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的生命,到底哪裡才是儘頭。
一百年?
兩百年?
那神呢?
曾幾何時,成神不過是一句調侃。
可日月穿梭,三百年光景過去。
成神,更像是詛咒。
西藏地區,一座最高規格的陵園。在這裡埋葬的,幾乎都是為國家,乃至世界做過巨大貢獻的人。
這裡每天都有人過來祭拜,一些重要日子裡,各單位、部隊、學校都會組織起來過來掃墓獻花紀念。
今天人比較少。也許是因為風雪較大,天氣惡劣的原因。
一個合葬墓前,沒有獻花,擺放著幾個饅頭,和幾盤小菜。紅燒排骨、香辣蟹、鬆鼠魚和乳鴿湯。
墓前,一個中年男人站在那裡,明明身處寒冬,穿著一襲單薄的衣服,臉上帶著幾分寒霜,好像比呼嘯而過的寒風還要冷幾分。
而他手裡,牽著一個穿著厚衣服,像隻小熊一般的七八歲的孩子。
一大一小在墓前站了站,一言不發。
最後中年男人輕輕歎了口氣,牽著手裡的孩子回頭離開了。
那孩子是個小男孩,走出去幾步,又忍不住回頭看了一眼。
那墓碑上有浮雕,是兩個年輕人的臉。即便是大理石也能看出其精致,尤其是那個更年輕一些的臉,跟領著他這個男人高度相似。
小男孩聽學校老師說過,這兩個人,是世界有記載以來最長壽的兩個人。其實這裡是衣冠塚,而他們的身體已經捐獻給了醫學研究院,到現在還有著完整的保留。
抬眼看一看領著他的男人,他臉上沒什麼表情,好像麻木到一切都不關心。
那樣的孤寂。
“爸爸……”男孩兒的聲音很低,低到完全淹沒在風中。
可那個男人聽見了,低頭目光詢問他。
男孩力搖了搖頭,聲音依舊很低,但他知道這個爸爸聽得見:“我們去吃飯吧。”
“好。”男人的聲音也不高,清晰的傳到了男孩兒的耳朵裡。
男孩是孤兒,再好的世道,也不缺被人遺棄的孩子。
大洪水後已經三百年了,時光荏苒,從前那地球上十分之三的土地已經成了一個遙遠的傳說,全球大半的人,甚至都不敢相信那個世界真的存在過。
現如今陸地和海中的建築不相上下,天空中還有些彆的建築,聽說還要在對流層建立一座漂浮在空中的天空之城,隻是現如今還在設計階段,鬼知道什麼時候會落實。
而天外,人類的腳步,已經越來越遠了。
當年變異的第一批人被剝奪了繁殖的能力,但克隆出來的人基因恢複成了普通人,一直繁殖到了現在。
當年的大洪水流出來的水仍保留著微量的輻射,還能給人帶來影響,但已經不足以改變基因了。
所以到現在為止,人的變化也就是照比三百年前智商高一點,壽命長一點,但幅度並不像第一代那麼大。
小男孩被送進學校,住校。
即便是周末,彆的小朋友都一窩蜂的回到家裡的懷抱,他隻會在宿舍裡麵呆著。有時候會想,明明有了爸爸,好像沒有。
但每次小男孩需要爸爸的時候,他都會恰到好處的出現。不管是家長會,還是被人欺負,他都會出現。
就像電影裡麵的超級英雄。他甚至會去幻想,看不見爸爸的時候,他是不是拯救世界去了。
每年爸爸都會帶他去看一兩次那個衣冠塚,看得出他對那兩個人感情很深。也許是他的後人,也許是對他們癡迷的崇拜者。
但從來沒聽爸爸講過他們的事情。
隻是受到了爸爸的影響,課本上關於兩個人的課程,他學的特彆認真。
“他們是怎麼活到兩百多歲的?”小男孩懷著滿滿的好奇問著。
對麵的男人難得怔一怔,隨即臉上沒什麼表情,遞過去一包紙巾,讓他擦一擦吃的滿嘴流油的嘴:“你也想活兩百年?”
“我想活一萬年!”小男孩捏著小拳頭頗為熱血的說到。
男人隻笑。
小男孩又想一想:“可聰聰死了。”
聰聰是小男孩養的倉鼠,倉鼠的壽命隻有兩年,在小男孩這裡一年半就死了。
男人沒說話,小男孩又道:“老實說,現在全世界的人平均年齡才八十多歲。如果我能活一萬年,那麼就要看著幾百代人一個一個的離開。就好像我看聰聰,不,比匆匆還要漫長,我就像不停的養倉鼠,死了一個再養一個,死了一個再養一個。聰聰死了,我已經哭好長時間了。等到我養一百隻倉鼠的時候,那我可能都不會哭了。可看到它死,我還是會傷心的。”
男人目光微動,好像想到了什麼。男孩滿臉迫切的看著這個男人,想要聽他對此有什麼評價。
可他什麼都沒說。
男孩等了半晌沒有回應,有些失落的低下頭,繼續扒己的飯菜。
這時候才又聽男人說道。
“生命因為有限,所以才寶貴。聰聰的壽命隻有兩年左右,所以她能陪伴你的日子,才會成為你最珍貴的回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