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9章 第一百零二十六章 手滑後就算及時撤回也可能效果為零(上(1 / 2)

第一百零二十六章 手滑後就算及時撤回也可能效果為零(上)

年輕男生們深夜的燒烤聚餐, 散漫,自由,混亂, 其中心主題大多是階段性、間斷性、片麵性的。

因為會隨著時間的推移攝入更多酒精, 隨著時間的推移逐漸放飛自我,一頓夜宵燒烤從地球吹到銀河係, 再因為黑絲白絲的取向問題打起來都很可能——

嗯,因為聚餐的本質是散漫自由的, 所以聊著聊著打成一團非常正常。

而且男學徒們聚餐喝嗨之前會提前把自己的法杖抽出來,交給某個不喝酒的靠譜朋友——這就好比中年社畜們在決定一醉方休之前把家鑰匙與車鑰匙統一交給老婆——這之後, 就算爆發了原因微妙的酒後鬥毆事件, 也不會真正傷到彼此。

況且,大多數能夠會因為雞毛蒜皮的小事糾結起來, 糾結到深處就揮拳相向,打著打著又抱在一起繼續喝的……反而是關係很好的朋友。

社會人在酒局裡喝得再多也會保有基本的理智,像“把領帶解下來套在額頭上學猴子叫”大概隻會對著高中死黨吧。

如果同時存在燒烤、酒精、學生、好友等因素呢?

——洛森·不喝酒的靠譜朋友·布朗寧又抿了一口大麥茶,並敏捷歪頭,躲過了一位男學徒漫天亂扔的烤土豆泥飛彈。

本該遭遇烤土豆泥飛彈的學徒咆哮一聲, 劈手抄起一瓶可樂把他撲倒。

洛森……把朋友們的法杖往背包的更深處仔細放了放, 無視對麵被可樂壓倒的朋友“我法杖呢”的咆哮, 拿起桌上沒人動的烤串, 繼續認真地吃夜宵。

雖說“與人類打成一片”是奸商的處世哲學, 這個場景他理應和朋友們一起喝醉一起胡吹打架……但洛森在當年的那場拍賣會裡仗著精靈的自愈體質和伊娃賭了太多東西……

那之後,作為精靈他沒有失去味覺或嗅覺, 可作為不完美的殘耳, 洛森留下了酒精過敏的毛病。

捷克是知道這一點的, 有一次室友在宿舍裡用大量酒精做煉金課的法術模型, 結果不慎把它當成咖啡喝了進去——那之後捷克不得不在魔法冰櫃上刻了“通宵三夜眼花手斜,不做煉金珍愛生命”的銘文,希望這位肝帝引以為戒——

總之,通宵學煉金的後果非常淒慘,親眼目睹的捷克留下了極其深刻的心理陰影,事後洛森在校醫院裡包滿白布躺得有點無聊,便去詢問他的感言。

捷克當即表示“仿佛看到那耳喀索斯變身卡西莫多”。

洛森也當即回複“我隻是臉上起紅疹,我沒有變形”(。)

……嘴上這麼說,實際還是很在意自己的臉——“我如果變醜就沒有小姐姐肯花錢了”——那以後布朗寧同學再沒喝過酒,成為朋友聚餐必要遭到群嘲的模範學徒。

洛森喝完了手中的大麥茶,繞過地上打成一團的學徒,給自己灌了一杯新茶回來。

捷克今晚也一直在喝茶,他甚至沒怎麼動烤串。

彆問,問就是被室友擊沉了世俗之心。

“……所以,我說啊,布朗寧!喂,布朗寧,你來評評理!”

洛森拿過一串烤金針菇,用沒沾到油脂的手指推推眼鏡,這才看向那兩位同學:“怎麼了?”

學徒a揪著學徒b的領子,激動地滿臉通紅:“黑絲肯定比白絲好,是吧?!!”

學徒b奮力嘶吼:“滾!白絲才是永遠的神!”

洛森:“……”

現在是從天文地理、魔法科研、星座脈動、遊戲攻略……一路侃到了黃色話題嗎。

這個階段變化有點快,按理是十一點後才開始討論女孩相關……哦,現在已經十二點半,是後半場宵夜了。

洛森揮散了剛剛畫出的鐘表魔咒。

“布朗寧!肯定是白絲,對吧,我們學院的校服可是白絲啊?!”

“你這家夥,白絲不過是日常罷了,黑絲才是……”

雖然習慣了這種幼稚的打架原因,但他還是不太想搭理。

洛森轉頭,試圖把話題拋給室友:“捷克,你喜歡白絲還是黑絲?”

捷克捧著大麥茶,神情空洞:“我喜歡每天晨練一千米。”

洛森:“……”

無法拋給室友。

室友被擊沉了。

擊沉室友的罪魁禍首轉回頭,毫無愧疚之心:“我覺得,隻要腿好看,白絲黑絲都可以。”

學徒a:“……你都要是吧?你很可以啊?”

學徒b:“……你這個答案不算,重來。”

洛森仔細想了想。

蠢寶寶的校服是白絲,蠢寶寶的常服是黑絲,蠢寶寶專門打扮好來找我時會刻意露……

“絲襪的觸感沒有皮膚好。”他得出結論:“光腿最香。”

白絲黨與黑絲黨立刻遠離了博愛的光腿黨。

他們並不知道洛森得出結論前腦子裡出現了什麼畫麵,唯獨喝茶的捷克神色恐怖。

“你這家夥。”

他輕聲道:“白絲和黑絲都真的摸過,剛才在比較是吧?”

洛森:“……”

他沉默了幾秒,露出更恐怖的神色。

“你休想知道半點細節。”

捷克:我呸!

上一章 書頁/目錄 下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