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野心(1 / 2)

()老喬治帶程豪來吉布斯這裡,一方麵是想讓吉布斯指點一下程豪,另一方麵,則是想讓程豪和吉布斯這裡的拳手比賽一下。

一個優秀的拳手,必須要有足夠的實戰訓練。

結果,程豪教導小孩子去了……

不過老喬治還是記得正事的,他把程豪叫回來,讓程豪和那幾個拳手比賽。

這種比賽跟擂台上的比賽不一樣,大家一般不會用儘全力。

程豪這種時候,也不會進入特殊狀態,他表情輕鬆地跟人對打,中間老毛病犯了,還在比賽結束後指點了一下對手。

值得慶幸的是,這裡的拳手脾氣都不錯,沒人生氣,吉布斯甚至還很高興,把程豪當成了知音。

吉布斯大概六七十歲的樣子,說話有很重的口音,他總是在笑,一看就知道脾氣很好,跟老喬治完全不一樣。

程豪他們在他這裡待到了晚上十一點才離開。

離開的時候,老喬治的心情就沒有來的時候那麼好了。

“喬治,你和吉布斯是好朋友?”程豪問。老喬治其實並不是很老,也就五十出頭的樣子,比吉布斯小了至少十五歲,而且他們一個是白人,一個是黑人,能成為朋友挺不容易的。

“是的,我們是朋友。”老喬治道:“他是個很好的人,從來都不會看不起黑人,要不是他,我都沒機會讀書……以前我的父親,在他家做工。”

程豪沒想到還有這麼一段。

幾十年前的美國,種族歧視真的很嚴重,能受教育的黑人也非常非常少……好吧,即便是現在,受到高等教育的黑人其實也不多。

很多黑人住在貧民社區,而貧民社區的教育質量太差了,以至於對很多人來說,他們的命運在出生的時候,就已經注定了。

回到酒店,老喬治才注意到程豪給克勞德買了很多衣服。

“那兩百美元,你全都花在他身上了吧?”老喬治看著克勞德把衣服往房間裡搬,眉頭皺了起來。

“他沒幾件衣服……”程豪笑了笑。

“你就知道好心!”老喬治瞪了程豪一眼,把他和克勞德的房門甩上。

程豪被關在門外,有些無奈地回了自己的房間。

房間裡有暖氣,挺熱的,程豪一進去就開始脫衣服,又把自己藏在口袋裡的錢拿了出來,數了數。

早上放進去的五千美元,現在隻剩兩千二了。

之前程豪一點沒覺得心疼,這時候倒是有點心疼了,還有點不好意思。

他們是一家人,那錢就是共同財產,下注還是林禹尋提議的……他直接送人那麼多錢,好像不太好?

更重要的是……程豪又一次發現,自己的手有點鬆。

今天他們買東西真的買了不少,下過賭注之後剩下的那五百美元花地隻剩下一百美元……程豪把所有的錢給了林禹尋:“禹尋,我覺得我這人不適合管錢,這錢還是你拿著吧,以後你給我發零花錢。”

林禹尋本想拒絕,想了想又同意了:“好。”

這錢都在他手裡,程豪就不可能扔下他離開了吧?

丹尼早就困了,回來的路上就已經睡著,程豪把錢給了林禹尋,洗了個澡,也倒在床上就睡。

林禹尋是最後睡的,躺在了丹尼身邊——他現在病好了,沒有理由不和丹尼一起睡了。

林禹尋躺在丹尼身邊,在丹尼的臉上親了一口。

他一直很喜歡這個弟弟,要是沒有這個弟弟,他就沒有親人了,跟這個世界,也失去了羈絆。

不過他以前不知道要如何親近自己的弟弟,現在才知道……知道了之後,也不知道為什麼,竟然相比於跟弟弟親近,更想跟程豪親近。

第二天,老喬治就帶著程豪等人回去了。

兩天沒有回家,回去的時候兩人還挺高興的,更讓他們高興的,是他們的住處沒有遭賊。

在這麼一個混亂的貧民社區,住戶不在家的時候不遭賊,這已經是一件讓人開心的大好事了!

他們是需要感謝一下不好惹的丹皮爾先生的。

程豪的生活,又恢複到了以往。

他和林禹尋兩個人,都會在六點的時候起床,十分鐘裡洗漱好,然後程豪隨便啃一塊麵包開始訓練,林禹尋則開始看書。

到七點半,林禹尋會做早餐,八點左右他們三個會吃點東西,然後程豪繼續訓練一會兒,洗個澡,就去老喬治那裡。

林禹尋則教導丹尼認字。

教丹尼這樣一個聽不到聲音的人認字並不容易,好在他們有繪本,丹尼看著繪本上的圖畫,多少能理解一些上麵的句子的意思。

此外,程豪和林禹尋還想了另外一個讓丹尼認字的方法,那就是陪著丹尼做一件事情,然後將這件事用筆寫下。

比如帶著丹尼洗了衣服,就可以寫“丹尼洗了衣服”、“丹尼和托尼一起洗了衣服”這樣類似的一些句子。

這樣一句話一句話的,丹尼也能學到不少東西。

就連林禹尋,這樣做多了之後,他的書麵表達能力也起來了。

等丹尼學了一小時的字,林禹尋就不教他了,自己繼續學習,而他學習的時候,丹尼就在旁邊看書畫畫。

換做彆的丹尼這個年紀的孩子,肯定做不到這樣乖巧,但丹尼以前和林禹尋一起生活,身邊都沒個陪著的人,從天亮到天黑,基本上都是一個人被關在屋子裡。

他早就習慣了安靜,對他來說,林禹尋能陪著他,已經讓他很高興了。

中午,他們會簡單吃一點,然後林禹尋再教導丹尼一小時,接下來,就是他們各自看書學習了。

丹尼絕大多數時間,都在畫畫,等他把一張紙畫滿,就用那張畫來折紙。

林禹尋則不同,他一直在看書,很認真地看書。

他一般先簡單地把書看一遍,然後再仔仔細細地看,一邊看一邊做筆記。

他以前很少看書,一開始看的時候很慢,但慢慢的,速度就上來了。

林禹尋以前不覺得自己有多麼聰明,但現在總是被程豪誇獎,他也覺得自己應該是聰明的,應該能很快理解書上的意思,看的時候也就越來越用心。如此一來,他學東西也就越來越快,也越來越讓他相信,自己是聰明的。

當然,他看不懂書上的內容的時候,也會很焦慮,甚至吃不下東西,但每天晚飯的時候,程豪回來了,跟他們說說話,他就覺得自己渾身上下,又充滿了力量。

每天下午五點半,林禹尋會開始做晚飯,等程豪吃過飯,就是他一天裡最開心的時候了——程豪會陪他和丹尼至少兩小時。

比如今天,程豪從老喬治那裡帶了幾顆牛奶糖給他們,等他們吃好飯,又開始問他們今天做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