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8章 第二章(2 / 2)

“...嚶。”

親故癢炸了,癢到頭皮發麻,完全憑借意誌力抵抗,扛得眼睛紅得跟兔子一樣,上下眼瞼通紅一片。夏知希就趴在床邊看,尹仲勳懷疑她在看笑話,但夏知希在看好看的人。

親故真好看,眼睛紅紅的,要哭不哭,眼睛水潤潤的,睫毛都沾染了水漬,真的很好看,好看的夏知希去找金成元了。

首次被老板敲開房門的金成元有點慌,他倒是不敢堵門,恭敬的邀請老板進門。

老板沒有要進去的意思,隻是跟他說,“你看到了?”

“啊?”金成元懵逼半秒,迅速搖頭,“沒有沒有沒有!”

夏知希確定,“你看到了。”在對方慌張的表情下,揚起笑臉,“兩天內不準說,兩天後隨便。”

咽了口口水的金成元,對矮他一個頭的老板慫的很,膝蓋也軟,現實中碰到給人下藥這中事,誰碰到膝蓋都軟。

去警告了一番打工仔二號的夏知希重新回去看兔子了,她對兔子這中動物說不上來喜歡還是不喜歡。

能逮到,能下肚就喜歡;能逮到,會被彆人搶走,就不喜歡。

四、五歲就得餓著肚子上山打豬草的夏知希不過半年就會逮兔子了,田鼠之類的小動物她都會逮,但刀不好偷,關鍵是沒地方放,衣服就是一塊布,還是一扯就爛的那中,沒地方藏。

六歲多的夏知希第一次吃飽,就是用牙撕開兔子皮,生吞。好不好吃不記得了,但肚子很飽,她第一次感受到饑餓之外的飽腹感,那時候她是喜歡兔子的,包括田鼠、青蛙等一係列能抓到的小動物。

可十歲多的時候,有村裡人發現了陷阱裡的兔子,拿回村炫耀。兔子不好抓,抓了也會被那女人搶走,逮到的兔子進不了自己的嘴,夏知希就不喜歡了。

到了城市裡,夏知希就沒吃過兔子肉,雞鴨魚肉啥肉都能吃了,媽媽會摸摸她的肚子告訴她,你已經吃飽了,不能在吃了,她對兔子就沒想法了。

床上躺了一隻大兔子,特彆大一隻。

那隻兔子四肢大張,身體時不時顫一下,這代表他忍不住了,會極其忍耐的用肌膚去摩擦衣服的布料,仿佛這樣能暫時止癢。

兔子一直哭,眼淚嘩嘩流。

本來兔子硬憋著不哭,後來憋不住,眼淚流過臉頰,淚水弄到疹子是會疼的,可疼了就不癢了,兔子就不憋了,抽著鼻子努力哭。

兔子的睡衣因為他動來動去撩起了一個角角,角角那也有紅點點,角角露出來的地方一點點變多。他蹭腿,夏知希看角角;他蹭後背,夏知希還看角角。

角角也很好看,角角會扭來扭去。

超級大一隻的兔子哭累了,睡著了。

一直趴在床邊的夏知希悄無聲息的上床,伸出手臂在兔子的胸膛上猶豫,是先摸眼睛還是先摸角角。

算了,一起摸。

眼皮上有一隻手的兔子,腰側也被覆上了一隻手,毫無危機意識的兔兄,大概是感覺冰涼涼的手很舒服,還扭腰往獵人手上蹭。

本來隻準備摸一下的夏知希歪頭想了想,人一倒,胳膊一伸,腿一抬,兔子就是她懷裡的獵物了。

夜幕過去,太陽高升。陽光從窗戶順著牆角攀爬到人臉上,夏知希迷糊著醒過來,伸手戳了戳近在眼前的獵物,聽他嘟囔了一聲確定他還活著,上嘴咬了一口,打下一個標記。

驟然睜開眼的尹仲勳還沒來得急叫疼,就看到直起身的夏知希,疼也不叫了,就捂了下臉,有氣無力的開口,“我都這樣了你還搞我,真不是人。”說著話眼睛也閉上了,睡覺。

睡著了就不癢了,睡醒了還是會癢。

買來的止癢藥膏毛用沒有,尹仲勳眼睛都哭腫了,一度想過當什麼演員啊,演員有什麼好當的,他要撓!再不止癢他要死了!

還是夏媽媽一直盯著他,他要是敢動,就揍!

夏知希?她有課啊,早出門了。

回家的夏知希帶回來一個十寸的草莓蛋糕,晚飯就準備吃這個,搭配著獵物的眼淚一起吃,可好吃了。

尹仲勳知道她狗,她也不是狗了一兩天了,但他沒想到她能那麼狗?!我都快毀滅夢想了,你居然用我的眼淚下飯?你是人嗎?!

眼睛冒火的大兔子好像要爆炸了,夏知希有點不舍得的,把草莓蛋糕上的兔子裝飾奶油分給他,“吃嗎?”

“吃你個頭!你個變態!你....”

“不吃?”

“呀!!!”

小兔子被大兔子一口吃掉,草莓蛋糕也被兩人分食,隨後兩人一起挨揍!

夏媽媽:我一個沒看住你們兩就給我搞事!要清淡不知道嗎!

兩天後,疹子消了的尹仲勳又是一條好漢,夏知希早上走的時候有點猶豫,要不要再給他下點藥,還是眼睛紅紅的親故好看。

可親故眼睛都要腫成一條縫了,要不....先緩緩?等眼睛養回來再說?

承受了兩天心理壓力的金成元,終於等到兩天期限結束,偷摸確定大佬去上課了,就衝到尹仲勳麵前,倒豆子一樣說,我看見大佬給你下藥,你還是去醫院檢查一下,順帶,躲著點大佬走吧,大佬過於凶殘。

預備役的rapper語速極快的把話說完,盯著‘受害人’那張晴天霹靂的臉,心有戚戚焉,這家店雖然不是黑店,但店裡的人太可怕了。

被累劈了的尹仲勳總算想起來,當初那兩瓶,瓶蓋不一樣的‘複仇’藥水。

‘受害者’人傻了,木呆呆的。

‘證人’自覺自己懂他,“我也知道這件事很奇怪,要不是我親眼看見我也不會相信的。再說你們認識都多久了,青梅竹馬,我都沒見過你幾次,你要是不信也沒事,就當我沒說過也行。我就是心裡過不去,才來跟你說的。”

他就是無意中看到夏知希乘著夏媽媽把尹仲勳叫走,往他雞湯裡滴了什麼東西。剛看見時,他以為是補藥之類的,沒想太多。可後續的發展讓他沒辦法不多想,尤其是在‘凶手’來威脅他之後,基本就是肯定了,他想法沒錯。

尹仲勳並沒有不信,他非常相信‘證人’親眼所見,“我信的,那家夥乾得出來。”

微楞片刻的金成元表情一變,“該不會不是第一次了吧?!”

下藥確實第一次,但‘欺負’他不是第一次了,那個神經病還乾過把他錢包藏起啦的事。更神經病的是,夏知希把他的錢包當他的生日禮物送給他了,尹仲勳收到那個禮物簡直無語!

彼時.....

“你彆告訴我這是你買的。”尹仲勳把錢包懟到她麵前,“裡麵還有錢呢!我的證件都在!”

夏知希疑惑的看著他,“不是買的啊,這就是你的錢包。”

一口氣上不來的尹仲勳差點把錢包砸她臉上,“你居然偷我錢包?!你知不知道我錢包沒了多難過!”

當然知道的夏知希更疑惑了,“你找不到錢包哭的時候,我還專門挑了巧克力的冰淇淋吃,本來想吃抹茶的,沒有巧克力有感覺。”

“有感覺你個大頭鬼!夏知希你有毛病吧!”

此時.....

“夏知希你什麼毛病給我下藥!”尹仲勳專門去學校堵她,不能在家裡吵架,夏媽媽會知道,怒指台階上的凶手,“我怎麼得罪你了!”

抱著書下台階的凶手,對受害者說,“我媽給你燉雞湯,我沒有。”

再次一口氣上不來的尹仲勳氣得都要跳腳了,“就這?!”

“這還不夠?”

“夏知希!你變態!”

變態好脾氣的問他,“那怎麼樣才可以給你下藥?”

“怎麼樣都不可以!”正常人吼完覺得不妙,“你還要再來一次?!”

夏知希走到他身邊,把書給他抱著,“下次再說。”

反射性伸手接書的尹仲勳都已經接到書了,才想起來他們掐架呢,正要把書甩過去,看她打了個哈欠,又頓住,“沒睡好?”書也就這麼抱住了。

掩嘴又打了個哈欠的夏知希頷首,“你晚上一直動,我睡不安穩。”

“我哪有一直動!”

“我下次給你裝個監控。”

“呀!”

監控當然是沒有裝,書還在尹仲勳的懷裡,拌嘴持續進行,一直到尹仲勳的肚子叫了。他怒衝衝的出來掐架,沒顧上吃東西。

吵歸吵,飯還是要吃的。

家裡焦躁的轉圈圈,既怕尹仲勳把夏知希給揍了,又怕夏知希給尹仲勳毒死的金成元,唯一沒有想到的是,這兩人能和諧進門。

雖然他們進門還是在吵架,但聽聽他們吵的......

“我爸真牛逼,我都還沒退役,他連我工作都找好了。”

“這是好事啊。”

“夏知希你哪邊的啊!哪裡好了!”

很好。金成元發現了,什麼下毒,狗屁!人家那是小兩口特殊的耍花腔方式,自己即將裡外不是人!媽的,有對象了不起啊!秀個屁!

進了門,尹仲勳去廚房端夏媽媽一直溫著的粥,金成元很是尷尬的湊到夏知希麵前,訕笑著道歉,說自己誤會了。

夏知希看了他一眼,什麼都沒說。金成元也不知道她這樣算是原諒還是不原諒,兩人真不熟。

即便雙方同一個屋簷下住了大半年了,金成元自覺他跟夏老板都不是很熟,主要是夏知希基本無視他,就算在外麵碰見,就麵對麵的那中碰見也不會跟他打招呼的那中無視,他跟她打招呼,對方也不帶搭理他的。

家裡麼,夏媽媽在還好,夏媽媽不在依舊是無視。

講起來有點沒禮貌,但住在這個房子裡的所有人都是這個待遇,金成元也從認為夏知希沒禮貌到她可能就是這個性格,走學神的高冷路線。

學神這個詞是家裡的學霸們說的,作為一個頂多算普通學生的金成元,發現家裡一水兒的首爾大學霸,起初很不習慣。

學霸們每個禮拜還有兩次討論會,或者稱之為補課也行。教導老師就是夏知希,她什麼都教,那些房客們,有法學生有醫學生,還有光是專業的名字金成元就聽不懂的學生。

這些學生每個周末有兩天的集體補課時間,晚飯後的兩小時內,夏知希會在客廳待著,誰都能去問她問題。據金成元聽不懂專業的那位學霸所說,夏學姐是首爾大公認的學神,被N+1位教授搶的那中學神。

神到彆人說要考研究生,大家頂多說加油。這位說要考研究生,已經有不下於十位教授對她拋出橄欖枝。

順帶一提,夏學姐家的房子是得搶的,明麵上的房租很低,實際上有補課費疊加,再加上有人賣搶來的位置,這房租真心不低。

人家是學神,學神高冷點,普通學生完全可以理解。

普通學生猶豫著要不要再給學神道個歉,尹仲勳已經端著托盤出來了,看他們倆狀態不對,尤其是金成元的狀態不對,問他乾嘛呢,聽他說要道歉。

尹仲勳放下托盤想起來,“對哦!你給我下毒!吃什麼粥,餓著!”

囧著臉的金成元:合著你之前忘了?!

夏知希看著那兩碗粥,她本來也不想吃粥啊,“不是說要叫炸雞嗎?”

“窮!”尹仲勳拉開椅子一坐,哪有錢吃炸雞。

伸手指了下門口的夏知希表示,“錢包在外套裡。”

眼睛一下亮起來的尹仲勳立刻給土豪揚起笑臉,“想吃什麼味道的?我去買~”

“打電話叫外賣不就行了。”夏知希看向金成元,“讓讓。”

反射性讓開的金成元看她就那麼走了,再看已經歡脫的拿起電話定炸雞的尹仲勳,腦子裡有兩個想法。

一,被包養的小狼狗無法跟金主計較,迫於金錢壓力,無奈妥協。

二,傻逼情侶天生一對,他就是白擔心了。

至於是想法一正確還是想法二更多,那當然是....

“你吃炸雞嗎?”尹仲勳半捂著電話問他,“我叫四人份?”

同樣是苦逼打工仔的金成元秒速接話,“土豪請客的話,五人份?”

“妥了!”

狗糧什麼的,哪有炸雞好吃!:,,.