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1 / 2)

1954年嚴冬, 成都

林小藝抱著剛出生不過一周的女嬰,輕聲道:“小青,你生下她,又喂了她一周奶水, 就給她取個名字吧。”

“叫朗, 開朗的朗……表姐,讓她跟著你姓林, 讓她從小就與凱凱區彆開來吧。”丁小青躺在床上,道。這是父不詳的私生女,總歸不大光彩。

“我就一個凱凱,幾年未開懷, 早就想要個閨女, 我稀罕的很……我當她是親閨女般疼,可也不能讓她忘了親生母親吧, 就叫林丁朗吧。”林小藝一錘定音。

“行, 聽你的, 之後我每個月寄五塊錢給你。”丁小青柔柔的道, 白皙的小臉蛋綻放出一個笑容,如同雪山上盛開的雪蓮般,聖潔且美麗。

“不必不必,我跟你姐夫都是工人,不差錢, 又不像彆人家, 上有老, 下有小的,我們隻有一個凱凱,更何況你早半年前就給了我信,我早有準備,朗朗一抱回去就可以上戶口,她有自己的口糧呢。”林小藝忙推辭,她是真想要個閨女,當年生凱凱時生的艱難,醫生說傷了身子,得好好養幾年,可一養就是四、五年,也不見再開懷,她是不抱希望了。與她同年生凱凱的鄰居工友們,幾乎家家又添了兩、三個。

“……”丁小青隻是笑,笑的如同一朵白蓮花。心道:就怕以後有了親生的閨女,就不待見朗朗,而她自己又不能養著,隻能在物質上對周家大方些。

“那我走了,你要好好養身子,之後還得嫁人生子呢。”林小藝嘴上不說這個表妹,可心底對這孩子的生父還是挺好奇的,你說一個十八歲的大姑娘說懷上就懷上,還不缺錢財的樣子。

“這個不急,養好身子,我便去成都軍區文工團報到。到時候,我給你寄信。”丁小青對孩子的生父是誰,自己也不清楚,那個月她不光與團長副團長,還跟軍區的領導在一塊過。

不過無論如何她的目的是達到了,他們給她錢與票,讓她去打掉,她偏不,用那肚子要了不少好處。

“好,那就好。我得走了,時間差不多了。”林小藝將孩子包起來,綁在胸前,背後背起一個大包裹。

“路上小心!”丁小青作勢要起床送送。

“彆起床,身子要緊。”林小藝忙道。

“姐,到了給我發個電報。”丁小青軟軟的要求。

“好,放心吧。你好好養身子,過兩年找個知冷知熱的嫁了吧。”林小藝到底還是多了一句嘴。

“好,聽姐的。”丁小青特彆聽話的應著。她是想去軍區找個軍官。

大冷天的,林小藝出門拐了兩條巷子,到了大馬路上,等了半小時才等來了公交車,又做了近一小時才到成都火車站。

一到站,她忙放下包裹,鬆了胸前的綁帶,看一看小閨女,還好還好,正睡著呢?

能不睡嗎?又重新被一女的擠壓著生出來,還不是在醫院生的,倆姐妹們時不是說幾句話,她為了多了解情況,不是能醒著便醒著嘛?

唉,林丁朗,為什麼與《救命,救命!》中那個綠茶婊同名同姓呢?

不會那麼巧吧。

那綠茶婊可沒有好結局——

她第一次婚姻嫁給高乾子弟王老三,卻被“首長”的家庭嫌棄。她“沒文化”“不上進”“不會外語”,“不配陪丈夫海外陪讀”,而被掃地出門。

她想:在哪裡摔倒就在哪裡站起來。

她二婚嫁給澳洲華僑,開中餐館的潮州人丈夫讓她吃了三年的雞翅尖(因為快餐的炸雞翅不能連帶翅尖),也讓她包了三年餛飩和春卷(十個手指頭都皴裂了),還讓她看了三年他在豆芽雞蛋炒米飯裡加醬油。

最後,林丁朗再次離婚,最終以家庭保姆、看守空房子為業。

……

1960年10月,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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