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9章 天然蘇打水(修改,必看)(1 / 2)

鳳凰村,依山傍水,風景秀麗。

看似不遠,站在天門鎮腳邊都能看見山脈輪廓,重重疊疊,雲霧繚繞。

可當朝鳳凰山行駛時,才知道路遙,才知道望山跑死馬,足足開了半個鐘,這才接近鳳凰村外,之後就已經沒路了。

幸虧最近沒下雨,泥土路頂多塵土飛揚,不至於淤泥遍地。

接下來的路程隻能依靠雙腿。

也許是沈複通知的緣故,村書記李先誌已經站在路口等候。

李先誌不認識王逸,但卻認得沈複。

好歹作為縣招商局局長,招商引資是他的本職工作,經常帶客商來天門鎮。

“王老板,這是村書記李先誌。”

“李書記,這是京海的王老板。”

沈複特彆在‘京海’兩個字上加重了語氣。

李先誌最開始還沒明白。

京海?

王老板?

並且還有沈複親自陪同,還如此恭謹,頓時,腦中浮現出一個人名。

京海,王逸!

原本還不太在意的李先誌瞬間變得熱情。

如今,隻要是政務係統,誰不知道王逸的大名,畢竟這年代也沒多少娛樂,茶餘飯後的談資能很快的傳播開來。

王逸的名聲就是如此,人傳人的情況下,很快就在臨江省內傳播,就更彆說是天門鎮了。

好歹天門鎮還屬於京海境內,所以,即便是村書記李先誌對王逸的大名也是知曉的。

頂多不了解具體詳情。

“王老板,歡迎來到鳳凰村做客。”李先誌連忙上前握手,態度極為熱情。

村書記屬於基層政權中最底層的乾部,但即便是最底層也是乾部。

無論後世還是現在,村書記仍然有上升的通道,自然對王逸態度熱情。

隻要讓王逸滿意,隨便說一句話,就能讓他發生天翻地覆的變化。

當然,也有許多村書記不求上進,寧當雞頭,不當鳳尾,能在村裡作威作福,為何還要去鎮裡、縣裡伏低做小?

王逸也不清楚李先誌究竟是哪種,但無所謂。

隻要事情辦的地道,對他而言,都沒影響。

“你好。”

王逸笑著與其握了握手。

李先誌的態度就更熱情了。

任何時代都有鼻孔朝天的人,就連客商都不會在意一個小小的書記,更彆談其他二代了。

可王逸並無任何自傲,依舊笑臉相迎。

即使骨子裡透著高傲,也不會表現出來。

至少表麵功夫做的很好。

活該王逸威名遠揚,做大做強。

能有如今的地位,雖說有孟德海緣故,但自身沒能力,豈能做到?

見微知著,見微知著啊!

當身份高於你,並能決定你前途和命運的時候,仍然禮賢下士亦或者說正眼相待,足以可見其人品。

李先誌對此受寵若驚。

“李書記,你們村風景優美,人傑地靈,今天恰逢其會,想去山上轉轉,看看山,看看水。”

王逸笑著說。

以踏青的理由來回應李先誌,並沒有透露真實目的,不然的話,如果李先誌知曉自家山上有優質水源,會多生事端。

雖說李先誌不敢獅子大張口,也不敢坐地起價,可心裡有矛盾,也不會舒服。

李先誌聞言,皺了皺眉,欲言又止。

“有問題嗎?”

沈複在一旁略微焦急,暗自使了使眼色。

“王老板,沈局長,不是我不同意,而是鳳凰山屬於深山老林,越往深處,其內密不透光,前不久還看見許多野狼來到外圍覓食。”

李先誌說的相當委婉,心裡也納悶,好好的大城市不待,非要往深山老林裡麵鑽?

鳳凰村村民巴不得去縣城,去市裡,去省城務工,總比窩在這犄角旮旯務農好上不知多少倍。

可王逸呢,繁華的都市不想呆著,反而喜歡窮鄉僻壤?

這叫什麼事兒。

“有野生動物?”

王逸非但沒有被嚇住,反而眼睛一亮。

這才千禧年底,許多偏遠地方還未徹底實行保護動物法,仍然許可狩獵野豬、野狼等動物,靠山吃山靠水吃水不是說著玩的。

甚至鳳凰村內還有當年生產隊遺留下來的長槍土炮。

“有的,前不久還有一戶村民家裡的農作物都被野豬謔謔了。”李先誌也沒隱瞞。

畢竟王逸若是在鳳凰村裡出事,他擔不起這個責任。

“天養生。”王逸笑容更甚,忽然叫了一句。

天養生沉默的站了出來,略微撩起衣擺,露出彆再腰間的手槍。

當然,光憑手槍的威力想要擊殺皮糙肉厚的野豬不現實,但隻要擊中腦袋,仍然有死無生,而天養生的槍法極準,問題不大。

況且,退一步講,就算子彈沒有將野豬擊殺,不是還有洛天虹嗎?

八麵漢劍都還在背上背著呢。

天花板的戰力還搞不定一頭野豬?

李先誌張了張嘴,本想解釋手槍對野豬的作用不大,但最終還是沒有開口。

事情都到這份兒上,僵持下去隻會惹得王逸不快,隻能無奈歎息一聲。

“王老板,你們要去山上也可以,但必須要帶上我們村的喜順,這小子經常上山倒騰山貨,對裡麵的路線很熟悉。”

李先誌提議。

王逸尋思片刻,也沒拒絕。

有個向導總比瞎踅摸好的多。

一行人進村,李先誌讓村民去通知喜順,順便將還未收繳的獵槍帶來。

這年代基本上各個村落裡都有當年的老槍,並不稀奇。

王逸目光打量著四周,心裡也在思考。

如果想要開發水源,建造水廠,那就需要修路,畢竟鳳凰村跟莽村情況相差無幾。

想致富先修路。

之所以鳳凰村沒有客商看中,也因為地處偏僻,全是泥土路,完全沒有利用價值。

而王逸看中的是水源。

沒一會兒。

一位年紀輕輕的小夥從遠出跑來,身上背著兩把獵槍,身高大概一米七左右,不胖不瘦,麵容黝黑,像是麵朝黃土背朝天的莊稼漢。

而背後的獵槍看上去有些年頭,但保養的還不錯,裡麵裝的全是鐵砂子,遠距離的威力微乎其微,但近距離的情況下,足以將野豬的腦袋打成馬蜂窩。

“李叔!”喜順從遠出跑來,臉不紅心不跳,氣息平穩。

“嗯。”李先誌微微點頭,“喜順啊,你今天陪著王老板上山,注意安全!”

喜順聞言,詫異的看了看王逸,重重點頭。

平時,李先誌根本不會提醒他,畢竟他在山上跑慣了,就跟回家一樣,從沒遇到危險,今天特意囑咐,顯然是讓他保護好王逸的安全。

王逸自然也聽出言外之意,並未表示。

但對李先誌的印象更好,畢竟他是麻煩彆人。

而對方卻沒有絲毫不耐煩,由此可見,李先誌是個本分人。

時間也不早了,不能繼續耽擱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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