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與娘子皆歡喜2(2 / 2)

可想而知,歸秋到底多能吃。不過不管吃多少,她都沒胖,這也夠讓人嫉妒了。

涼瀚摸了摸肚子,開始給她們兩個做飯了。

她手藝實在不行,在這麼幾的磨合之下,勉強能做出來不把兩人毒死的吃食,已經算很好了。

這也是她為什麼急著去皇城的緣由。

“明我們就去皇城吧。”

聽到皇城這兩個字,歸秋下意識皺了眉,那裡有什麼不好的回憶嗎?

邵秋華不是細心的人,尤其是,其實他們隻在皇城住了兩年,他就被安排到彆的地方當知府大老爺,那段時間忙得很,自然不會發現這個。

而涼瀚不一樣。怎麼個不一樣法呢?她特彆希閒得蛋疼。

“為什麼?我不想去那裡。”

按照原本的劇情,應該是兩個人日久生情,明年年初結為夫妻,然後邵秋華跑去參加春闈,之後一舉得中,把她接了過去,也算是當時被人津津樂道的話題了。

畢竟像是什麼一朝得誌,拋妻棄子之類的事情不算少,可能苟富貴無相忘的,挺少的。

尤其是在當時皇帝有意讓他為乘龍快婿的時候,對方還是力排眾議,表示隻有這一個妻子,不得不,癡情人。

“去找你丈夫,還有就是我來年就要參加春闈了。”

“你就是我相公啊。”

……涼瀚垂眸,沒再話。

她把洗碗的任務交給了貴求我,自己出門了。

現在是深冬,不過溫度還好,反正涼瀚靠著原主那些單薄的衣服,也能挺下來。

至於歸秋,她穿的衣服是其他幾家娘子的舊衣,雖然是之前的,但也很厚實。

這裡的人大多淳樸,隻是本應該最富裕的那個邵秋華,貌似是所有人裡最窮的那一個。

不是富則周濟下,窮則獨善其身嗎?這邵秋華,怕不是覺得自己是個聖人吧。

涼瀚搞不懂邵秋華到底是怎麼想的。

風吹過她身旁,把體溫一點一點降低。

她不會生病。隻要沒有特殊情況,她就不會生病,畢竟自己的靈魂這麼強大還是有些好處的。

這村子比起周邊要好上不不少,可以十裡八鄉過得最好的一個了。

畢竟是個舉人老爺養著的。

隻是這個舉人老爺活的太狼狽了而已。

河麵結冰,記得幾前她在這裡撿到了歸秋。

當時她隻是過來走了一個流程,現在仔細想想,當時歸秋身上穿的一件破布麻衣,披散著頭發。

身上沒有任何值錢的東西,倒是有很多不知道是被打出來,還是在河裡撞到東西留下的傷痕。

如果,是從京城流到了這裡,那未免太荒誕了。網,網,大家記得收藏或牢記, .報錯章.求書找書.和書友聊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