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因為“赫勒欽爵士”的犧牲讓人們不再將巨人視為高高在上的巨神,亞瑟他們九位戰士才有可能會有膽子前往這裡來尋找聖槍;而既然亞瑟會來尋找聖槍,也就意味著司燭使徒卡斯滕寧已經死了。
——倒不如說,一個能夠正常溝通、比較能打且沒有惡意的原住民,這不就是老板在劇本裡給自己設定好的臨時隊友嗎?
“還有,巨人的骨髓也是很好的儀式材料。它經過簡單的祛毒處理就能用於愈合骨骼。你可以用葡萄對其進行發酵提純,尤其是得過病、果皮乾癟並生有黑灰色茸的那種葡萄皮。用這種葡萄混合巨人的骨髓,隨後再進行發酵。為加速發酵與保持潔淨,可以額外提供水屬性與光屬性的法力,法力載體最好選擇祝福過的橡木灰或者蜂蜜。如此一來,在濃縮之後你就會得到一種芳香的黑色油膏。
身體骨骼幾乎完全破碎的亞瑟,沒有喊痛也沒有休息、而是就保持著這樣傷痕累累的姿態,以長輩的姿態,對著艾華斯認真嚴肅的指導著些什麼。
換句話來說,“赫勒欽爵士”的故事之中就不應該出現亞瑟!
當年他在參加這項儀式的時候,那個巨人酋長就曾
經喊過亞瑟這個名字。從亞瑟軀體的年輕程度來看,這應該還是在他成名前的冒險。當年亞瑟就是在這場冒險之中獲得了聖槍的認可。
隨即他突然愣了一下,隨後才意識到自己此刻奉獻道途的力量、甚至連同悖焰之蝶都一並被封印了。
儀式學最為核心的原則,就是“不明白為什麼要這樣做、但必須步驟準確的認真進行、並且在執行時有明確的目的與希冀、且自身能力並不足以完成這項儀式所求之目標”的神聖行為。
那人的嗓音異常的乾枯、沙啞,就像是大病一場之後,連話都說不出來一樣:“我是亞瑟。”
相對應的,艾華斯能夠使用大罪學者其他的能力。也能夠隨意使用超越道途的儀式。
對方就如此自來熟的給他解釋大罪烙印的秘密……而哪怕是對於一般的惡魔學者來說,大罪烙印也是和他們沒關係的知識。更不用說“天孽之罪”這種在五百多年以後,也屬於隱秘知識的神秘學知識了。
而艾華斯還記得另一件事——他曾經在銀冕之龍麵前發誓,不使用同族作為儀式材料。
他思索著的時候,對方再度詢問道:“你使用巨人作為儀式材料,沒問題嗎?”
——果然是亞瑟。
要知道,第一位惡魔學者是讓·德·豐塔奈爾,他是十五世紀初的人物。而根據艾華斯第一次超越道途的晉升儀式來看……巨人潘考德夫婦的故事發生在1320年,而阿瓦隆成立於1340年。
這個時代根本就還沒有惡魔學者,那些惡魔們都還是墮天司的使徒呢!
一個侍奉司燭的精靈騎士與墮天司的惡魔混在一起,這像話嗎?
“你的思路是可以的,巨人的心臟與肝臟有著足量的生命力,所屬的法力是火與土。而銅是屬火的金屬礦物、足以將其中的‘火元素’這部分的力量發揮出來。如果有鼠尾草、莧菜、薑和肉桂的話,還能進一步提升治療效果。
——他還根本就沒有進行過自我介紹呢!
可對方卻並沒有多少人類對精靈的敬畏,更沒有對惡魔的忌憚與畏懼。
亞瑟緩緩點頭,表情嚴肅:“你要記住,天孽之罪在一定程度上是唯心的。就比如說一個半精靈,他可以認為人類與精靈都是他的同族,也可以認為人類與精靈都不是他的同族。他自己內心如何判斷,天孽之罪就也會如何評判。
“還好……”
“很好。”
你是誰?!
而在食用巨人心臟時,“身份不明的亞瑟先生”給出了經驗豐富的評價與教導:
艾華斯心中想道。
他還真沒想過這個問題。
“巨人又不算我的同族……”
“天孽之罪的根本原理,是‘將同類視為材料’這種行為本身的罪。它是一種傲慢之罪,是七大罪之首。而這個同類其實不一定限製為‘同種族’……也有可能是同民族、或者同國彆、甚至是同一種人、亦或是感情很好的異族同好。
——等會,他這什麼意思?
對方的視角是不是……出了些許問題?
正常來說,一個人類看到一個精靈騎士、騎著天馬降臨到這裡,身邊還跟著一頭上位惡魔,難道不應該是先詢問夜魔的事嗎?比如說“她是誰”、“您為什麼會和他在一起”之類的話。
“你稍微等一下,”艾華斯打量了一下四周,便找到了可用的儀式材料,“巨人的心臟正好可以用來進行治療。雖然魔釜已經沒了,但這巨人應該有水杯、也可以用來當成鍋……”
“而脫毛後的巨人背部皮膚,也可以用栲膠進行鞣製、製成皮革。用巨人之血裡麵煉出的油脂進行保存,七年之後再用烈火燒去。如果成功製作的話,就能得到一種抗魔性極佳的材料。能夠免疫第三能級以下的許多法術傷害……”
如同魔女的魔藥中,有一些必須放到燉湯之中才能發揮最大效力一樣。
艾華斯聽得心驚膽戰。
……大哥,停一停,大哥!
你是不是根本就不想演了?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