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徐牧見麵的,是他中學時期最好的死黨,宋子琦。
兩人初中、高中都是同班同學,再加上性格很相投,能玩到一起,六年的時間結下了深厚的友誼。
徐牧每次放假回家,都會一起聚聚。
宋子琦中學時候算是年級的風雲人物,雖然學習成績不是很好,但和徐牧一樣,長得清秀帥氣,再加上是體育特長生,喜歡踢足球,還被招過校隊,很受女生喜歡。
高中時徐牧因為韓老師的明令禁止,被慣的很嚴,就算有心儀的對象,喜歡的女生,也隻能在心裡想想,從不敢行動。
而宋子琦不同,這家夥高中時候就至少談過五個以上女朋友,而且還都是學校有名的美女,典型的風流浪子一般的人物。
徐牧當時可羨慕得不行,那時候覺得人生最悲哀的事情,就是父母是老師。而且還是自己學校的老師!
不過現在嘛……
當初風流浪子宋子琦已經是奶爸一名,有個一歲的女兒了!
每天的生活就上班、帶娃、奶孩子。
曾經風度翩翩的帥小夥,飽經生活摧殘,才二十四歲已經快要成為邋遢的油膩中年大叔。
因為宋子琦成績不行,高中畢業後連本科都沒考上,讀了個專科,隻讀三年。所以去年就畢業,回家在家人的幫助下,進了一家事業單位工作。
有句話叫做常在河邊走,哪能不濕鞋。
打算三十歲之前不結婚的他,哪知道剛畢業沒多久,在一次意外中差槍走火,讓他現在的老婆懷孕了。後麵的事情順理成章,他老婆不願意拿掉小孩,於是隻能結婚,生下孩子。
他老婆叫王莎莎,也是徐牧他們高中同一年級的女生,隻是不在同一班上。
那時候王莎莎還瘋狂的追求過宋子琦好長一段時間,每次宋子琦踢足球的時候她都會在旁邊呐喊加油,並且貼心的準備好毛巾和礦泉水。
可惜王莎莎長相隻能算中等偏上,不屬於大美女,對於當時挑花了眼的宋子琦來說哪裡能看得上,一句:我當你是哥們兒,咱們還是做好朋友吧。
就把王莎莎打發了。
冤有頭債有主,不是不報時候未到。
沒想到兜兜轉轉幾年過後,兩人結婚了。
至於兩人為何後來會勾搭上,擦槍走火,宋子琦從來沒跟徐牧提過。反正每次提起都相當心痛,稱自己是一失足成千古恨。
宋子琦家境不差,所以結婚時他家裡就給他在縣城很好的電梯公寓小區買了一套高層房子,夫妻兩人單獨住,沒和大人住一起。
打車到了宋子琦家的小區。
上樓,敲門。
很快門被打開,露出了宋子琦已經明顯微胖的身影,他看見徐牧就露出開心笑容,嘿嘿笑道:“終於來了啊!”
當初足球場上的健兒,擁有八塊腹肌的帥小夥,現在身材完全發福走形了,啤酒肚都冒出來了。
“老婆,徐牧來了,我和他出去看球了啊!”宋子琦回頭喊道。
王莎莎聞聲走出來,瞪了自己丈夫一眼,沒好氣道:“這麼著急乾嘛,徐牧好不容易來一次,都不讓人家進來坐坐!”
“又不是不熟,那需要這些客套。”宋子琦嘀咕道,但老婆命令還是不能不聽的,隻好讓徐牧進屋先坐坐。
徐牧好笑道:“我不需要你客套,但我來一次總得見見我乾女兒吧!”說著徐牧提了提手,說道:“我還給她買了小禮物呢!”
禮物也不貴重,就是一套小女孩的衣服,徐牧有次在蓉城逛街看到的,很漂亮,想著宋子琦女兒就買下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