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林美和林媽媽一起去遛強強,林媽媽把繩子給她牽說:“你來拉它吧,這狗現在越來越有勁了。”
林美一上手才知道媽媽為什麼這麼說,強強現在長得也就是高過她的膝蓋,頭仰起時到她腰的位置,應該算是已經長成了。它的四肢極為有力,哪怕隻是普普通通的往前走都很容易把人帶跑。她拉著它就是一踉蹌一踉蹌的。
“強強!”不過隻要一叫它的名字,它就會走得慢一點等等主人。
現在林媽媽帶它走得更遠了一點,來回至少要半小時左右的散步時間。因為少走一點它不肯回家!非要在外麵逛夠才行。
周圍幾條街都認識這條大狼狗了。強強的背毛已經全長出來了,兩耳豎直,目光堅毅,走在路上威武得不行!路邊經過的男孩們看到它都忍不住站住說:“哇!大狗!”
有喜歡的想上來摸摸或走近看看都不太敢,先問林美:“它咬不咬人?”
強強還沒咬過人,而且它在外麵幾乎不叫。不是害怕,而是好像沒有遇到威脅就不會叫的那種感覺。狗廠的人說這條狗好,聰明,從小沒怎麼教就懂事。要不是它跟它親爹合不來,舅舅說狗廠的孫老板都想把狗賴下來不還給他們了。
林美就蹲下抱著強強的脖子,讓那些人走近看看它。有個二十多的男生跟踩地雷一樣小心翼翼的靠近把手慢慢慢慢伸過來,“狗狗,強強,強強……”
強強低頭聞聞他的手,不理。他就再壯著膽子再湊近一點點摸摸它的脖子,摸的時候跟摸美女似的雙眼放光大喘氣。
然後竟然跟著林美他們走了半條街才跑回去找他的朋友們,遠遠的林美還能聽到他說:“我操!等我自己住了,哥一定也要養一條這種狗!太Tm帥了!”
帶強強出去一趟,實在是光榮啊。林媽媽也說:“我自己出去沒人認識我,帶它出去都認識它了,喊強強,周圍也有彆的遛狗的還跟我說話。可不少人喜歡它。還有人提醒我說小心有偷狗的。我說不會,強強不是一般的狗。”
林美聽林媽媽說才知道,狗廠為了保證強強這種狗的野性,會喂它們活食。強強現在撲雞子一整套,“我去接它時,那狗廠的人還特意讓我看,抓了隻雞扔過去,強強跟另外兩隻狗包圍著那隻雞,一口就把脖子咬斷了。然後那兩隻臥著,強強吃完後走開它們倆才去吃。”
林美聽得心驚膽戰,讓媽媽無論如何也要把強強看好,儘量彆引起它的凶性。不然它要真咬了人,就真是個小偷,估計它也要倒黴的。
林媽媽說:“我知道。平時出來遛都牽繩子,也就在咱們家附近遛,不去彆的地方。”這狗都是他們家的一份子了,真叫人給抓走了,那才心疼呢。“而且那些人偷狗也不會找它這麼凶的狗偷,偷的都是比較親人的小狗。”
回家一天之後,林美又要回學校去了。這次沒時間去姥姥家,陶濤已經去學校了,說這個學校比他原來的學校要好,至少教學樓是新的。
強強已經明白林美每次提書包就是要走,結果這次林美走之前怎麼都找不到她剛才放到門口的書包了,林媽媽坐在客廳的沙發上憋笑,給她指指她的臥室。林美進去才發現強強趴在床邊擋著床下,她蹲下一看就發現她的書包被它給頂到床底下去了。
林媽媽這才哈哈笑起來,說:“剛才我就看你蹲下穿鞋,它就過去叼著你的書包一路小跑啊跑進你屋裡去了,你穿完鞋一轉頭就看不到書包了。”那樣子真是有意思極了。
林美無奈的看著林媽媽,當時她還以為她記錯了,沒有把書包提過來,還去客廳找。
強強死死趴在地上不動,林媽媽哄它:“強強,姐姐要走了。”沒用,最後是兩人把它給拖開才把書包夠出來。
強強長長的哼了一聲,委屈巴巴的趴下了,下巴擱在前爪上,還長出一口氣。
林美蹲下來又抱著它哄了半天才出門。
回到學校後,跟周罄交流了一下彼此的寵物已經成他們的日常了。周罄曾經抱著她的兔子照了張照片拿給林美看,想像中嬌小可愛的小白兔根本不存在,那隻名叫雪子的肉兔臥在周罄懷裡時她兩隻手都抱不住,必須放到腿上才能拍照。
看到照片後,林美能理解為什麼周爸爸不想養了,這兔子根本不像寵物。也就周罄愛到深處沒有對它的外表有什麼不滿,反而說它長這麼大這麼肥“好可愛!”。
晚自習時,趙老師特意來了一趟,提醒說:“一些同學最近因為彆的事分了神,但我現在要求你們把心思收回來用在學習上。這不是老師對你們的要求高,是因為我相信你們能調整好。不會耽誤任何一件事。”
趙老師都這麼相信他們了,還有什麼好說的?
大概是因為之前參加競賽熟悉起來了,同病相憐的林美幾人再次聚到一起成了一個約定俗成的學習小組。趙老師對此樂見其成,甚至發話在自習課上時大家可以自由組合,想怎麼做就怎麼做。
“我不管你們坐在一起是談戀愛也好還是寫作業也好,都行。大家隨便,隻要你們能在期末給我一個好成績,我是很開明的。”趙老師說,“關於早戀的事,我想你們大家也發現了,我不是那種一定不讓你談的老師。你談可以,偷偷談,彆喝醉酒被教導主任發現就行。我這裡不管,能修成正果的,回頭你們結婚記得給我送張貼子,我也去喝喝喜酒。”
班裡轟的一下鼓掌叫好!
唯有又被當成反麵典型教育同學的鄭凱羞澀的埋下頭。
趙老師笑著說:“總之,我相信你們自己都有數。我也就不多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