀東心裡正想著,回家之後還可以悄悄玩一下爸爸的槍呢。

真是沒想到,就那麼點小心思媽媽居然都猜到了。臉一紅,小夥子捧著個兔尾巴就跑開了:“韓穀東的尾巴,我親自開槍打來的,看看多威風。”

宋西嶺也不說話,盤腿坐在地上,笑眯眯的,就那麼一直望著蹦來跳去的弟弟,和在忙碌著給他剝兔毛的媽媽。

蘇向晚趁著機會還得問他幾句:“牟芳芳回國了嗎,現在在哪裡工作?”

宋西嶺嘛,說起談戀愛的事兒就羞澀了:“她在北京,宣武醫院工作,也忙的跟什麼一樣。”

孩子在那麼偏僻的地方工作,女朋友卻在大城市裡,而牟芳芳上大學,侯清躍供了一半,另一半可以說是宋西嶺從小攢手工,做生意供出來的。

也就是說,那個姑娘,有一半是宋西嶺養大的,小夥子本身錢不多,還要養媳婦兒,沒人希望她有好工作之後就把身在沙漠裡的小夥子給踹了,對吧。

蘇向晚隻怕牟芳芳有了好工作之後,要看不上常年呆在沙漠裡的宋西嶺。

所以,試探著,她說:“牟芳芳經常給你寫信嗎,那你們有沒有討論過,將來倆人該怎麼辦?”

宋西嶺搖頭:“她很忙,也不怎麼給我寫信,我也考慮過將來該怎麼辦,現在我的主要任務,是把塔裡木盆地的石油,想辦法給打出來。”

還真是,不怪她心裡不高興,幾個兒子全養傻了呀。

對象不想,心裡隻想著從沙漠裡往外打石油。這就是宋青山想要的報效祖國,堅守心中的誌向。

蘇向晚還想追問兩句呢,車上的無線電機響了,瘦瘦的大小夥子跟那觸了電似的彈跳起來,朝著車門就躍上去了。

靜如處子,動如脫兔,上了車,他熟練的摘下耳機,扭開一個的按鈕,抽時間還給自己戴了副眼鏡,隻聽那邊聲音響起,雙目一凝,飛速的在紙上劃著。

誰說她這兒子慫,沒出息。

他穿著最破的衣服,他的手腕是那麼的細,但是,他工作起來的樣子,是蘇向晚見過最帥的男子漢才有的樣子。

好吧,一場跨國界的刺殺,在金石無可奈何的注視下,在點點散發著的,皮焦肉嫩的兔子香氣中,就這麼開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