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第 9 章(1 / 2)

因為第一次購買時沒踩坑,所以付小飛雖然持懷疑態度,但還是買了一斤野生河蝦。

老話不是說了嘛,是騾子是馬得拉出來遛遛,這野生河蝦是不是真的,那也得買回來才能知道。

和上次買野菜一樣,這次店家的物流同樣很快,一個小時就到了,要知道這可是夜裡,能熬夜熬到這會兒的夜貓子都不多,更彆說加班加到現在了。

打開快遞,呦嗬,居然還是活蝦,裝在水袋裡被運送過來的,這距離得是有多近,才能讓這一斤野生河蝦在路上沒被悶死。

野生不野生的,付小飛看不出來,不過個頭都挺大,就三隻河蝦,最小的那隻也有一根中指那麼長,最大的那隻,估摸著得有半斤重,在水裡蹦來跳去,活潑的很。

付小飛隻能連水帶蝦倒進廚房的洗手盆裡,再用大一點的鍋蓋蓋上,不蓋不行啊,這幾個精力旺盛的小家夥,如果不被關起來,要不了幾分鐘,怕是就要在屋子裡跟他玩‘捉迷藏’了。

這麼大的蝦,能是野生的嗎?

彆以為他不知道,野生蝦一般都長不到太大,個頭越大,就越有可能是養殖蝦。

付小飛撇了撇嘴,果然又被收割了一波智商稅,這三隻蝦可是花了他六百八十塊大洋買的。

算了,明天母上大人問起來,就說花了八十塊。

哈欠連連的付小飛,終於在天亮之前就寢,全然不知一個鍋蓋的重量可能壓不住這幾隻小家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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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盼盼一夜好眠,她已經很久沒睡過這麼踏實的覺了,大概是吃的好、有存糧,旁邊睡著的還是個傻白甜,這讓她心理上沒什麼防範和負擔,難得睡了個好覺。

程溪睡得很熟,她穿衣起床的動靜並沒有將對方吵醒。

原主頭發留到腰際,隻是有些發黃和毛躁,梳起來還不是那麼的順暢。

自從末世之後,楊盼盼就沒再留過長頭發,後來為了省事兒,甚至剃了個光頭。

沒有哪個女生是不愛美的,原主長得和她有七分像,隻是比她還要更瘦些,下巴尖尖的,臉頰上沒多少肉,一雙眼睛倒是襯得又大又圓,因為營養不良的緣故,皮膚很是暗沉,鼻翼還有幾個小雀斑,總的來說,是個長相清秀的小美女,再胖一點就更好了。

楊盼盼輕輕把頭發梳開,學著原主記憶中的樣子,編了兩條麻花辮,隻是編的有些太緊了,瞧上去好像並不如原主編的好看。

收拾完自己,又給小院兒裡的菜澆了水,楊盼盼這才準備做早飯。

燒柴火對她來說輕而易舉,比起末世在野外把鐵鍋架起來直接燒,如今這樣修得方方正正的地鍋,四麵隔風,一麵連接著風箱,更方便引火和掌控火勢。

隻是家夥什兒再好,外麵的蔬菜再水靈,米麵糧油再豐富,也無法掩蓋楊盼盼……手藝不好。

末世來時她才十二歲,正在為小升初奮鬥,根本沒下過廚房,末世來了,連填飽肚子都困難,哪裡還顧得上追求味道。

一律的食材,有水的時候煮著吃,沒水的時候烤著吃,鹽是必需品,油是奢侈品,除此之外也就沒彆的調味品了。

楊盼盼煮了一鍋白米粥和三個白水蛋,蒸了七八個紅薯,又熱了幾個昨天吃剩的肉包子。

虎子比他爸醒的早,穿著開襠褲,走起路來小腿肚子上的肉顫巍巍的,聞著味兒跑到廚房,眼巴巴的瞧著鍋裡。

“我餓了。”

說完,還小聲吞了吞口水。

楊盼盼看著小家夥的花臉,頭上兩縷頭發不安分的翹著,衣服皺巴巴,鞋子還穿反了。

像極了她們家在末世前養的那隻小花貓,總是在房間裡跑來竄去,把自己搞得臟兮兮。

程溪把昨天程溪買的兒童牙刷牙膏拿出來,將牙膏擠好,用手比劃著,給小家夥做示範。

“不能往下咽,咽下去就會肚子疼,刷完了牙,要用水漱口,知道嗎?”

牙膏是草莓味的,帶著微微的甜,虎子還以為是像糖一樣的東西,但一聽了咽下去就會肚子痛,馬上老實了。

“窩知叨怎麼刷丫~”虎子口齒不清的嘟囔道,他又不是沒見過爸爸媽媽刷牙。

楊盼盼拍了拍小家夥腦袋上的兩縷呆毛:“那就好好刷,刷完牙洗完臉就能吃東西了。”

虎子扭過頭來,瞪著一雙黑葡萄仁一樣的眼睛,澄淨明亮,懵懵懂懂。

楊盼盼第一次給小孩洗臉換衣服,雖然是個小胖孩,胳膊和腿胖的像藕節一樣,但在像她這樣的異能者眼裡,卻是再脆弱不過的存在了,稍稍不注意,力氣用大一點,她都怕小家夥就有可能被弄骨折。

所以,楊盼盼的動作是輕的不能再輕了,小心小心再小心,以至於虎子都有些無奈了。

熱毛巾擦到臉上的時候,搖著頭主動在毛巾上蹭,換衣服的時候也很配合,該伸手時伸手,該伸腿時伸腿,還試圖自己扣紐扣,隻是沒扣上去罷了。

時針指到8的時候,程溪總算是起來了,也不知是怎麼睡的,身上搭的薄被子有一半掉下了床,他下半身還在自己的位置,上半身卻已經跑偏了,腦袋直接枕在大佬的枕頭上。

程溪撓了撓頭,他睡相向來不太好,但昨晚沒被大佬踹下床,應該還算老實吧。

吃過了早飯,程溪左手戴著複古手表,右手戴著塑料電子表,又拿上三包喜糖,一家三口才騎自行車出發。

大佬騎車,程溪抱著虎子坐在後麵,委實有些尷尬。

不過這也是沒法子的事兒,程溪不是不會騎自行車,雖然現在的自行車跟一百多年後的樣子不太像,可也隻是高點、大點,車把和車座之間多了一條橫梁,騎還是能騎的,隻是他不認路。

從良山村到公社的路怎麼走,他一點兒頭緒都沒有,這些書上可沒有寫。

原主在公社供銷社上班,可以說是村裡去公社最頻繁的人了,這要是再去跟彆人問路,那也太說不過去了。

是以,隻能讓大佬來騎了。

程溪坐在後座,剛出門就碰到許老三,對方那一聲口哨,讓他迅速從‘不太好意思’切換到‘我自豪我驕傲’的狀態。

“三哥,我們先走了。”程溪聲音嘹亮的喊道。

許老三口哨聲都卡在喉嚨裡了,讓個女人在前頭蹬車,程老二可真好意思。

他家要是有輛自行車,他指定不讓自個兒媳婦受這份累,他在前頭騎著,讓媳婦抱著狗娃坐後頭,狗剩坐橫梁上,狗蛋坐前麵的車筐裡,想想那得多拉風!

唉,他跟程老二比差什麼了,不就是差個好哥哥。

瞧瞧人家一家三口,騎著大金鹿不說,兩口子手上都戴著手表,彆提多闊氣了。

程溪可不知道許老三眼睛那麼尖,一眼就瞅見了他和大佬手腕上的表,不過兩塊塑料電子表不值什麼錢,值錢的是他左手上戴的複古手表,也是他這次打算出手的東西。

從良山村到公社大概有二十裡,不算遠,隻是路不太好走,全是坑坑窪窪的泥巴路,騎自行車走在上麵很是顛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